每次討論這類事情
受害者永遠都被當作盾牌
然後人們記住了加害者的名字
忘記了受害者的名字
如果不要Google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記得鄭捷傷了誰?
整個輿論好像覺得把加害者殺死了
公平正義就通通回來了
死刑定讞19天就槍決
沒有程序問題?
除了荒謬想不出其他的詞來形容
※ 引述《BerITh (經典款大龜頭葛格)》之銘言:
: 我不是那麼支持廢死
: 可說要鄭捷,他的死應該留給社會什麼,不只是看到他死的爽
: 好比說,捷運會因此增加隨車警衛或服務人員
: 或者,捷運每20分鐘會響起「幹你O的不想死的話抬起頭留意四周」
: 諸如此類,溫馨的提醒服務
: 可是好像也沒有
: 我敢篤定,此時此刻,要有個有心人帶刀進去,一樣可以複製鄭捷模式
: 所以到底社會從這件事學到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