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版主不要硬凹了,今天老老實實說自己判決有誤比較實在
人都會犯錯,今天公告並沒有說過去有此「判例」,所以這樣判
如果造成此判例現在成案,等於放任今天白天、未來可能發生的地圖炮之亂
況且實際上台男女都很噁心實際上就是讓人不舒服、攻擊、歧視
建議修改一下判決,然後五樓你說你哪裡噁心?
※ 引述《phosita (phosita)》之銘言:
: 既然版主說要用版務,那我就用版務。
: 台女都很噁不應該被禁止討論,理由在於
: 既然台男都很噁未達標準,是可以討論的。
: 台女都很噁當然也是可以被討論的。
: 在作相關判決前,本來就應該考慮裁量的一致性,而非恣意為之。
: 當初判斷台男都很噁未達標準時,就應該知道台女都很噁也是未達標準。
: 這也不是民意啥小的問題。
: 一個法官在認定各項事實時,本應採用相同的標準,跟民意無關。
: 不然民進黨一律認定貪汙,國民黨一律認定未達標準。
: 這樣可以嗎?還是民意認定誰貪汙就誰貪汙?
: 所以,一但認定台男都很噁是可以被討論的。
: 台女都很噁也是可以被討論的,就算整版都是台女都很噁。
: 其實也是剛好而已,因為未達標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