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okandfeel (lookandfeel)》之銘言:
: 打工的地方最近店長消失了好久沒出現,
: 由同事口中得知是他偷了錢被老闆抓到,
: 本來老闆要他把錢還回來離職就不報警,
: 沒想到他就從此不出現也不接電話...
: 老闆火大就真的去告他了
: 我私下傳line問他想說看他會不會回
: 這幾天他回覆說,反正工作再找就好沒啥好怕的...
: 看完他回覆我整個無言,心想怎會有人不要臉成這樣
: 不過就算真的有前科,應徵的時候公司好像也很難查到
: 心想這個人說不定是累犯了,好可怕......
: 真的在台灣犯ㄧ些罪也可以到處趴趴走
手機排版請見諒
看了原po的文章有些想法,所以回文和大家分享一下
本身對犯罪學有點小研究
在犯罪學上有一個名詞叫做「溯及既往的閱讀」
指大眾在看待一個罪犯時,
容易將他犯前的行為放大解釋
例如:暴力殺人案件的犯人,被鄰居、遠房親戚說嫌犯以前沈迷於電玩、不善言詞、冷酷 等等,難怪會去殺人
事實上,有以上特質的人很多,但真正會去殺人的又有幾個呢?
回到原文,偷東西固然不對,我也沒有要袒護妳同事
但說真的,在妳根據溯及既往的閱讀之後隨意幫別人貼上再犯的標籤
這樣的行為其實蠻不可取的
另外針對妳說把一犯再犯的人關到死
美國的三振法案確實就如同妳說的這樣
但是,曾有一個小偷因為肚子餓偷了一片pizza
就因這個法案被判決無期徒刑
在妳主張把一犯再犯的人關到死的同時
是否更應該去衡量,這些犯罪人的犯行與犯意需要耗費這麼多的監獄成本嗎?
另外提醒妳,三振法案在地小人稠的台灣是完全辦不到的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曾經犯過罪的人在台灣到處趴趴走是很正常的現象
無論前同事到底是否是慣犯,
我想妳更應該去思考
當妳在面對一個曾經犯過罪的人,應該急著把他貼上犯罪人的標籤並排除於社會之外
還是更深入的去傾聽,去了解每個人不同的成長背景
說到底,沒有一個社會是沒有犯罪的
我們不能夠完全排除犯罪,
但是多一點的關心、少一點臆測
才會是最有效能夠犯罪預防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