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婚姻制度改成七年一約?

作者: a7monkey (a7)   2016-06-13 14:01:42
今天朋友看到這個議題,他贊同法律上婚姻制度改成七年自動失效(幾年其實不是重點)
,想在一起再續約,他是覺得像一些家暴者,打離婚官司不容易,這樣可以減輕負擔,而
且如果一直願意續約這才是真愛。
我是認為家暴那種案例是特殊案子,而且如果是一般的家庭也是可以協議離婚,在婚前會
謹慎選伴侶,另外小孩的教育也是個問題。不過華人社會普遍好像不太接受女生離婚帶小
孩,再婚需要一些時間。
法律婚姻主要是保障財產跟一些權益,說實在,會在一起一輩子組成家庭,也是不需要那
個規範就能達成。
各位認為呢?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6-06-13 14:03:00
一直續約也不見得是真愛就是了......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6-13 14:03:00
什麼是真愛- -?那不結婚又一輩子在一起不就更真愛了
作者: vdml (vdml)   2016-06-13 14:04:00
夫妻直接把離婚證書寫好給律師 如果不離就一起去拿回來更新
作者: vwutopia (wei)   2016-06-13 14:04:00
每七年換一次配偶,每七年有不同新鮮感嗎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13 14:05:00
有利或互助的合約才會簽...一直換約,"安全感"
作者: coolman03 (嘰哩呱啦)   2016-06-13 14:05:00
完全沒有意義 乾脆取消結婚制度好了 無後顧之憂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6-06-13 14:09:00
一直續約... 你當婚姻是手機門號喔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06-13 14:16:00
我覺得重新宣誓一次會是個有趣的儀式
作者: dora08071994 (朵拉)   2016-06-13 14:16:00
不要結就好啦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6-13 14:18:00
有"配偶"身份是有很多實務性的幫助啦...
作者: su4vu6   2016-06-13 14:25:00
沒意義
作者: typecommand (:))   2016-06-13 14:27:00
之前是有人提出,如果人類壽命有250歲,是否要在2,30歲就要走完220年的歲月
作者: moebius2 (漫無目的)   2016-06-13 14:43:00
你在看奇葩說 喔 科
作者: nik80waz (gogodry9453)   2016-06-13 14:44:00
這蠻有趣的XD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6-06-13 14:48:00
你一定是男的 哪個女的會想沒事留下離婚紀錄跟人家結婚七年的 繼續幻想好嗎
作者: c3709528 (噗噗的主人)   2016-06-13 14:56:00
身份契約跟財產契約是截然不同的東西跟法律效果,請不要混為一談。而且家暴者打離婚官司超級容易的啊…不容易離的是貌合神離還硬要綁住另一半的那種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6-06-13 15:00:00
沒有愛又不容易離 通常是錢搞不定 反正某一方一定會覺得另一方都已經不愛了 怎麼可能願意把錢白白送對方
作者: littlesing13 (sing)   2016-06-13 15:01:00
小孩七年之後換一個爸爸/媽媽...好棒棒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6-06-13 15:09:00
取得FA之後看要簽幾年都可以把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6-06-13 15:11:00
有在劉墉的書裡看過這個概念的小故事婚姻續約的概念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6-13 15:15:00
像某某妻的契約婚嗎?
作者: Ruth (Ruth)   2016-06-13 15:17:00
c3709528是活在那一個平行世界?家暴打離婚官司超不容易的!
作者: wuAE   2016-06-13 15:17:00
同一群組網內互打免費?
作者: cc22020 (我說我超可愛就是超可愛)   2016-06-13 15:18:00
手機門號概念XD
作者: minasunkiki (Miya)   2016-06-13 15:20:00
這不是奇葩說其中一集的辯題嗎?
作者: c3709528 (噗噗的主人)   2016-06-13 15:35:00
我身邊的幾個例子家暴就是容易離啊,一年這訴訟時間沒有算多長,有保護令、驗傷單、證人到底哪裡不容易?是一點證據都傻到沒有蒐集才難。你們是親身體驗過才說不容易的嗎?
作者: a7monkey (a7)   2016-06-13 15:44:00
不知道有沒有已婚的人的看法呢
作者: eyb602 (幻忽飄隱)   2016-06-13 15:53:00
覺得不錯 不過以目前社會觀念 會不會造成“不續約=較差的人”的問題 畢竟離婚都一堆人說閒話了
作者: Maniebi723 (:P)   2016-06-13 15:56:00
那很老的阿公阿嬤要續約還要再去跑流程嗎?
作者: yesapple (悠而不閒)   2016-06-13 16:01:00
婚內共同財產也是每七年算一次嗎? 還有監護權問題(但這種制度下應該會讓生育率降更低) 外遇的話怎麽算?
作者: paralupi (Champs-Elysees)   2016-06-13 16:05:00
也。太。久。
作者: angelastu (angelastu)   2016-06-13 16:06:00
這樣何必結婚?
作者: lonelystar06 (時間會改變一切)   2016-06-13 16:14:00
這方法不錯
作者: antiaris (箭毒木)   2016-06-13 16:16:00
還不錯啊,大家好聚好散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6-06-13 16:17:00
這樣真的是更降低生育率吧 結婚了也沒穩定感 更不敢生推行伴侶法應該比較好吧...不然除了七年年限 又沒其他彈性
作者: waiter337 (給開司一罐蘇格登)   2016-06-13 16:27:00
有點屌
作者: OPissue (OPissue)   2016-06-13 16:36:00
讚同 為什麼分手只要單方面提就成立 而婚姻卻要雙方
作者: mprodigy   2016-06-13 16:36:00
覺得甚至應該廢除婚姻制度,不知道是誰發明婚姻制度,想要跟誰在一起是個人自由,為何要用婚姻綁在一起??難道沒有人覺得不合理嗎??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06-13 16:52:00
那法律上配偶身分就沒那麼重要
作者: feliz5566 (快樂56)   2016-06-13 16:59:00
一個月1349吃到飽
作者: tmac1221 (lala)   2016-06-13 17:28:00
那不要結不就好了 不用續約或等約到期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6-13 17:54:00
續約有送手機嗎?
作者: jokepoint (XD)   2016-06-13 18:26:00
覺得可以 也許會因為七年一約更珍惜彼此也不一定喔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6-13 18:44:00
其實滿認同的 上面很多推文的疑問其實都不是婚姻關係的功能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6-06-13 19:03:00
覺得有點酷...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13 19:03:00
亂講,被家暴超好離好嗎?離婚官司拖到超過一年,基本上幾乎都是因為在做剩餘財產分配,或小孩監護權有極大爭議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6-06-13 19:04:00
這種情況小孩很難照顧好,小孩子是需要爸爸或媽媽的,這種結了7年,爸媽就跑了另組家庭,對大人而言沒什麼,但是對小孩而言影響很深遠的,除非你把養小孩的定義為付錢就好,否則你講的狀況小孩很難養的好的小孩需要的是爸爸和媽媽,打錯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13 19:04:00
而且這種法官通常還會建議先和解離婚再處理財產和小孩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6-06-13 19:05:00
沒續約就能保障家暴婦女哦?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13 19:06:00
再說了,七年後不續約自動終止婚姻,婚後財產怎麼處理?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6-06-13 19:07:00
而且婚姻制度是為公示性好嗎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6-06-13 19:09:00
如果剛結婚就被家暴 那離不掉還要等七年解約...所以或許改成每日續約好了(誤)
作者: jojia (jojia)   2016-06-13 19:40:00
聽起來像是某種設定 吸血鬼的婚姻之類的 因為生命太長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6-06-13 20:00:00
原po你想像一下你爸媽結婚7年他們可以合法的跟人另組家庭,然後你成為他們兩個家庭之間的皮球,你就知道這種法有多惡劣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6-06-13 20:26:00
無法理解
作者: intime (intime)   2016-06-14 00:39:00
有沒有想過小孩的感受?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6-06-14 02:37:00
婚姻是保障小孩子的承諾,最起碼在有婚姻制度的束縛下爸媽要外遇另組家庭有困難度,如果只以大人的角度思考就根本不需要結婚了,合則結不合則離何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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