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終於提離職了
我提離職的原因,是因為我有個同事整天想性騷擾我
然後公司整天一堆人搞政治鬥爭
加上公司不斷的把產線外移到大陸
於是就決定離職了
其實我一開始被性騷擾的時候
告知公司人事後得到的回覆讓我很失望
簡單的來說,人事覺得騷擾我的男的比我還有用多了
跟我說,如果我還是覺得不舒服,再跟人事反應
這之後才會把我調職
我自己的翻譯是"你如果再有意見就把你調走"這樣
後來決定不任他擺布
我就開始找工作了
我離職的時候有跟我的主管談好
就是他會在我離職後,把這位性騷擾我的同事處置好
直屬主管告知更上層的主管後
更上層的主管貌似覺得我像是個會危害他前程的毒瘤一樣
最近開始盯上我了
於是我也火大起來
就在我的離職單的離職原因上寫上
"受不了同事長期騷擾,壓力過大"
交給人事以後,人事又重新印了一張新的離職單給我,希望我重寫
然後要我先給我的直屬主管過目
直屬主管對我不錯,我之前都很聽他的話,所以我想人事是想叫直屬主管來勸說我
主管人現在在出差,下個禮拜回來,單子就會開始跑流程了
到時候這段具有爭議的話,勢必會引起關注
可能他們還會扣留我的離職單
我是不會變更我的原因的
所以為了怕被扣留離職或被為難,現在我很拼命的再找相關資訊
我找了一下勞工局的網站,我公司在新竹縣
但新竹縣勞工局的網頁,離職有關的資訊有點少
若是我的長官扣留我的離職單,是不是超過30天我就可以申訴?
30天是以我提出離職的那天算起,是這樣嗎?
因為下禮拜開始會被約談,我也有打算要全程錄音
除此之外我還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呢?
希望各位給我一點意見
然後我必須要建議大家,被性騷擾了,千萬不要跟長官講,直接報警吧!
我離職以後把原因告訴其他單位的同仁後
有同仁跟我說
原來我們的人事長官是性騷擾慣犯
當初就是這位人事長官決定
被性騷擾的加害人跟受害人,選擇其中一個對部門有利的留下,另一個離職
我同事聽到我講完才知道
原來長官也是在幫自己鋪路
因為他根本就是個慣犯嘛,要是被投訴
照著他的政策走的話,被調職的幾乎是受害女性了
我居然去跟個慣犯投訴我被騷擾
現在想到就覺得自己真的愚蠢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