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pandale (sigh)》之銘言:
: 十月就30歲了
嗨妹子,結婚這件事,是這樣的。
哥(好啦其實我是女的)跟您介紹一下自己。
我今年35歲,27-30時有過一段婚姻,因為我個性太糟加上不孕,就離婚了。
對方是非常好的男生,國立碩士,竹科工作,家有房產,個性單純誠實,父母公務員退休
我甚至是他的初戀,至今,我都後悔跟他結婚,
因為我讓一個這麼好的男人,因我受傷害,我萬分後悔又抱歉。
他的條件絕對是好的,除了身高不高171,其他我想無懈可擊,
聰明,包容,真心,經濟無虞(PS如果有女孩想認識,可以寄信給我)
但我們還是離婚了呀!
我想說的是,結婚並不是終點,反而是全新的闖關,
就像薩爾達打到城堡裡,瑪利歐進到8-1,困難的事情,才真的開始。
婚姻無法守護愛情,愛情才可以守護愛情,
因為出自於愛情,
你希望對一個人在法律上有責任,因此步入婚姻。
結婚是希望如果有一天我先離去,
法律能幫我保護留下來的伴侶,
如果我遭遇到了什麼危難,
能授權我最信任的人為我執行剩餘的權利義務,
婚姻見證你願意跟另一個人,
無論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
都會努力陪對方一起走下去的決定。
婚姻跟婚禮婚紗婚戒嫁妝聘金全都沒有關係,
婚姻是用一輩子成就一句我願意。
以上是,哥在35歲,離婚五年後的心得感想,與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