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鍵盤律師配偶,這篇文章忍不住來回一下。
(別再鞭我這個說法啦!後面有補充說明,
原本是戲謔而且有點酸的自嘲說詞,結果好像被當真)
法官我就不清楚了,以下僅就律師部份分享個人經驗。
1. 律師一定很多$$$$$$$?很遺憾的並沒有。
也許大律師賺很多、也許合夥人賺得不少,但若只是受雇律師,
現在行情不比以前,「回歸市場機制」的結果是削價競爭,
台灣人不習慣花錢請律師,老覺得要律師寫個幾行字就要花錢超不划算。
於是一堆人磨個幾年後就逃到產業界當in house,
薪水穩定(搞不好還能談到不錯的年薪)、生活品質高。
溫骯現在還繼續在事務所裡磨練中,
剛報完稅,工時比我長,薪水卻沒比我高多少。
未來是否有爆炸性成長?
這我不敢想。我只希望他好好保養身體、健康無虞。
2. 相處時間:我必須說,真的不夠。
上班忙著開會開庭、下班忙著找資料、寫狀、修改合約,
好不容易熬到週末就是忙著趕週間欠下的工作債。
我們去歐洲蜜月自助旅行時,
我先生只要一有機會就拼命抱著電腦趕給客戶東西。
但話說回來,這個年代哪個人工作不辛苦?
律師只是普通人。
3. 法律人自成一個圈圈,這是真的。
據我觀察,大多數的律師的確都是跟法律圈的人交往、結婚,
不過我並不是法律圈的,
但這也許是因為我先生被前女友(也是律師)劈腿後,
就立志不與法律人交往......
扯遠了。
至於是否很難融入他們的圈子,我覺得還好。
至少他的朋友對我都非常親切友善,女生甚至還時常相約。
4. 吵架吵不贏?沒這回事。
(為避免放閃,本題略)
5. 律師都超油條、律師都超花心、律師都超有優越感
容我講個老梗,律師也是一般人,
當然跟一般人一樣有油條的有花的有驕傲的,
但不可能全部「都」如此。
我覺得律師因為職業訓練的因素,
所以許多能夠口若懸河、主張的立場很堅定強烈,
容易給人油條、高傲的印象。
但我的確發現許多律師有「法律人的自傲」,
在許多有爭議的議題上懶得跟非法律人多做解釋,
或是喜歡賣弄合約或法條或狀紙上的法律文字。
遇到這種狀況就直接開嗆(X) 就直接溝通啊!(O)
5. 要選律師還是法官
等都遇到再來選吧,以為選妃膩?
但我家律師是我的人了其他人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