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心搞不懂一例一休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22:55
※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本來的期望:
: 一周兩例假
: 一周就一定要放兩天,一天都不能少
: 真的要叫我例假來上班,請付兩倍薪水
非也,依《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日至少有1日休假,且雇主只有遇天災等突發事件時,才能要求勞工例假出勤
且認定困難,所以目前幾乎無法用這條例叫員工在一例上班
目前勞基法是一例零休,且不能連續工作七天
假設你目前的薪水是30000且週六上班
以一個月30天來算
此月上班26天+4天休假共支薪30000元整
你的一例放假日是有薪水的
改為一例一休後,休假日上班前兩小時時薪
1.33倍,兩小時後時薪1.66倍,所以週六來
上班要多給錢
老闆就會調整工時變成讓你能實質週休二日
因為一樣的工時,週六上班要多給你薪水
如果你本來是週休二日
其實只是老闆調整工時到比較短的五天
讓你每天工作八小時
而不是六天,每天工作6.5小時
你適用的條例還是一例零休
所以通過一例一休怎麼會從週休二日變週休一日?
一樣的工時,禮拜六上班要多加錢阿阿阿
: 一例一休的版本:
: 一周只保障休一天
: 另一天老闆只要付0.3的薪水就能叫你來上班
: (因為月薪本來就包含一休的薪水了,所以只要再付0.3的薪水=1.3倍一休加班費)
: 是這樣嗎?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7-03 00:24:00
底薪調整ㄧ下 一樣領三萬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25:00
調整底薪原來你都不會抗議?你的表現一樣,錢變少了都不覺得怪嗎?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0:29:00
過勞重要還是錢重要?!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30:00
先去搞清楚過勞的認定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0:30:00
正常像公務員都是一天8小時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31:00
無故減薪也是違反勞基法目前工時是單週40小時,雙週84小時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7-03 00:32:00
可是我們南部好像沒勞基法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34:00
檢舉就對了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34:00
推zxc2266992 XDDD 勞基法適用範圍在台北市、紙本、PTT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7-03 00:34:00
我們南部也沒勞工局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0:35:00
是說 你們不檢舉 難道覺得修成二例或一例一休+7天 你老闆會突然變乖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36:00
當然不可能.....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36:00
檢舉有用 就不會反彈這麼大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36:00
都不檢舉好像勞工局會讀心術一樣= ="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0:36:00
那就不要檢舉好了 我們給你拍拍 不知道有沒有用 有比較不累嗎
作者: niceta ( )   2016-07-03 00:37:00
會調你底薪的 兩例難道他就不會調?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37:00
那方向是不是要施壓民代讓檢舉有用?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37:00
現在是勞工硬生生被砍7天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38:00
那七天你到底何時有修到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38:00
兩例才更可能會調底薪吧(攤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38:00
哇塞 我還真相信民調85%支持一例一休了 這麼多人喔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39:00
所以不要調整改回雙週84 就不會被砍假了喔~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1:00
現在是用加班費來製造假想的週休二日 然後說 你有週休二日了喔 所以要砍七天假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0:41:00
我出社會後 沒修過那七天假 舉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2:00
可是多少正常給加班費的公司?自己心裡有數 尤其中南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42:00
不要扯其他的,要討論就認真討論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0:42:00
之前為了改制 就取消那七天假了 不是嗎?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6-07-03 00:43:00
比較好奇,那七天假什麼產業能夠休的到?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0:43:00
又要繞回老闆不守法了…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43:00
0.0/ 中南部傳統製造業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43:00
不爽公司就檢舉好嗎,給你解決方法又只會說檢舉沒用。公司真的要違法的話,就算規定兩例假一樣叫你上班。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43:00
勞工本來就沒有周休二日好,是工時平均到五天貨六天而已,別扯遠。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4:00
誰叫老闆不守法在台灣是顯學呢 怪勞工囉?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44:00
還沒,那七天假是這次新法要砍的,之前改制的時候沒砍
作者: medama ( )   2016-07-03 00:44:00
預計2025達成非核家園及二例假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6-07-03 00:44:00
好 屌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0:44:00
那7天假很久很久以前就被砍了,根本掛名的!http://i.imgur.com/9GN2L5S.jpg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45:00
老闆不守法你檢舉啊,不檢舉只會抱怨,怪別人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45:00
沒人怪勞工,大家都在怪老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5:00
重罰兩萬 科科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0:45:00
不然你覺得老闆不守法跟這次議題有什麼關 修成兩例有幫到你嗎 三例有嗎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7-03 00:46:00
檢舉後重罰兩萬,然後也沒工作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46:00
認真問你們上次放行憲紀念日是啥時???我好像是小學我爸媽才有放到可以離職後檢舉前公司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0:46:00
而且八卦版風向超亂的 總統出國前和出國後 整個現在被噓爆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0:46:00
所以大家討論重點都是提高罰則 加強勞檢啊(又loop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6:00
你沒放到就沒人放到喔…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47:00
所以就說施壓民代一併改罰則阿。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47:00
對阿可是行政院長對於提高罰則的回應是: 以後再說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47:00
擔心檢舉後沒工作,所以寧願繼續讓老闆壓榨...這麼奴別人也幫不了你。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0:47:00
都看不到正常討論 通常討論會爆的文 都是發p幣的文章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7:00
真的 拜託勞檢做確實 加強罰則之後 再來改這些好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47:00
我上次放行憲紀念日 就2015阿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0:47:00
除非抓老闆關,修什麼法只是參考而已,不守法還是一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8:00
什麼都還沒開始 就先砍假 還做假民調 只找資方談修法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48:00
明明就可以並行,一例一休沒壞處為何要延後??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49:00
砍七天假沒壞處嗎?還是你本來就沒放 所以大家都沒差?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49:00
我也想施壓民代,可是已經被封鎖了。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0:50:00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50:00
我希望是行政院長去施壓整個立法院提高罰則、加強勞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0:00
我說一例一休沒壞,我有說砍七天假嗎?推文裡有放到的拜託舉個手啦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0:00
現行修法目標就是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不要裝傻謝謝啊就有人舉手啦 你裝作沒看到?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50:00
一例一休算起來就是有比現行制度好啊= =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51:00
有 我有放那七天,整個晚上說太多次了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0:51:00
這7天有放喔!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1:00
施壓的方式只剩臉書?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1:00
真的是只看得到自己想看的 用自己眼光看世界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51:00
這七天 我記得原本在2015年底的時候,有說過2016全面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0:51:00
C大說到重點 但是7天假不取消換工商界跳腳 因為這跟2001年政府保證的不一樣 當初為了改雙週84工時 政府才凍結七天假讓工商界點頭的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0:52:00
關鍵是在老闆人品吧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52:00
改成雙週80小時的時候,要砍掉。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52:00
怎麼行政院要拔我的假,然後配套措施我得自己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2:00
如果你不想,本來就是自己要去講,沒有人是你肚子裡蛔蟲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52:00
所以有些人也只看到自己少放七天假,看不到別人因為一例一休至少可以多賺點加班費。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0:53:00
7天假還在,所以現行的制度就是 雙週80小時+7日假日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3:00
凍結的時候大部分人就沒在放了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7-03 00:53:00
別妄想投完票就可以當主人 政府照著多數選民意見跑就傻了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54:00
所以你幹嘛還假惺惺問有沒有人放,就一口咬死說沒放阿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7-03 00:54:00
持續監督 逼迫政府 我才不相信綠委問題在哪 但顧及施政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4:00
我沒咬死,我說大多數人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4:00
真的賺得到嗎(笑)原本有七天假的 這次修法可以順理成章直接砍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5:00
實際上藍就是只給你一例,不要平行世界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55:00
你老闆不付加班費不代表其他老闆也不付啊(笑)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5:00
原本沒加班費的 可以順理成章領更多錢…嗎?你對台灣資方還真是有信心 當真平行世界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0:56:00
新制通過後 沒有領到加班費的請勇於檢舉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56:00
繼續當個沒加班費又不檢舉、多放七天假就甘願被壓榨的人吧(攤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6:00
檢舉之後 丟了工作 資方重罰兩萬 結案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56:00
阿就少數人通通判死刑,這樣全台灣就沒人放了好不?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0:57:00
平行世界的人只會吵那根本沒有放的假(純掛名的),重點在於資方遵不遵守規定,有些資方以出走威脅,現在這法勉強雙方平衡!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7:00
現況就是明明勞檢不確實 卻又給資方口實去砍七天假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57:00
對對對,因為怕檢舉會沒工作,所以甘願繼續給老闆壓榨,很聰明!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0:58:00
改變現況靠一個人的力量很難 但一群人的力量很簡單 勞方要團結 法令再怎麼好都會有人不遵守 請勇敢檢舉無良企業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0:58:00
絕對沒有一個方案是所有人都受惠的,能最多人受惠已是萬幸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0:58:00
所以你是希望維持一例+7天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0:58:00
有點複雜 所以我的理解是 過去沒有七天假也不違法 但有七天假是算公司福利對吧 現在大家爭取的是也要放那七天假 是嗎 ?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0:59:00
持續跳針『老闆不會守法』,那就算改成兩例,老闆一樣可以不守法的好嗎。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0:59:00
沒關係啦,你盡量硬推新制又不先把罰則弄好,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0:59:00
真的 盡量推 下次選舉就知道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00:00
就算改成兩例假,無良老闆一樣會不鳥法規叫你去上班的。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0:00
我也想知道民進黨敢不敢出動警察痛打人民。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0:00
不知道該怎麼講下去了,都講過了,也不是一直站在原地事情就會改變,還來怪試圖改變的人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01:00
講現實一點 如果老闆連加班費都不給 那這邊的爭議其實是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1:00
不要再說二例了,那是四年後政黨輪替的事情了。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7-03 01:01:00
我南部奴工想幫北部人爭取兩例假可以吧?
作者: nolimits (愛盜人)   2016-07-03 01:01:00
老闆不守法就去檢舉阿,乖乖待在那種公司,怪我喔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1:01:00
Su大家認為七天假是跟資方談判爭取兩例的的籌碼 我支持不同意見 但是一直說新制比現制差 我認為有誤導之嫌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1:00
所以我才一直說 拜託先把勞檢做確實 再來改這個法啊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1:00
真的沒關係,不爽就別投,你有絕對自由,反正我這篇是解釋一例一休而已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2:00
然後請行政院長去施壓立法院提高罰則,不要叫我去做。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2:00
才上任一個多月 是有沒有這麼急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1:02:00
所以問題不在一例一休不好,是在老闆不按照遊戲規則給加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2:00
所以一例+7天是你要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02:00
改成兩例 老闆可以照樣讓你休但變相逼你把工作帶回家做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02:00
先管好自己老闆有沒有照勞基法走好嗎,北部人要兩例假的話,自己會爭取的。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1:02:00
不修法繼續做血汗勞工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3:00
修法 應該先修罰則吧 不過我看林全不太願意就是惹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3:00
cheer沒錯 我真的覺得可以並行,民眾也該把想加重罰則的聲音傳達出去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03:00
如果我朋友這樣抱怨我會介紹他幾家有達標的公司 不敢檢舉的話 要不要問問身邊的朋友有沒有得介紹…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3:00
對,勞檢和罰則先請行政院長弄好,其他的再說。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04:00
不然就算真的等到勞檢改善 但何時才查到你公司啊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4:00
真der 直接換有良心的公司最快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4:00
不覺得其他的再說,多少人沒得放七天連錢也沒有的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5:00
說來說去挺新制的人也不願意去協調罰則提高和勞檢阿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1:05:00
那7天(掛名假)會比一年每個月的列假重要?!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05:00
還是你覺得什麼都不要做等四年後投票比較快…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1:05:00
我也覺得可以並行啦,可是行政院長好像不願意提高罰則捏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6:00
所以你就是不爽被砍七天,不在意其他人可以領加班費,所以要施壓讓別人沒得領你有得放嘛!懂了懂了...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6:00
KING我再跟你說一次,只有你的假是掛名假,你比較倒楣不會啊,盡量多領一點加班費拿去買藥吃吧。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07:00
你真的被洗腦的很嚴重 八卦版的置底文去看清楚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07:00
討論到耍脾氣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7:00
我身邊兩個公務人員都沒得放 原來都是假人,羨慕你公司有得放。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7:00
所以你就是想要領加班費 不在意其他人被砍七天假沒得選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7:00
而且你有本事就去做街頭民調,講得一副勞工代言人一樣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1:07:00
請不要人身攻擊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8:00
拿公務人員比…你認真的嗎 我突然發覺跟你討論浪費時間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8:00
嗯阿 慢走不送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8:00
論點是給值得的人,喜歡跳針我就拿唱盤給你慢慢玩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08:00
現在作法 資方勞方都不爽吧 假如休假這些條例考量經濟面所以傾向資方 那罰則上本就該傾向勞方 但就看著政府了 應該一例一罰 好比鴻海 只罰兩萬笑死人 但所有員工各罰兩萬就蠻可觀的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09:00
太多觀念都是錯的都不知道從何說起了 做好功課好嗎不要被賣了還幫人數鈔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09:00
我也只是說出我的看法,沒有要代言什麼,方法做法都放在那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09:00
你現在說公務人員沒放那七天 所以砍了也沒差 笑死人…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09:00
你的看法咧,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以為錢可以買到一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10:00
願聞其詳真的,只是噓文我也不知道我錯在哪喔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6-07-03 01:10:00
推原PO理性討論原PO也只是跟大家解釋一例一休的法規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10:00
什麼都以為八卦板說的就是對的,才是真的被洗腦吧...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6-07-03 01:11:00
不用攻擊他吧~如果覺得他說錯 可以開一篇更正啊!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1:00
幹嘛願聞其詳,反正講了你也要跳大多數大多數大多數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1:00
你知道國定假日如果要上班的薪水是幾倍嗎?砍了七天國定假日來換那少少倍數的加倍費怎麼算都是賠的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1:00
黑箱民調做出85%支持一例一休 我看KMT黑箱課綱都沒85%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11:00
現在比較難看的是誰啊…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12:00
我的意思其實是連公務人員都沒放,我身邊的勞工也真的沒放到,真的羨慕貴公司。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2:00
真的是 青出於藍勝於藍
作者: hamanda (剎那芳華)   2016-07-03 01:12:00
我當年在銀行上班時就有碰到隔周休二日改成每周休二日,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12:00
對啊 我也是透過討論才理解的 不要先預設對方立場吧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2:00
當初說要砍那七天是為了落實真的週休二日現在的一例一休並沒有落實 為什麼可以拿來不等價的兌換呢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2:00
唉唷,回去轉告民進黨,就硬推就好了,不用宣傳新制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3:00
當初反黑箱課綱的人 應該會感到同等的憤怒吧還是 換個政府上台 正義的定義就改變了?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3:00
現在為什麼要爭那七天是因為真的砍下去之後勞工以後沒有籌碼可以換到真的週休二日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3:00
會更生氣吧,倒楣的小孩長大之後22k 加上砍七天假然後不保證一定休得到周休二日。強推新政的人還叫你自己去搞定罰則勞檢和檢舉
作者: hamanda (剎那芳華)   2016-07-03 01:14:00
當時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七天假改每周休,所以有每周休二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14:00
七天我覺得可以討論,但一例一休我不覺得是壞事,只是看籌碼是哪邊有利而已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5:00
我很幸運的公司還算合法,今年開始有乖乖的給加班費,但是砍了那七天那些被剝削的基層勞工只會更可憐不會更好
作者: hamanda (剎那芳華)   2016-07-03 01:15:00
日的人就沒有七天假,這是已經十幾年的事了,現在又出來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15:00
國定假日上班就是兩倍,新制的休息日上班,領的不只兩倍好嗎。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1:15:00
只是有人為反而反囉!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5:00
勞檢不確實 這改法就是資方全面有利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15:00
沒有好好討論的就先反黑囉,真的不用浪費時間在我身上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5:00
對拉籌碼籌碼,你的籌碼就是領錢~ 退朝,有錢就拿著吧
作者: AtsukoErika (敦子繪梨花)   2016-07-03 01:15:00
@cloud7515 公務人員 加班沒兩倍
作者: eunice0802 (幸福)   2016-07-03 01:15:00
很多公司的底薪一直是最低工資,加其他的才有個25k以上,南部更誇張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6:00
目前的周休二日是拿七天假去補雙週84小時的工時才有表面上的週休二日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16:00
一休上班是前兩小時(1+1.33)之後是(1+1.66)喔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6:00
例假上班兩倍 還有補休耶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6-07-03 01:16:00
人家在理性討論有人到底在爆氣啥 法又不是原PO修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17:00
反課綱也是透過大家不厭其煩的解說 不懂的人才了解啊 現在這個修法跟課綱的情況不太一樣吧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7:00
國定假日的兩倍是加成還要算上底薪本來的一倍 你說的新制更多是錯誤的訊息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7:00
公務員沒放那七天假 所以砍了沒差 這你敢信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17:00
某S故意帶風向講得好像那七天上班領比較多,事實是新制的休息日上班可以領比較多。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17:00
真的沒關係 我也不覺得自己莫名其妙,因為大家都看的出來,哈哈
作者: hamanda (剎那芳華)   2016-07-03 01:17:00
這次砍的七天假是要讓還在隔周休二日的人改成每周休二日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7:00
我真的覺得很白爛,就說實際工資根本不會這樣算
作者: medama ( )   2016-07-03 01:17:00
新制的休息日上班可以領比較多+1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8:00
有何不一樣呢 不都是用不公開的方式暗推自己的政策嗎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18:00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8:00
1.33 1.66 很了不起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8:00
我沒什麼需要帶風向的 被影響的人不會是我
作者: medama ( )   2016-07-03 01:19:00
說實際工資根本不會這樣算的 大概就跟以為沒人領22k的一樣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19:00
例假日在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的時候開始可以加班的 不能加班也是錯誤的訊息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19:00
在勞檢和罰則做確實之前 9.99都沒用啦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19:00
台灣人根本是活該欠壓榨,爭取合理待遇還要先內仗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19:00
事實就是:新制休息日上班領的錢 > 原本七天假上班領的錢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19:00
但如果真的兩例了 就完全不能加班了是嗎?? 萬一真的做不完怎麼辦QQ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20:00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20:00
事實就是:老闆被重罰兩萬 檢舉的人解僱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20:00
是勞檢員親自說例假日不能上班的,有特殊理由(如本文)且認定困難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0:00
你放一百萬個心,不會有二例的。加班人生永遠等你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21:00
某c怕被解雇就繼續為老闆賣肝啊,沒人阻止你。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21:00
覺得反黑之後世界一片清新,大家一起來~~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1:00
搞得一副施捨給你1.66 1.33和一點點假日
作者: medama ( )   2016-07-03 01:21:00
會有兩例假的 預計2025達成非核家園及二例假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21:00
實際上就是還是很多人在雇主認為有必要的時候被要求在例假日上班 這是實際的情況 他們只是故意誤導說例假日不能加班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22:00
違法的是老闆,講的好像不檢舉勞檢局就會知道一樣@@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2:00
2018先把民進黨扯下來,國民黨是真小人,民進黨偽君子強推一個惹人厭的法案居然要請到這麼多人每天宣揚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22:00
二例是不能出勤耶 大家 我們在討論一樣的東西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23:00
講得好像檢舉就有用一樣 罰則這麼輕 我是老闆我也不改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3:00
乾脆每人發一本毛語錄,天天背誦好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23:00
我對於"他們只是故意"這幾個字想討論,例假日非特殊情況(如本文) 上班是違法沒錯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23:00
例假日上班有例假日上班的規定,難道改成兩例就不會被要求例假日上班?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1:23:00
某些人只是想扯人下台而已根本不是為勞工,一直跳針,就算改成週休五日,一樣有違法的老闆出現啊!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24:00
我覺得有人暴走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24:00
到底誰跳針 我一直主張政府先搞定罰則跟勞檢再來修法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24:00
乖啦反黑就好 哈哈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24:00
某L你好像有點風向偏掉了....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4:00
剛剛也有人很誠實地說給那七天資方氣到跳腳了。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25:00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25:00
我們慢慢觀察,大家理性討論別謾罵喔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5:00
沒有,我很老實的跟你承認,只有時代力量願意挺二例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25:00
他偏掉不只是這篇的事XD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26:00
現在是討論若是真的有二例會發生的情況耶...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26:00
我要修法砍你假 然後給你加班費唷 領不到自己去檢舉啊 檢舉的後果自己負責唷(揪咪)然後你說「勞工自己不檢舉 活該」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27:00
難道真的改成二例就天下太平了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27:00
真的不愧是資方天堂 科科要把罰則跟勞檢改好才會天下太平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27:00
「例假日」:依勞基法第36條之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勞基法第40條之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28:00
你現在砍七天假 做個騙人的週休二日 只會天下大亂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28:00
所以那篇文章完全就是在假設國定假日可以只上5分鐘的班領一天的錢XD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28:00
所以如果我們九月要上街頭,可以把二例扛出來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29:00
如果今天老闆給你需要加班的需求 但卡在二例不能出勤 勢必要把工作帶回家 然後你檢舉老闆說他給我太多工作了 這樣?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29:00
看清楚法規 雇主認定有必要可以要求員工例假日出勤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29:00
完全沒有比較的過程,就突然跳到一個結論說國定假日的一小時比較值錢。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0:00
不 那篇文章的重點在於解釋為什麼用國定假日七天換現在的一例一休不等值的原因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3 01:30:00
XD 我是老闆的話,會讓你只做一小時嗎?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30:00
全世界只有台灣這邊是為台灣人爭取福利,居然要先對上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1:30:00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31:00
大批支持新制、熱愛被剝削的台灣人。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31:00
不等值就是建立在“國定假日就算上班5分鐘也可以領一天的錢”啊XD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31:00
不是 我指的是你放的條文第一則是寫寫休假日另外你給的連結,工時縮短為40小時雖不等於週休二日,但以一例一休做為配套的確可促成週休二日喔(雖無明訂),你可以想想看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1:32:00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32:00
什麼! 原本的七天有加倍發給???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2:00
國定假日你就算上一整天班也比在休息日出勤一天值錢好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32:00
所以那些被砍七天假又沒加班費領的 活該去死囉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33:00
如果是用一整天下去算的話,是新制休息日領比較多...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33:00
欸 cloud7515 我們回最早那篇去討論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3:00
砍了七天之後你覺得之後會有人促成真的週休二日?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33:00
對阿 我也有說不是明訂的,但在1.33~1.66的情況下的確可以促成是吧!算是有點取巧的做法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34:00
我之前七天假都沒領到加倍發給耶 大家都有嗎QQ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34:00
gina31126 那篇,這邊留給新制推廣員大肆宣傳。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34:00
哪有領到過 哈哈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1:34:00
休息日加班費應該是2.33~2.66倍喔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4:00
照你的說法就是台灣人必須要在已經夠長的工時之下還必須休息日都還要加班有天來賺那加班費囉?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34:00
對呀 公務員沒放過那七天 當然沒領到過 您說是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1:35:00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5:00
那照你們的說法 你們都可以去檢舉老闆 是他們不合法不是?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35:00
不要理他們了拉,gina31126那篇比較實在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35:00
國中生?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35:00
工時縮短,所以如果你要分六天一天就是6.5小時另加加班時數現在一例一休就會讓第六點付出成本變高,是相對上促成週休二日喔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35:00
講不過別人就硬設對方立場這樣 好像不太有風度你們說的很多有矛盾的地方難道不能提出疑問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36:00
更正:第六天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36:00
要不要賺那加班費是個人決定好嗎,就像那七天上不上班本來也該由個人決定,只是大部分人都沒放假。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1:37:00
那張圖錯在根本沒公司把那7天當假日,所以根本沒加倍的問題!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7:00
那看來我們也沒有繼續討論下去的必要了,因為我不認為會因為加班費可以讓雇主真的讓員工休息兩天 既然雇主加班費都沒按照法規在給了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37:00
就沒想討論嘛 如果只是要表示老闆不守法很可憐 我們很認同啊 就…很可憐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37:00
少在那邊跳針說新制休息日就一定要加班= =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37:00
勞檢和罰則不落實 週休7例假或是9.99加班費都沒屁用啦可是現在政府砍你七天假 給你加班費 領不到自己去檢舉然後又不改罰則 不就是擺明打壓勞工嗎這有很難理解嗎 真的是…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1:38:00
我是覺得老闆守法的話,根本不會想叫妳休息日上班,因為成本太高了啊,真要加班,最多只能六小時,領比平常兩倍多的薪水我也很樂意……至於不守法的老闆,本來就沒在守法,是有差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38:00
不是,我們講的方向是,如果他本來工時就很長,好歹可以多領些錢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38:00
所以我剛問二例發生後會出現的問題 可以回答我一下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39:00
嘿 說沒領兩倍的人可不是我 要不要看清楚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1:39:00
cloud好像幫我解惑了 謝謝
作者: a3142478 (a3142478)   2016-07-03 01:39:00
jeras說的對啊 幹嘛預設老闆寧願增加成本也要叫人上班是吃飽撐著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40:00
seavon 你從來沒考慮到被砍假又領不到加班費的人是吧susuqi 改成七例一樣沒用 現況罰則過輕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1:00
我不覺得老闆會增加成本還叫人加班阿 這個法規不是本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1:00
自己翻前面...講過了。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1:41:00
c大 所以重點是勞檢確實 罰則提高 等原本就要改善的問題,現在風向在那邊吵兩例+7天假都搞錯了啊= =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42:00
我沒要求兩例 我要求的是不要砍這七天假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2:00
如果真的沒差的話 資方不會堅持要砍那七天啦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3:00
一樣翻前面,講過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43:00
某些人只會一直以“老闆不會守法”為前提來討論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3:00
一例一休我沒意見 但是砍那七天我不覺得合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44:00
這七天假 不是原本就不沒人休到 有休到算公司福利 目前拿來談判的籌碼嗎? 為何會用砍這字?應該是用恢復比較適合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44:00
討論修罰則跟勞檢啊 是要我講幾次啊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4:00
那我想問為什麼不要真的週休二日要用一例一休來搪塞?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4:00
老兄,一例一休你沒意見是在討論什麼啦/_\我們在討論一例一休阿阿阿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45:00
現況就是一例一休跟砍七天假是一起提案修法的 不要裝死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5:00
要說現實面 請看看工商團體那滿滿的被檢舉帶頭違法的精美履歷 這就是現實面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45:00
某S最崇拜的八卦板都說了,世界上真正有週休二日的國家幾乎沒有XD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5:00
七天假其實被凍結很久 且沒雙倍吧。有放的應屬公司福利,如果是福利應該也不會隨政府砍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45:00
所以真的週休二日是指兩例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6:00
崇拜?現在是誰給誰扣帽子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6:00
不是就都有現實面嗎?所以我說一例一休之外,要加強勞檢,加重罰則,不要拿不守法的老闆來懲罰守法老闆的勞工阿阿阿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46:00
七天我沒休到但有加班費啊 錢被扣了能不吭聲嗎 工時根本就沒變為什麼砍我假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46:00
是,所謂真正週休二日就是兩例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7:00
公務員的週休二日是兩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47:00
可是政府在加強勞檢 加重罰則之前 就先砍你假囉然後罰則跟勞檢的修法日程 完全沒提到唷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47:00
七天什麼時候有加班費了...好亂啊我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48:00
不要一直扯勞檢 我寫信都裝傻啊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48:00
問題現在就是勞檢不確實 目前沒打算修法 不是嗎 真的要為何不直接兩例 然後把例假的加班條件定義清楚?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48:00
七天的加班費是有些公司有,有些公司沒有。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48:00
裝傻算好的了 沒把你供給你老闆就不錯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48:00
所以有公司有七天假+週休二日;有公司沒七天假有週休二日;有公司都沒有求對資方勞方最佳解謝謝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1:48:00
因為那7天根本沒有放假的節日,剛好是某黨的節日,要被刪掉了,一直再吵!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49:00
輪班的都有加班費 台積電群創之類都有啊 公司太小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49:00
好 如果真正的週休二日是兩例 那就是不可出勤 對吧!你想加班也不能來 有加班需求的人也不可以來 因為老闆沒要求是這樣對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49:00
到底為什麼要直接兩例啊XD 一直無限上綱。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幾個國家都不一定兩例了。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50:00
一下說要落實勞檢 一下又要供我 好笑耶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0:00
那七天的加班費沒給的老闆不守法 不是說不討論不守法的老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51:00
每個情況都是有的有有的沒有,真的無法所有人都滿意;你要求兩例的同時有人需要一休的加給;七天假被當籌碼要求一休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51:00
如果想要降低工時,應該要直接針對規定工時的法條,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1:00
X大 這七天原本就沒休 也沒加倍發給 (按照上面理解) 有休到的是公司福利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1:00
工時沒變為什麼砍你假 很簡單啊 政府認為你還不夠痛苦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1:00
為什麼要一直忽視法條上面說例假日在雇主認定有必要
作者: syspetmax (Goom)   2016-07-03 01:51:00
七天就是彈性休假阿.....為啥有人在跳針七天有沒有休..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51:00
http://tinyurl.com/jotpqj5欸 f 你熱愛的檢舉來了。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1:52:00
檢舉沒用啊 我超有資格講這句話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52:00
su 對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52:00
可以不要兩例啊 七天假還我 反正工時一樣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53:00
怎麼沒有用,要離職的話很有用阿,立馬見笑。結果有一個人整個晚上都在跳針要檢舉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3:00
是阿 可以不要兩例 但是七天不能砍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3:00
對啊 想要被離職的話 去檢舉超快的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53:00
XDDDDDDD 反正就是拿檢舉不成功的案例說檢舉沒用然後繼續為老闆賣肝,要這麼奴我也沒辦法啊(攤手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1:53:00
你可以看一下我之前在板上發的文章 再來談檢舉有用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54:00
欸不要這樣,我錯了,應該要硬起來爭取二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4:00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4:00
ForgerEames的立場就是 我砍你假 沒給加班費你就去檢舉不檢舉就是你奴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1:55:00
上街,就要逼執政黨把當初的競選牛肉端上來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55:00
最好笑的是還說對勞工好 當我們好騙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5:00
然後完全沒看到檢舉沒有用的現況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5:00
圖為八卦版置頂文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55:00
廢話,老闆違法當然要檢舉啊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5:00
政府真的有心要幫勞工該做的不是先砍假 相關罰則不先定出來 要勞工自己想辦法 這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6:00
罰則輕成這樣 被檢舉就算罰也不痛不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56:00
s大說的例假日可上班真的無法成立,還會牴觸無法連續上班七天,不可能連續三十天都上班不能休息吧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1:56:00
違法了 我檢舉了 現在每年繼續違法還上新聞唷 檢舉真的好有用 ^_<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6:00
重點是 這七天假原本就沒有啊啊啊啊 到底怎麼砍???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6:00
so?資方在認定有必要的時候還是可以要勞工上班 不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7:00
另一個S大哈哈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57:00
所以前面早就講過問題在罰鍰太低,而不是一例一休這個制度本身。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7:00
不去檢討政府不修法加強罰則跟勞檢 檢討勞工不檢舉 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57:00
用頭兩字好了 哈哈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1:57:00
馬的 我剛畢業太傻就上了三十天大夜 薪水嚇死人的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7:00
噗 那個法條上面就寫了 資方可以在認定有必要的時候要求員工出勤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1:57:00
我們這個業界檢舉沒用是常態唷 ^_<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8:00
可是一例一休制度砍了七天假 對勞工沒好處啊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8:00
天災事變啊 和突發事件啊啊啊啊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1:58:00
七天假沒放又沒挪移後的週休二日的老闆本身違法 謝謝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58:00
而且現在開始跳針檢舉沒用的話,罰鍰多高不是都一樣沒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58:00
sh你講的是後者,我們講的是前者,要先有前才能有後,沒天災怎麼認定都沒用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1:59:00
一直跳針說檢舉沒用,再說罰鍰太低,根本自相矛盾。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1:59:00
你的因果關係可能要搞清楚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1:59:00
簡單賴說sh大是有放七天(或沒放但有加班費)且週休二日的人對吧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1:59:00
罰到讓資方怕還會擔心檢舉沒用喔?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1:59:00
大家的共識就是勞檢和罰款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0:00
要是罰到會怕 那勞工怎麼會擔心檢舉沒用呢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00:00
https://goo.gl/ 欸欸,聽說勞方壓力不夠大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2:00:00
倒果為因好棒棒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2:00:00
檢舉沒用跟罰鍰太低哪裡矛盾 一百個案子抓一個輕罰 就這樣而已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2:00:00
檢舉沒用不就是因為罰太輕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00:00
依勞檢員說法不算,依貴公司說法可能算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00:00
還是你覺得雇主本來就應該給正常工時處理不完的工作量使得員工必須在例假日加班才能完成 這是合理的情況?那這不就是所謂的壓搾員工?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00:00
其實大家共識是一樣的 針對七天假和二例根本沒意義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1:00
剛剛不是有人拿檢舉不受理的案子出來講= =?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1:00
多請幾個人不就好了…資方真的過太爽是的 七天假還是二例都沒意義 在罰則修法之前都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01:00
如果今天罰則輕 就算恢復七天假 二例假 根本沒用啊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02:00
sh大,如果你願意繼續在那公司,我們真的無能為力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2:00
還有如果你本身就不檢舉的話,罰鍰再高都一樣沒效。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2:00
糟糕 邏輯講不通耶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03:00
好那冷靜思考 為什麼現在變成 勞方堅持要二例和恢復七天假 而不是把風向帶到要求政府提高罰則和加強勞檢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3:00
連檢舉這個步驟都沒有的話,更不用提罰鍰了(攤手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03:00
現在修法的目標不是希望台灣的勞工可以縮短工時又或是在需要加班費的情況下可以增加收入嗎 總之我會提出這些只是希望被壓榨的基層員工可以真的受惠 而不是政府砍了七天假之後反而讓被壓榨的員工錢沒賺到還做到死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03:00
罰錢不夠多所以檢舉沒用,可是該檢舉還是要檢舉啊,大家都覺得好像沒用結果就不檢舉了??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03:00
因為那是蔡英文的競選政見,二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3:00
你知道沒有用還檢舉喔?當然是知道有用才會想檢舉吧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03:00
低底薪+獎金(隨便調)=報給你的薪水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2:04:00
我檢舉囉 資方繳錢囉 資方還是繼續違法唷 所以我們這行的該死被剝削?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04:00
不要講得一副支票可以隨便開隨便跳,你還有人格吧?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2:04:00
覺得好累喔 還是去八卦板玩好了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2:04:00
民進黨用7天掛名(未放假)節日去跟資方談休假,換取一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4:00
就是現行制度中有休七天假的人 會被公司依法砍假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04:00
我的公司很好啊 要無能為力什麼 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04:00
最後還不是回到不爽不要做xd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2:04:00
被檢舉結果罰兩萬 這叫有效?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05:00
做人可以選票拿到了之後,政見不必實行的哦?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5:00
可以呀 633不就是個經典案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05:00
那對現行制度無放七天假的人影響為何??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5:00
HTC你可以帶頭罷工啊,不然華航現在的權益怎麼爭來的?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05:00
現在好多人然後每個人討論的點好像都有點不一樣,好混亂QAQ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05:00
華航是國營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6:00
不爽資方違法,又願意繼續做下去,然後再來抱怨檢舉沒用,是要別人怎麼幫你。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2:06:00
你以為我們這行帶頭罷工很簡單? 光法律問題就一堆人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6:00
領不到加班費的 請自行檢舉 讓公司重罰兩萬 然後被開除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07:00
抗議檢舉上法院當然可以,但幾乎肯定要準備辭呈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07:00
事實上這七天一直以來不是都沒有加班費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7:00
但是有人有假啊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07:00
可是現在蔡英文吃定勞工不敢上街抗議,打算硬幹了耶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2:07:00
為何要檢討不罷工的人而不是檢討壓榨勞工的人??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7:00
那七天是“有些”公司不給加班費,不是一直都沒有喔。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08:00
這七天原本用多的工時凹過去的..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8:00
因為分水嶺 你知道的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08:00
現行制度中那七天 沒有每週休兩天的本來是應該要放假或是要發加班費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08:00
檢討資方早就在檢討了,問題是你不爭取的話,資方會改?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09:00
沒發也沒放假的請檢舉或是離職 對吧 按照本篇的邏輯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09:00
這種罰則 爭取了資方也不會改啦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09:00
無故減薪也是違法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09:00
這樣原本有七天假的人(公司福利) 怕被砍 原本就沒有七天假的人 砍或不砍都沒差不是嗎 不砍我還不一定有加班費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07-03 02:09:00
傻傻的,1.66加班費是能有多少?我請一個員工當三個用,付加班費壓榨到極致都比多請兩個人便宜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0:00
爭取說的這麼容易誰跟你吵勞基法xd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10:00
你要考慮到被砍七天的人的心情吧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10:00
勞方各自在心裡murmur不向資方施壓,資方也樂得裝死,怎麼可能會良心發現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0:00
所以就可以多領錢阿囧"跟上阿拜託...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10:00
如果你只是希望什麼都不做、躺著就能讓資方主動為勞方著想,那就真的別作夢了。爭取的方式有很多,但我提了都一直被說沒用,那下下策就講到罷工,如此而已。
作者: powerbee (蘑菇人)   2016-07-03 02:11:00
那就二例 + 無七天假 + 加強勞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1:00
兩例人家要加班的怎麼辦?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6-07-03 02:11:00
檢討資方早就在檢討了 那怎麼現在還一大票怪獸資方?我知道 一定是勞方都不去檢舉的關係 都是勞方太奴勞方活該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12:00
我反對這次修法的理由 就是因為那個砍七天假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12:00
勞基法也只是一個規範,遇到不遵守的雇主還是要爭取好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2:00
我覺得啦,想做的事很多,每個人方向也不太一樣,但總是要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12:00
但這七天不就是原本改制所以取消 有休七天的人是公司福利不是嗎?
作者: angela1981 (跳跳糖)   2016-07-03 02:12:00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2:00
就找個神風去撞,好了 你要上嗎?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12:00
上街去,佔領兩個月,兩例+七天假+勞檢+罰則通通到手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3:00
本來我還不明所以,現在知道縮短到40小時+一例一修大概知道他們要幹嘛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13:00
是啊 是公司福利呀 但是修法就給了公司砍福利的理由啦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3:00
真的會去檢舉的那個不是要閃了才衝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13:00
沒道理中共那邊極權還敢爭取休2.5天,台灣這邊不敢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3 02:13:00
反正只會在這裡酸檢舉沒用、爭取哪那麼容易,最後什麼也不會改變的。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14:00
不要再跳針說兩例無法加班了,假議題,資方認為現在的工作狀況必須要處理完畢他還是可以認定那是突發狀況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4:00
中共集在共黨手上又不是資本手上..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15:00
我是傾向於給政府壓力 讓他們優先修改罰則跟加強勞檢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5:00
沒看到哭的都外企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5:00
光這推文裡有人要兩例,有人要一例一休,有人沒七天假沒差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07-03 02:15:00
除了南部, 中部以北很難資方自己片面更改勞資契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15:00
原本願意給福利的公司 就是良心企業了 ....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15:00
對,所以我敬佩,這樣還敢去抗爭,汙染案件也是。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15:00
偽週休二日還要扣七天假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16:00
只是少了七天假...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16:00
所以根本不能用砍這個字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6:00
有些本來就沒放的,就剛好沒影響到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16:00
你原本有的東西沒有了 不叫砍叫什麼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6-07-03 02:16:00
不要七天堅持兩例假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16:00
大陸人對於爭取勞工自己的福利一直都很剽悍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17:00
要七天也要兩例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7:00
又一個新流派了 哈哈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7:00
本來沒放又一天的是被污吧...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2:17:00
不論幾例幾休有無7天假,追根究底就是勞檢確實、提高罰則、修工會法這些要先做,這些落實了臺灣勞工壓榨情況就會改善很多了。所以不要再帶風向什麼兩例什麼7天假,這個政府該先改的沒改,大家應該要把重點拉回來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17:00
剛好沒影響到 跟法條直接把那七天拿掉是有本質上的不同的 當然叫做砍假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17:00
真的亂改一通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18:00
我們憑什麼輸他們,綠營都瞧不起勞工,嗆反正不敢上街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8:00
贊同j大,應該先往這方向施壓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18:00
支持je終於有人劃重點了QAQ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18:00
帶風向的明明是政府,他要修假當然吵假.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18:00
但那是福利啊 我今天可以給你也可以收回 像我這種沒有七天假的人當然有沒有沒感覺 但你用到砍這個字 我會以為 你是要砍端午還是什麼國定假日 當然會有爭議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19:00
很簡單啦 什麼時候勞工的聲音會有能見度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07-03 02:19:00
同意j大, 吵一例一休真的不是重點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19:00
勞檢罰則是政府該做的,重點個鬼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19:00
現在討論一例一休跟七天假是因為迫在眉睫 不是畫錯重點 因為現在就準備要通過這條法了 不是嗎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6-07-03 02:19:00
一例一休會是好的 大前提是每個老闆都遵守勞基法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19:00
呃 一例一休就沒問題阿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6-07-03 02:20:00
但如果真的都這樣就是真的平行世界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0:00
修下去四年都動不了了啦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20:00
重點是政府該做沒做啊,這個重點沒做到,什麼例假休假七天假都是假的啊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20:00
https://goo.gl/WygI0j 綠營說打算要硬幹了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2:20:00
嘖 繼續吵兩例七天假,然後不守法的老闆繼續不守法,被壓榨的底層勞工繼續被壓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0:00
還是你寧願回到一例+7天凍結,那還是有人受影響阿,我相信改前沒受惠到七天的是多數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21:00
贊成je大 大家都被風向搞混了 資方真正害怕是加強勞檢和加重罰則 所以才會有這麼混亂 其實今天若是勞檢罰則加重 勞方才有後盾跟資方去抗爭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21:00
所以啦 在罰則和勞檢沒改好之前 就強推這爭議法案被人批評 也是很正常的更不用說還用了黑箱民調來暗中推法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21:00
沒落實還敢說這麼多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2:00
現在法是單週40+七天假唷 凍小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22:00
他們會想強推就是因為勞方沒施壓啊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2:00
改一例一休原本就守法的企業員工還是受惠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22:00
大家反彈這麼大爭議這麼大都要硬幹了 你怎麼奢望他會去修相關罰則 在ptt上面討論也是希望政府可以聽到大家有疑慮的聲音
作者: herbert0620 (大能貓)   2016-07-03 02:22:00
你真的有搞懂二例跟一例一休的差別嗎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2:22:00
法律本來就是最低需要遵守的底線 有人要假不要錢 那兩例後要錢不要假的也要跳腳了 尤其是點工 他們排班天數直接受到影響 只能說當家的要兩邊討好是不可能的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2:22:00
就是一直以來都沒落實,所以才要強力主張啊……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3 02:23:00
不改勞檢又一直硬推一例一休 這擺明就是有問題了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3:00
h大麻煩你推文嚼完謝謝喔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3:00
改一例一休班照加還少七天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4:00
在ptt討論也只是釋疑而已,真的要讓政府聽到只是討論沒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4:00
就地合法是吧(笑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24:00
這個時間點進來還要嚼完推文其實滿累的(誤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24:00
突然有種達成共識的感覺真好 但我覺得要先把風向拉回勞檢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24:00
落實困難 要不要先修法搞定這塊?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24:00
兩例也可以排班,要彈性也可以很彈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24:00
就跟黑箱課綱一樣 真的這麼好 何須隱瞞委員會成員呢那個修改官網把成員頁修掉的行為 真的讓我想起KMT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2:25:00
吵的人自己上街抗議不要亂拉人下水,以為看不出來目的是什麼嗎?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25:00
可以說一下為啥不先修法改成重罰到企業不敢投機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25:00
剛剛有一堆人說兩例也可以排班了,什麼緊急案例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5:00
我覺得可以並行,但現在要加強修法罰則和勞檢,一例一休還是會有受惠的人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25:00
其實就好比反課綱 很多人一開始也不知道反什麼 也是靠很多人不厭其煩畫重點 大家才慢慢重視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25:00
也有受害的人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2:25:00
兩例就一週只能上五天 假設在早餐店上班 請問要怎麼彈性(倒~)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6:00
要誠意至少也是還七天而且必須明定檢討期限跟明講協調辦法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26:00
拜託 不要無視受害的人好嗎 他們也是人啊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2:26:00
支持兩例的肯定沒有接觸弱勢族群,他們寧願拿時間換錢也不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26:00
到底勞動部討論的對象有沒有勞工?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6:00
我看來是先就工時減少和一例一休,讓守法企業先朝沒立法的週休二日前進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7:00
請不了人就別一週七天啊..
作者: skysurf (su)   2016-07-03 02:27:00
一例一休後,兩種狀況:1:拿不到加班費,又少七天假。2:周休二日或加班費更多。哪一種狀況比較需要幫助呢?個人認為是第一種所以支持在勞檢完善下,再改一休一例,才能真正幫助第一種我覺得應該要想哪一些人是更迫切需要幫助的,而優先幫助他們。有許多工作替換性比較高,對於經濟需要的人,被不合理要求往往無法拒絕,他們會是迫切需要幫助的人
作者: powerbee (蘑菇人)   2016-07-03 02:27:00
想加班的需要兩休 想放假的需要兩例 不過七天黨假我是沒放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27:00
總之呢 目前的情況(配套罰則)沒出來之前,一例一休跟砍七天絕對是不能這樣讓它過的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28:00
罰則先出來 真的才有心啦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28:00
綠營說不上街他們都覺得勞工沒聲音,就直接硬幹通過哦
作者: powerbee (蘑菇人)   2016-07-03 02:28:00
加強勞檢 重罰+1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8:00
你一週有五天加四小...一個月總共80來小讓你加
作者: killer110 (奇樂腰腰動)   2016-07-03 02:28:00
我記得那七天根本沒放很久了,請問有放的是哪家公司?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6-07-03 02:28:00
目前勞基法的問題根本就是沒人遵守 不落實勞檢加重罰責 訂幾例幾休都沒用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28:00
我現在不高興 就是因為我年初投它3票 結果上任一個月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28:00
1.的情況我相信他本來就沒七天假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29:00
這種充滿爭議性的鳥法案 還用黑箱民調護航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29:00
應該要一罪一罰才有誠意 不然罰聊完是騙小孩唷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29:00
一個法定加班上限是4c小時,還是你要跟我說違法的事?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29:00
抱歉二例彈性我不清楚,剛剛有人推文提到,我只瞄一眼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29:00
我的重點也是85%民調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0:00
假民調,不修罰則,說會落實騙誰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30:00
不要在拿沒班可加這種鳥護航好沒?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0:00
大概就這樣吧 大家朝自己要的去跟民代表達吧 晚安了 等下還要起來餵奶...(倒)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30:00
例假在有突發狀況雇主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要求員工加班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1:00
我公司是兩例假,週末出勤一律2倍金你說一例一休給想做的人多賺點我也是傻眼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1:00
sh大我真的不知道該相信你還是勞檢員說法,你的講法可以連續30天不休息,真的很難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31:00
法定加班上限是46小時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03 02:32:00
例假的話2倍應該還要有補休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32:00
你不用相信我 看法規就好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2:32:00
可以加很多班的是三班產線或醫院 一般餐飲業是要怎麼加很多班來補足兩例強制休息的一天時數?既然要討論 就要全面檢視 沒辦法只針對特定產業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32:00
啊是不能平日加捏,兩倍自己橋啊啊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2:00
忘了補休...這沒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2:00
那是你公司 不是所有人公司 何況一休之後是2.33~2.66倍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3:00
但是是日商,感覺都是台商比較會壓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33:00
醫護不在討論範圍唷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3:00
我看過了,你的解釋跟現行法律牴觸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33:00
對阿你看,日商照規矩來,我們要要求台商照辦,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34:00
例假按照法條是兩倍加補休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2:34:00
我支持一例一休,斷絕隔週休二日漏洞,說民調假的可能做習慣了吧!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34:00
還要先在批踢踢多方辯論,台人真的很奴阿。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4:00
而且還有出差費數百,過午夜加1000 等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4:00
那是有得出勤的話,算了你的認定不同怎麼討論都不會有結論的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2:35:00
我討論的是兩例實行後 點工沒辦法靠加班補到以前ㄧ例相同的時數喔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35:00
法條上面明定突發狀況雇主認定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要員工上班啊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5:00
過0400加3000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5:00
現在不能連續工作七天,例只有一例又可出勤就牴觸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35:00
感覺政府現在是在逼勞工上街頭 因為不想得罪資方 然後讓資方看 不好意思勞工聲音比較大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36:00
你不是要去餵奶嗎?現在要求兩例和休假也是為了你的小孩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6:00
沒想到週休二日這麼難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6-07-03 02:36:00
su,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36:00
一日最高工時12小(4+8)月加班上限4x限你跟我說加不到?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37:00
不能連續上班七天的法條 麻煩提供一下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7:00
可以落實嗎?哭哭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37:00
如果今日兩例 有加班需求 但不能出勤 所以工作帶回家裡做這樣不是也沒有意義嗎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38:00
...你爲什麼有帶回家做的想法==
作者: opium1982 (晨)   2016-07-03 02:38:00
一般餐飲業要怎麼加班啦 現在是全台灣人都在科技業上班嗎?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38:00
不難阿,上街跟他槓上,逼他把兩例和休假通通吐出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39:00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6-07-03 02:39:00
總之就是要落實勞檢勞基法確實保障勞工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39:00
但上街頭前 大家要有共識啊!你至少要了解你在為什麼而反吧 是加強勞檢和加重罰則 所謂的例假和砍假會模糊焦點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39:00
餐飲搞到七天全上工本來就病態好嗎..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2:39:00
突然發現為什麼浪費時間看平行時空的人發文?!(ーー;)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0:00
那連結嚇死人,花了30年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40:00
連續工作12天不違法,引發民眾不滿;今日勞動部正式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40:00
對阿,在日商上班的人想法多健康,你幹嘛要帶回家工作?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40:00
我也不想帶回家做啊 但是沒辦法啊 二例不可出勤啊!不能加班啊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1:00
你工作為什麼做不完?公司遇缺不補?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41:00
你可以提高你的工作效率。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6-07-03 02:41:00
說要落實勞檢比較重要的 怎麼不去叫政府先弄好落實勞檢再來討論要不要砍假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6-07-03 02:41:00
真心覺得好笑 在限制單週40小時的狀況下 怎麼可能雙周能達到84小時?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42:00
我的天啊 你的說法 和我前老闆一樣啊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42:00
8月1號生效 所以就算是兩例 七天必須休息一天 禮拜六不是還是可以加班嗎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42:00
競選政見是單周36小時,既然要搞大的,就連40都不接受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2:00
我個人知道的是以前有排班讓你休息12小時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42:00
就是有人鑽漏洞才廢的,目前是無法連續工作超過六天沒錯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43:00
月加班上限還是一樣,做不完你一樣是要帶回家或不幹啦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3:00
=有休過 然後繼續上班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43:00
無法超過六天是可以六天無法七天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43:00
105年8月1日 目前7月還是可以超過六天唷
作者: evelyn8932 (拇指小香腸)   2016-07-03 02:44:00
勞工本來有隔週休啊,所以不就等於一個月少兩天嗎?然後又要砍本來就沒在放的7天不知道是在幹嘛?現在綠委說法都是說要給勞工多賺錢機會,那就提高基本薪資啊?提升勞動環境品質,懲罰惡質資方啊?這些都做不到然後話也解釋不清楚?現在就是各方說法不一啊,這麼重要的東西不用好好解釋嗎?民眾在Fb提出問題只能被刪文?法條真的很好就好好回答,而不是跳針答非所問,這種行為叫做欺騙。基本薪資在那,勞檢放水一堆,罰則低就只是開勞工後門給老闆幹而已。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44:00
我說的是你說一例可上班 例假日可上就超過六天了...但8/1之後不行阿!!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45:00
對啊 問題是廢除是8月1號才生效阿 在目前還是可以例假日加班 不是嗎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45:00
你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台人這麼奴,沒人羨慕日商嗎?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5:00
這後門開了30年 前人在幹嘛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46:00
所以就算以後是兩例 禮拜六日算例假的話禮拜六還是可以加班阿 不是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46:00
對啊 所以咱們討論的是二例後會發生的情況.....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46:00
其實要法官..因為是命令~不過勞工局則是命令生效才受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46:00
現在只有一例,你是要例假日加什麼班??8/1之後也只有一例,這樣也是不能阿!還是你覺得8/1之後你說的法條才失效???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7:00
大家還是多看看國外的一些福利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47:00
遇到了才發現,有改比沒改好,還好改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47:00
例假要加班條件很嚴,幾乎沒人ㄗㄨㄛㄅ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47:00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 因為八月一號才廢除那個釋函 所以雇主在生效之前要求例假日出勤並不違法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48:00
我看著babyM的工作待遇流口水 (變態貌)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48:00
你要這樣講隨便你,事實上根本就是不行,修改是因為漏洞所以補起來,不代表他原本可以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8:00
我不在那了 但是舉凡像休假這些都很不錯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49:00
違不違問法官,法官可自行決定適用於否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49:00
譬如說補假,我們從來不用補上班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49:00
真的,看看國外再看看自己,要什麼待遇都自己爭取來的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50:00
問題就是在有哪個釋函的情況下你不能否認例假日加班的存在 你一直要說不行加班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50:00
重點是,國外勞工開心愉快,GDP還是台灣的兩百萬倍。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0:00
像日商的資訊其實你們可去紀國屋買勞動雜誌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0:00
國外有社福可以撐啊,你被炒要吃啥!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1:00
他每年出一本,全部產業資訊都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51:00
(昏倒)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51:00
台灣勞工在那邊一例兩例,然後GDP只差沒變負的。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1:00
可以加啊,加完要報主管看是否符合緊急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51:00
如果照妳所說例假日可加班 那大家為什麼要爭二例還是一例一休???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52:00
就算你再怎麼維護,8/1之後你支持兩例的理由也消失了,以上。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2:00
我那間在日本的話平均10年資,年薪800萬日圓
作者: lattecafe (拿鐵)   2016-07-03 02:52:00
為什麼台灣撐不起社福? 因為我們勞工不夠團結嗎?
作者: king1776m4 (killCH)   2016-07-03 02:53:00
請問支持反對法案的可以跟kmt.....領薪嗎?不然為什麼要犧牲週休換那不會放的7天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53:00
我覺得要一直說例假日不能加班也是要強推一例一休的說法啦,事實上廢除那個釋函之後也只是規定七天要休一天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3:00
基本上緊急的意思都是不做有生命財產危險,急單急件報上去只會被打槍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53:00
例假若是為了維護勞工不被要求加班 但照妳所說還是可加班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3:00
問題還是很關鍵,為啥我那間日商這麼乖~不凹人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54:00
還要凹...隨你。抱歉你的我也要跳過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4:00
加班..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54:00
我是週休阿,只是是那七天補過來的變形週休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55:00
不能連續超過六天=無法七天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55:00
我要凹什麼啦,還蠻好笑的,事實上就是現實狀況例假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55:00
那到底為什麼還要分例假日和休息日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6:00
休息日加班勞資協議藉可,不須核報跟滿足緊急調件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56:00
你問我我問誰 工廠出問題不加班誰處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7:00
分出休息日就是要搞的很亂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2:57:00
那個..晚安,大家有好好討論就好,好累...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2:57:00
事實上就是例假日加班的情況雖然沒有很拼了但還是存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7:00
找不到人就停工啊 啊謀咧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8:00
例假要核報主管機關+符合緊急啦....
作者: fox0727   2016-07-03 02:58:00
真以為老闆都是佛心來的啊,政府有種罰則先提高再來談這件事。全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然後重罰兩萬,呵呵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8:00
休息日就是 加班賺錢 不補假 其他雙週什麼我也搞不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2:59:00
例假可以加班只要去勞工局申請,新的勞基法修改變形工時可以連上10天在加班2天一樣12天。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03 02:59:00
你提到的情況就是資方鑽漏洞 所以不是應該要加強勞檢和加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7-03 02:59:00
要講到申請,怎不提無薪假 哈哈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2:59:00
你用急件申請一定會被打槍..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6-07-03 03:01:00
那何不加強勞檢跟加重罰則再來談砍七天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01:00
工廠幾乎不可能符合緊急要件啦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3:01:00
只要老闆給假給薪勞工同意勞工局通常都會同意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3:02:00
勞工局?勞檢說不同意喔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02:00
申請在哪我想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03:00
順便把蓋章的也說一下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6-07-03 03:05:00
勞檢罰則配套都沒有,憑什麼急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06:00
到底是哪邊的人核過的~快講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06:00
我不是老闆我怎麼知道誰核的阿@@又不是我去申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07:00
嘖 公司名之類勒~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08:00
百大企業,其實你可以去問看看鴻海他們應該也一樣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6-07-03 03:09:00
那為什麼要一例一休? 二休不是更好?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09:00
就我所知道的同類型有需要跟工廠合作的 例假日出勤不希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11:00
例假日跟例假不一樣..
作者: fox0727   2016-07-03 03:11:00
調薪和減少工時為何一定要一起綁住,傻眼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11:00
你是真心認為我在唬爛例假日加班這件事情嗎,不是開玩笑的?你們真的覺得例假日不可能加班?我說的就是禮拜天 所謂的利家
作者: evelyn8932 (拇指小香腸)   2016-07-03 03:12:00
例假沒有強制不能上班的規定好嗎?根據勞基法第40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12:00
你是說連上14天我真心想找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6-07-03 03:12:00
不守法怎麼改也沒用,目前加重罰責比調高員工福利更有
作者: evelyn8932 (拇指小香腸)   2016-07-03 03:13:00
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13:00
例假,逃離這個之前我還不知道禮拜天入菜神聖不能加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6-07-03 03:13:00
效,讓負責人去坐牢,他們才會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13:00
我知道那條啊,不過幾乎不可能拿急單當理由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14:00
如果可以很想看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14:00
討論這個之前我還不知道禮拜天如此神聖不能加班呢
作者: Agod (口口)   2016-07-03 03:14:00
要變八卦二板了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15:00
禮拜天上工很正常好嗎,例假日跟例假不同...七天須有一例假,不一定要在禮拜日...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3:16:00
我相信有例假日加班,但我不相信老闆都有給加倍的加班費+補假,如果落實法律,老闆根本不會想要你例假日來加班好嗎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16:00
欸..我一到五正常上班 六日變形週休 禮拜天不是我的例假的話那請問我的例假是哪天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3:17:00
說錯 是例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17:00
協議,只是一定要有 不然餐飲早被抄了..就常說的排休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18:00
抱歉 我沒有排休 我就是一般的上班族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3:18:00
如果妳固定休週六 那就是例假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19:00
練習週末加班也是常有的事,出差進工廠每天都要上班連續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21:00
連續13天就違法,12天內補當協議,就醬
作者: jeras (jeras)   2016-07-03 03:21:00
一週工時多少?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3:21:00
例假沒有規定是星期幾 今天禮拜日要你來加班就變下禮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21:00
我不知道公司用什麼方式讓我們可以這樣加班,但是就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23:00
我也不認為很稀奇啊....我說的應該很清楚吧...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23:00
連續十三天不是我講的唷 我只是要反駁所謂例假不能加班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24:00
就算私下操十四天up我猜也有,但你說核報上工14天的話我很好奇例假日不等於例假..再說一次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3:25:00
例假在那天一直都是雇主說了算很好調的啦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25:00
通常連續上班太多天太累我自己會請假 所以沒有練習上過那麼多天,但我同事應該是有 而且不少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26:00
例假是7天需放一天,那天爽自己橋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26:00
說連續上14天的不是我阿 大大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27:00
就算連上基本上也不敢報啦,叫人資做資料而已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27:00
人資那邊怎麼處理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28:00
我只是要說連續上七天 現況是存在的大公司尚且如此,其他公司我向就更不用說了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3:30:00
老闆有請人整天在幫他算,人家被請來算整天的你怎麼算的贏人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6-07-03 03:30:00
去睡了 晚安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3:34:00
台北市最近好幾家上市公司這一天年被查到公司寫系統超過時間就自動問要不要買加班,然後只有不加的選項可以選,一樣繼續舞薪加班。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3:38:00
因為現在勞工局自行解釋休頭尾,所以可以搞到12天雖然八月會改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16-07-03 03:42:00
事實是一例一休不等於周休二日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3 03:42:00
昨天八卦那有些新的勞基法修正把變形工時入文一樣要連續12天就5天加5天再加兩個休息日加班一樣連上12天。
作者: victoryexiar (bebe)   2016-07-03 03:42:00
你平行世界?當慣老闆都照勞基法走?
作者: hideperson (隱藏人物)   2016-07-03 04:01:00
DPP黨工是?從520一下說要照放七天 一下又說不放 是一再再改是?
作者: anleyou (小燈)   2016-07-03 04:02:00
真不懂,順序不是應該先落實勞檢加強罰則再來推動一例一休。怎麼現在倒過來還要怪人不檢舉,現在檢舉有個屁用?重罰2萬元嗎?到底是誰奴?
作者: hideperson (隱藏人物)   2016-07-03 04:06:00
要確定才宣布 一下要放 一下不放 ..妳當勞工是什麼?
作者: ISDP3 (一粒沙)   2016-07-03 04:08:00
黑白講。
作者: hideperson (隱藏人物)   2016-07-03 04:14:00
DPP黨工要不要從520後新聞一天一天看 一開始是七天全給 後來又說不給 民調有失業的 有退休 是怎麼反應真的有在上班?
作者: s3f4e9g6aa7 (香腸男孩)   2016-07-03 04:15:00
你真的認為老闆會多給嗎? 會多上班到時真的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6-07-03 04:23:00
樓上某個扯點工的根本鬼扯 絕大多數點工都是出了事才發現沒保勞保 人家這類人力公司經營水有多深你知道嗎?直接排除在這次討論範圍好嗎??對他們完全沒影響
作者: hideperson (隱藏人物)   2016-07-03 04:31:00
有些年紀大 妳叫他檢舉 失業後可能要花很長時間找 妳叫他們喝西北風 更別說有小孩要養.當然是要主動查 對那些違反勞基法
作者: vidy19921 (J.Virginia)   2016-07-03 04:51:00
申請勞動檢查跟本沒用……公司居然找羅*蕾去壓勞動局三個禮拜了還沒去檢查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5:37:00
麻煩爬完推文,謝謝
作者: okmijnuhyex (火鍋將軍)   2016-07-03 05:50:00
反兩例為資方設想到底是什麼妖術?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05:54:00
因為你沒搞清楚兩例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6-07-03 06:06:00
他就直接調整你的底薪囉
作者: weboau (那年夏天.燦爛耀眼)   2016-07-03 06:10:00
看到這篇我笑了,又是一個用自己公司看全部企業的鄉民先去問周遭各行各業再來說一例一休是好的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6-07-03 06:16:00
靈糧堂黨工滾啦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06:35:00
我發現sea大很會鬼扯 吃完早餐來電你
作者: smallchocho (smallchocho)   2016-07-03 06:40:00
減少獎金不就好了,挖東牆補西牆呀,你以為我第一天上班,這些慣老闆有多廢我會不知道?還有你少算了被砍7天假了
作者: j8630222 (75G)   2016-07-03 07:07:00
民進黨說落實週休 現在變成是給錢就合法加班 你有加班費就高興成這樣喔?而且以前很多輪休的人七天假會被吃掉而且週休不到八天的非22k企業 只要調低薪資 你領的跟以前一樣啦 自以為企業會因為加班費週休太會幻想了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07-03 07:20:00
例假還要給補休 等於3倍薪休假日出勤至少也要3倍才合理 不然就加給補休
作者: jojoalice (小柚)   2016-07-03 07:23:00
南部沒有勞基法好嗎
作者: smallchocho (smallchocho)   2016-07-03 07:27:00
加班費增加了加班天數就會減少?那政府給22K的時候照理說企業應該要給44K呀?結果還真TMD的給22K(含勞建保),相信的人到底哪來的信心?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07-03 07:27:00
這樣看起來預期去吵兩例 還不如去吵提高罰則跟落實勞檢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6-07-03 07:31:00
我竹科輪班星人遇國定有2倍喔,差多少錢自己算算吧執法落不落實,跟要不要立法是2回事,不然在第三世界把殺人除罪化也沒差?法先對了,再來談執行吧
作者: gyman7788 (天堂的孩子)   2016-07-03 07:39:00
一堆八掛版公務員來秀下限,照你說的大多數人比較重要,大多數勞工都要二例啦,你直接給兩例,以後還要再調漲基本工資,不是說要照顧勞工,照顧在哪?看不出來啊,勞工本來福利就比公務員差,薪水也低,現在只是要求假放一樣的都做不到了,還敢奢望基本工資?勞檢、罰則?只會帶風向「比現行的好啊」靠咧,你公務員領多少?勞工領多少?要不要臉?還有別他媽的講屁話,現在兩例」就是要保障勞工能固定週休,不被刁難加班,公務員會被刁?比例多少被刁?勞工又是多高比例?你不是要講大多數,我就跟你講「大多數啊」,公務員「依法加班」福利補償、加班費、補休,勞工有「哪條法能保障」?修法保障勞工,聽不懂人話,只會跳針「比現行好」,有保障到?有保到老闆還舉雙手同意?還講一堆既得利益的狗屁歪理
作者: Aonian (思念)   2016-07-03 08:02:00
兩例和提高罰則根本就是可以並行的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08:03:00
樓上中肯到炸更正是樓樓上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7-03 08:10:00
這篇正解
作者: ashyang (LMC)   2016-07-03 08:13:00
各區勞檢員才幾隻小貓?都是菜的出來跑然後掛老鳥的名,開不開單還得回去請示學長,老鳥不確定就隔天換老鳥來,一間公司至少得來2次以上還要回去再請示上級主管該公司可否開罰,通常會被開罰都嘛勞檢跟公司已經套好了,重罰2萬交代過去就好了...不要再講什麼提高甚至落實勞檢了,勞工最後還是犧牲品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6-07-03 08:16:00
會調薪水的老闆 現在更容易動手腳明明修法是變更好 一直拿違法老闆來反對作啥會違法的老闆你以為他現在就乖乖守法嗎?修法 保障勞工 本來就是一步步慢慢來 這才是實際的做法拿公務員出來比則是邏輯混亂 不然怎不比外商 不比台積電 拿勞工的過去和現在比才是對的
作者: 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個人才!!!)   2016-07-03 08:22:00
給推
作者: abcsaegusa (izumi)   2016-07-03 08:23:00
給推
作者: stry (S.s)   2016-07-03 08:23:00
無良老闆不管幾例都照樣逼你加班不付加班費啦 重點是罰則
作者: cicici (兩片土司。整天吃)   2016-07-03 08:27:00
在那裡哪時候放到的人是怎麼樣?砍掉之後你只剩下放屁,連幻想都沒了,懂?
作者: ching0810 (ching0810)   2016-07-03 08:28:00
原本週休二日,想要7天假
作者: abcsaegusa (izumi)   2016-07-03 08:34:00
公務員的例假跟勞工例假是不一樣的,公務員例假是可加班但沒加班費,但勞工例假是不能上班的
作者: a0a000000000 (...)   2016-07-03 08:35:00
雇主根本不會照實給加班費
作者: xxpin (xxpin)   2016-07-03 08:53:00
哦哦 大家終於睡醒了 睡前看這篇真的很無言
作者: hdw   2016-07-03 09:10:00
勞工不檢舉真的很好笑阿!!!我老婆之前在新光三越左營站當會計當時是開幕階段,每天9點上班,半夜12點才有機會回家重點是這種垃圾公司的加班不給加班費,補休還要一個月內休完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09:12:00
改成休日也給補休不就好了?這不是政府一開始想要的給勞方足夠的休息時間?這樣改的話我就支持一例一休阿,還能選加班呢
作者: hdw   2016-07-03 09:14:00
然後奴工們也沒人要檢舉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09:14:00
現在要推的一例一休才是根本跟一開始的用意不合,休日可加班但是沒考慮到不想加班的人怎麼辦,老闆要休日加班你敢說不要?
作者: jamesinhw (刀疤)   2016-07-03 09:20:00
自己都知道七天假沒機會休了,怎麼會沒辦法合理推測多數老闆也會用這樣的凹法,去讓你的一休沒得休?真以為勞基法那麼嚴謹?現在都看起來好像老闆必須付,老闆要增加很多成本,但是通過以後會不會有漏洞讓他們可以規避?誰知道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09:23:00
是前面有人跳針認為一休可以兼顧到所有人所以提出也有補休的辦法阿,不然二例他們又一直狂跳針無法選擇加班不然請問樓上有什麼更好的解決辦法?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7-03 09:28:00
八卦版有很多解釋的文章,你可以去看一下....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6-07-03 09:28:00
無法選擇加班完全鬼扯 北市產總工會總幹事已經解釋了我指的是例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09:29:00
不違法不能搞嗎? 調獎金低底薪你跟我說說看違啥法?
作者: johnny3115 (johnny3115)   2016-07-03 09:31:00
今天就是檢舉沒用 還以這為前提明確砍七天假 不就是要大家不爽不用幹 並不是大家都是富二代 不工作也有飯吃而且全台<大部分>老闆都是不守時間這法規的 目前真的上六天班的人真的每天只上6.5或7小時? 會要求你上到6天班的老闆很多都是讓大家超時工作的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07-03 09:35:00
不遵守勞基法的老闆就算改成三例也沒用吧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09:39:00
先落實勞檢再來跟我談砍假!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09:40:00
那既然你都說老闆不遵守勞基法了,那一例一休變成二例有差嗎?
作者: Andebull (Andy02)   2016-07-03 09:41:00
是多加1.33所以前兩個小時是2.33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09:41:00
還是你以為一例一休老闆都會遵守勞基法給你加班費?
作者: dreamanima (張保母)   2016-07-03 09:47:00
所以為什麼不先落實勞檢跟罰則再來改這個阿?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09:48:00
啊現在就是行政院強制要推一例一休阿並砍七天假阿然後對於勞檢跟罰則只說會再檢討研"擬",沒有時間表XD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09:51:00
簡單來說就是不拉高罰則 勞檢隨便 但是一定要砍你假
作者: vi000246 (Vi)   2016-07-03 09:51:00
你不懂老闆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3 09:59:00
你沒放到七天假是因為之前單週四十小時還沒過現在過了 所以七天假要吐回到教師節跟聖誕節等等然後資方發現大事不妙 虧到了 要資資政府把七天砍掉懂這整個故事了沒? ㄧ知半解 沒想到還那麼多人推 zzz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10:04:00
有很多之前推文都討論過了,再麻煩大家看看;每個人要的都不一樣,要讓所有人滿意不可能,目前除了一例一休之外還要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3 10:04:00
現在教師節有的放了 只要這一修ㄧ例沒過 你都有得放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05:00
一例零休加七天假比一例一休砍七天好唷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3 10:05:00
我不懂把拿到的假期還要自己免費送給資本家是什麼心態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10:06:00
七天和一休前面也討論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06:00
沒休到所以就地合法(砍假?之前沒休是拿雙週84去補,隔週休沒放是你被坑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10:09:00
每個人流派不同,無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11:00
跟流派沒關...我一直都是在說合法情況..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6-07-03 10:12:00
原PO應該是學生吧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12:00
事實上單週40小的現況跟本沒必要拿七天去換一休以稍低的月薪大概30k初,老闆可以週休一日但你月薪不變還少七天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10:14:00
我都要餵奶了...拜託推文看完,昨天討論到很晚,不用別人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14:00
重點是完全合法
作者: dreamanima (張保母)   2016-07-03 10:17:00
所以為什麼不加強勞檢跟罰則,再來改這個……有這麼急著要通過這個法案嗎?這關係到九百萬的勞工欸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18:00
那是可以並行的事,現在政府帶風向要砍假當然先講假...
作者: initiate73 (...)   2016-07-03 10:19:00
推 比現在好就是進步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10:19:00
七天假沒放到那就應該放啊 鬼扯什麼啊?沒放到沒給加班費 你說改成休假就會給放給加班費???
作者: princessyoyo (Be better)   2016-07-03 10:20:00
不依實給加班費,所以兩例假就會真的給你放嗎?例休本來就是假議題,先落實勞檢加重罰則再來砍為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10:21:00
樓上 那為什麼要改? 怪了
作者: princessyoyo (Be better)   2016-07-03 10:21:00
什麼不好?!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6-07-03 10:21:00
是藉由加班費促成休假,我覺得一直在講一樣的話TAT
作者: regeirk ( )   2016-07-03 10:22:00
你不先落實周休二日 憑甚麼砍我七天假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23:00
加班費用底薪發給你在砍獎金就好了啦,完全依法
作者: princessyoyo (Be better)   2016-07-03 10:23:00
那你怎不吵七天假還來?兩例才是很難適用!
作者: dreamanima (張保母)   2016-07-03 10:24:00
一直不爽的點都是,周休二日是他的政見,轉彎再轉彎。配套也沒做又趕著推法案
作者: doogie (杜奇)   2016-07-03 10:25:00
就是要騙你加班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10:25:00
兩例難用那一例一休並且休假加班可以選擇補休如何?這樣想加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25:00
我一直都在說砍七加一休不如現行,就只說這些而已
作者: princessyoyo (Be better)   2016-07-03 10:25:00
七天彈性假好用是真,兩例假就根本實行困難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10:26:00
班能加班想休假的也能休到假,大家都滿足到了現在要推的一例一休只考慮到想加班的人沒考慮到想休假的人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27:00
可選擇就資方幫你選了啊,你跟我講勞資協調?
作者: dreamanima (張保母)   2016-07-03 10:27:00
如果不想加班的被叫回去加班呢?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6-07-03 10:28:00
加班你可以平日加,也是有辦法撞加班上限還有餘
作者: dreamanima (張保母)   2016-07-03 10:28:00
兩個並行一起推很難嗎?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10:28:00
不想加班叫回去加班就事後補休阿,連老闆都兼顧到了呢現行一休是雙方合意啦,但大家都知道這合意嘛都是老闆說了算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6-07-03 10:29:00
事實上就是加班又沒薪水 勞動檢查有民代撐腰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10:30:00
給老闆點面子就給他決定,但事後一定要補休或給加班費
作者: metorfreedom (不朽自由)   2016-07-03 10:30:00
看了好久才把推文看完,目前看下來C大主要反對一例一
作者: metorfreedom (不朽自由)   2016-07-03 10:31:00
休的論點是 在既有的罰則下 勞檢難以成功 會造成就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6-07-03 10:31:00
我回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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