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反對公宅的其中一個原因是
公宅本身一點也不公平.
至少,以現階段來說沒辦法做到公平.
理由是,大家都是納稅人,有些資格不符與資格相符的收入其實只差一點.
但是有機會租/買公宅省下來的錢卻差很多.
更別提抽籤抽不到的. 就活該比較倒楣當分母嗎?
簡單的說,公宅的成本很高,但是能造福到的人卻相對很少.
然而這相對少數的人卻會得到一定程度的資源.
更別提公宅計畫中,區域發展的利益跟政治有多少關係.
還有貪婪的建商賄絡的新聞,都令人質疑公宅計畫是不是只是個幌子?
不過,現在公宅政策也有在改變了.
公宅不在像以前所認為的那麼便宜,儘管還是相對便宜.
只租不賣,或是購買後幾年內不得轉賣等等.
但還是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或覺得公平.
至少拉, 也是辛苦自己工作賺錢買房的人.
想到自己繳的稅要拿去蓋房子來便宜別人
多少心裡會不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