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之銘言:
: 推文吵的沸沸揚揚的
: 我覺得"單身"應該分成兩個部分來看
: >為了追求自我實現/事業/自由/想做的事所以"不想"結婚
: >因為不能接受女方高職位/事業心強所以"不想跟她結婚"
: 第一種是"我不想結婚 我自己也過的很好很自在 可以追尋我的夢想"
: 這是女性自身的選擇 並不是"犧牲"
: 其他人也不用替她惋惜 因為她把人生投入在政治跟事業
: 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追求婚姻
: 板上說"單身也很好"的 是屬於這一種
: 第二種是"我想結婚 但沒有男人願意欣賞這樣的我"
: 這種就是有些推文討論的 也是原文第一段的來由
: 許多男性還是無法接受妻子重視事業大於家庭
: 認為妻子"怎麼可以顧工作顧到不照顧小孩不做家務"
: 於是乎這類女性只好在事業自我實現跟家庭擇其一
: 我們無從判斷這些單身的政治人物是屬於哪一種
: 所以妄下定論其實不是很恰當
原文裡還有第三種情形,因為參與政治活動而入獄
BBC文章裡提到的四位就有兩位(陳、呂)都因為美麗島事件被判刑十二年
實際坐牢五年多、六年多,坐牢年紀又剛好是大多數人的適婚年齡(2x-3x)
雖然不是不坐牢就代表會結婚
但她們在這段適婚年齡期間的選擇權的確被入獄而影響了
這段經歷無論怎麼說都是種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