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規定:對非法侵入和暴力襲擊(illegal trespassing and violent attack),主人、租戶、委託保管人等,有權使用致命武力( deadly force)來保護其「堡壘」。住宅「堡壘」包括院子和車道(driveway)。有些州的法律更進一步將工作場所和私人車子都歸入「堡壘」範圍,不可侵犯。
最近防衛過當的新聞沸沸揚揚
我個人是抱持著小偷這樣算是罪有應得的看法
前幾篇 隨扈那個我看了
家裏有陌生壞人進入 主人要先離開現場報警 不能捍衛自己的堡壘 在不確定是否對方攻擊的情形下不能先主動攻擊
的確 以常理來說 對方若有武器 應該不會躲廁所
可是 他不去偷不就得了?!
偉哉鬼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