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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護孕妻打死賊!勇夫「防衛過當」判有罪 被求償3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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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家中遇竊,不幸將賊擊斃有罪?昨(17日)一案例屋主被判「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
判刑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不過回憶當初,屋主說他為了家人,
這樣做並不後悔,萬一不拼命恐怕結果是兩屍三命。
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在前(2014)年一日晚間與懷孕的妻子回家時,驚見張姓竊賊剛好
在家偷盜,何男為保護孕妻,因此與竊賊對抗,何男因受過柔道訓練,將竊賊壓制在地時
緊扣頸部,不料等警方到達現場,張姓竊賊已臉發黑,送醫宣告不治。
家裡遭小偷但是旁邊有懷孕的太太,會不會跟小偷拼命?雖然何男堅持自己是正當防衛,
但法官勘驗最後認為,屋主何男發現竊賊「快被勒斃!」卻沒有及時停止強壓行為,最後
致使張男死亡。因此法官判何男「防衛過當」。
而張姓竊賊的父母,則不甘心兒子被勒死,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向何男求償300多萬
元,此案目前還在民事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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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7629
心得:
這世界到底怎麼了?
難道我老婆懷孕被小偷闖進來我應該要喊觀迎光臨慢偷慢走請小心階梯嗎?
然後還被求償300多萬? 我的天
總是說人民是民粹 不懂法律
但是人民看台灣法官判刑真的很離譜 像是活在象牙塔世界的人
警察擊斃搶匪要被判刑還要賠償(先前有一個警察打輪胎的新聞不知道大家記得嗎)
保護懷孕老婆打死小偷也被判刑還可能要賠償
到底有沒有懂法律大神的板友可以解釋一下這怎麼判的?
當初還以為最後可以無罪
法官家裡被偷都喊歡迎光臨嗎?
美國堡壘原則在台灣應該被採用才是
家都不是避風港了哪裡是避風港
我老婆懷孕 小偷進來 我還不海扁小偷?
為什麼對加害者都是這麼寬宏大量?
我看不懂 也無法懂
還盼法律人說個清楚 講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