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代po)錢包被撿走算侵佔嗎?

作者: juty123321 (小草)   2016-07-05 23:10:42
如有違反版規 我會刪文 謝謝大家
=====以下正文=====
開心買了一隻新手機
今天下午就在試手機時 錢包放在手機展示台
回到家才發現皮包忘了拿
裡頭約有三萬多 還有身份證 健保卡 信用卡 好心人發現一定會交給櫃台
等到再回去中華電信問 居然沒有人送至櫃檯
我就拜託電員調監視器 果然看到有個人張望四周 接著拿了直接放包包 然後就走出去
地點在三重重新路上的中華電信門市
已經報警 警察說給他三天若是有交派出所就算了 要是三天依舊沒人交警察局就可以告侵

難道他不知道現在監視系統多優 從他進門到拿包到出去 臉都清清楚楚的拍進去了
各位覺得他會因為三萬多而被告侵佔嗎?
也提醒各位不要跟我一樣迷糊QQ
作者: CCLMML (滾來滾去)   2016-07-05 23:12:00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為什麼要拿呢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6-07-05 23:15:00
找到人再說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6-07-05 23:21:00
不太理解為什麼要等三天,這情況明明就可以先讓你填三聯單了。
作者: bonnielin7   2016-07-05 23:22:00
馬上去報警吧
作者: kui5024 (Kui)   2016-07-05 23:24:00
告!之前曾經掉過錢包,對方還毫無悔意,現在想起來還是超級生氣,而且三萬不是小錢耶!幹嗎要漠視自己的權益?我本來也是想東西回來就算了結果對方一付「我又沒做錯事」的樣子 告下去以後馬上開始「我又不是故意的」跟我道歉這種人就是需要教訓讓他知道自己做的是錯的
作者: edith01 (8吋蛋糕)   2016-07-05 23:31:00
那你證件、卡都掛失了沒,沒有又沒報案三聯單,被刷你付
作者: yxyxyx (三歪叉)   2016-07-05 23:40:00
推kui大
作者: jjpl (聖誕紅)   2016-07-06 00:05:00
沒有等三天的吧,當下就要寫了
作者: ilovetaylor (taylor)   2016-07-06 00:11:00
可以告侵佔,有經驗,我有拿和解金但是你去報警就不能回頭了,是公訴當時對方年紀小,有點後悔報警
作者: s84629 (wizkhaaaaa)   2016-07-06 00:42:00
警察是不是想吃案啊,3天錢都花光了,到時候你要不回來啊,直接報案然後抓人比較好吧
作者: ilovetaylor (taylor)   2016-07-06 00:59:00
你有辦法證明錢包裡有多少錢嗎?
作者: chi29   2016-07-06 02:42:00
有遇過,當時我堅持要告,結果對方拿去他家附近的派出所交,還好沒告我誣告......所以我覺得警察這麼做有一點點道理,但是自己的權益一定要爭取,無關裡面多少錢,侵佔別人的東西本來就是不對的!建議原po給自己一個期限,覺得怪怪的還是立刻找警察處理
作者: pasaga (dying)   2016-07-06 03:12:00
c大那並不會成立誣告的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7-06 08:11:00
當然算啊誣告罪非常難成立的 你們都被警察騙了只要有部份事實都不會構成誣告誣告的定義是憑空捏造事實才是喔沒有等三天這種事 你被吃案了警察根本也沒有聯絡到人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7-06 09:57:00
雖然臉被拍很清楚,但若此人沒有犯罪記錄,警察沒有他的照片資料,那要抓他還是跟大海撈針一樣吧,尤其你這又不是驚天動地的大案,不會有媒體會主動幫你傳送照片然後ch大的例子對方當然可以提誣告可絕對不會成立,因為他持有ch大的錢包是事實,所以他不能說ch大誣告.誣告要成立是此人根本沒碰過ch大的錢包,ch大卻告他侵佔,此時他反告ch大誣告就可以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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