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von (Rock to die!)》之銘言:
: ※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 本來的期望:
: : 一周兩例假
: : 一周就一定要放兩天,一天都不能少
: : 真的要叫我例假來上班,請付兩倍薪水
: 非也,依《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日至少有1日休假,且雇主只有遇天災等突發事件
: 時,才能要求勞工例假出勤
: 且認定困難,所以目前幾乎無法用這條例叫員工在一例上班
: 目前勞基法是一例零休,且不能連續工作七天
: 假設你目前的薪水是30000且週六上班
: 以一個月30天來算
: 此月上班26天+4天休假共支薪30000元整
: 你的一例放假日是有薪水的
: 改為一例一休後,休假日上班前兩小時時薪
: 1.33倍,兩小時後時薪1.66倍,所以週六來
: 上班要多給錢
針對倍率部分
現行例假日加班出勤薪資加倍給予並
「應給補休」
其實等於3倍薪(扣除本薪後實質加給2倍,也就是加班費1倍和另給補休算1倍)
要改一例一休
並讓一休勞動條件等於甚或優於可加班出勤的例假日
以2.33~2.66的標準(加給1.33~1.66)其實是不及格的
要不然就應再加給1日補休
要不然就直接當日應發給3倍薪(實質加給2倍)
才算是一休勞動條件可比一例(僅出勤條件不同)
再來
不知道有沒人對於這些倍率的描述覺得奇怪
為何2.33~2.66倍率實質是加給1.33~1.66
原因是台灣勞基法明文規定例假日應給薪
也就是說月薪包含例假日
所以2.33~2.66已包含1倍薪資
實質加發1.33~1.66
而這又代表一件事
算平均工資時分母就是30天(包含所有假日)
結果就是你的平均時薪(加班費基準)被稀釋了
亞洲國家中
我確定南韓和台灣算法一樣
日本和中國平均時薪皆排除假日
新加坡應該也是
香港比較複雜的樣子
看有無知情的朋友可以分享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