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版上常常看到討論
會不會選OO職業的人當男友
會不會喜歡會抽菸、喝酒或是...的人當男朋友
能不能接受男友有OOOO行為等
各種討論串族繁不及備載
對我來說
喜歡就是喜歡 沒有原因理由的
因為沒有理由 所以不會輕易改變(因為根本不知道喜歡甚麼)
是一種感覺吧!
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理由而不喜歡了妳的男友
那我想你的喜歡應該是基於有/沒有某些條件
因為我現在的男朋友
幾乎跟我當初設想男朋友應該要有的條件相去甚遠
但我沒有因為這樣不喜歡他 反而覺得很可愛 喜歡他的一切
當然
我覺得兩個人相處最重要的是能互相「接受及包容」
當然不是說要無條件地包容或是委屈自己
而是因為喜歡所以接受及包容與自己想法不相符的事 是一件很 痾...浪漫的事?!
(實在不知道怎麼形容這感覺)
就算男朋友有/沒有自己原本設想的某些條件
只要能接受就能繼續走下去吧!
會因為OOOO等行為而分開或許並不是因為不喜歡
而是不能接受致無法繼續相處下去。
以上是以男朋友做討論
對有些人來說如果是選另一半可能會有更多的考慮
題外話
幾個月前第一次交男朋友
我常常想我愛他嗎?或是喜歡而已
實在不曉得怎麼區分這兩種感覺
很有趣的是
當我靜下心來想這個問題
我很確定我很喜歡我男朋友
但我不曉得我愛不愛他
但我每天早上睜開眼醒來想到我男朋友
第一個浮現的是我好愛你
或許是因為跨海的遠距使得思念更加濃烈
以上只是我個人想法
各位女孩覺得呢?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