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小心懷孕了...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6-07-19 02:14:04
※ 引述《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8)》之銘言:
: 其實我回文跟本篇正文無關
: 單純覺得很多推文歎為觀止 所以想說幾句話
我以為這個問題,國際已經討論透了。是台灣沒有跟世界接軌。
其實人工流產議題在 CEDAW 的會員國之間已經有相當的討論了,他們得出的共識
就是取消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
CEDAW就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台灣已經簽署且立法了。
不過台灣某些人可能無法接受這種觀念吧。拆除束縛在女性身上的所有枷鎖。
有些女生,其實也是很依賴這個枷鎖的。
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和通姦除罪化,其實是一體兩面的事。
如果婚姻契約無權支配個人身體自主權,那照理來說,婚姻契約也不能支配
個人的性行為。
但是,台灣很多女生,甚至很多主張女權的女生,支持人流取消配偶同意,但是卻
反對通姦除罪化。
(降低婚姻對女性的約束力:好棒棒,本來就要這樣,女生要有自主權。
降低婚姻對男性的約束力:唉啊不行,這樣子結婚對我就沒有保障了。
這就是我看到的主張女權的女生,同一群人,只准自己增加權利,不准
老公增加權利)
所以我常笑台灣的女權,是自助餐,只夾自已愛吃的。
作者: justin091136 (justin091136)   2016-07-19 02:17:00
QQ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6-07-19 02:18:00
所以在推文就有提到了 要不修法 要不不婚 就是不可能去醫院呀現階段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7-19 02:19:00
支持通姦除罪化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22:00
一個是身體自主權 另一個我覺得牽涉到丈夫的財產權及名譽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23:00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23:00
應該不能相同並論 除非是男女朋友關係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6-07-19 02:24:00
即使受孕是夫妻兩人事前的共識人流一樣不需配偶同意嗎?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7-19 02:24:00
我覺得女權應該發展到女性開車撞死人無罪向最近那葛被撞到截肢的警察女性還要免繳稅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6-07-19 02:25:00
甚至到這篇文章的話,是連告知都沒有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6-07-19 02:26:00
樓上你少來亂了啦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6-07-19 02:27:00
當然如果是因為綠綠的,
作者: dora08071994 (朵拉)   2016-07-19 02:27:00
我覺得這兩個可能意見可能不是同一群人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6-07-19 02:27:00
那如果小孩父親要留 女的把她墮掉了 怎麼辦?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7-19 02:27:00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不過我支持通姦除罪和人流配偶同意權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6-07-19 02:28:00
是說obov 真是的 別亂講話
作者: gamania00828 (gamania)   2016-07-19 02:28:00
教主又出現了!!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7-19 02:29:00
通姦講真的還真的不知道傷害了什麼法益 到底是處罰什麼XD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7-19 02:29:00
通姦是要抓老公的啊 女生被抓姦SOP第一步是告性侵你曉得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6-07-19 02:30:00
通姦確實應該除罪 另外我也覺得公然侮辱也應該除罪
作者: nteevlelr (can't tell)   2016-07-19 02:30:00
不只是女權啊 放大來看連性別平等都只抓自己想要的 呵
作者: suckme5566 (煞氣a56)   2016-07-19 02:30:00
推k大哈哈哈哈哈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7-19 02:30:00
本來就是性侵 男生勃起就性侵惹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33:00
因為懷孕是在女性身上所以人流不需配偶同意=對女有利但通姦除罪=對女不利,就是只想挑自己有利的爭的概念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33:00
支持通姦除罪和取消人流配偶同意權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7-19 02:34:00
通姦除罪為什麼對女性不利啊@@?
作者: iverson88   2016-07-19 02:35:00
教主XD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6-07-19 02:35:00
女權自助餐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2016-07-19 02:38:00
兩者我都反對欸 婚姻本來就該保障一些權利義務 不然同居就好 幹嘛結婚?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6-07-19 02:39:00
女權自助餐部分認同,但也覺得兩件事無法相提並論。不然這樣,通姦罪保留,然後建立全國(現在可能要全球)DNA還是NBA反正就那個資料庫,已婚女性墮胎時需提供配偶檢體,如檢驗結果不相符,很好,抓獲一名YF,浸豬籠;如相符則保密。這樣應該有平衡一點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44:00
通姦要負刑責不符比例原則吧
作者: artcicaday (Zero)   2016-07-19 02:44:00
所以想請問台灣目前是文章所述組織的會員國嗎?
作者: ikm5566 (副主顧)   2016-07-19 02:46:00
自助餐本來就是要夾自己愛吃的阿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6-07-19 02:48:00
通姦除罪還是可以打民事賠償 除罪只是除刑事責任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50:00
"很多主張女權的女生反對通姦除罪化"哪裡看來的?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7-19 02:51:00
獲得賠償應該是民事處理範圍啊~通姦哪有處理補償?@@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07-19 02:52:00
女權團體比較支持通姦除罪吧...這篇是不是搞錯了
作者: ikm5566 (副主顧)   2016-07-19 02:52:00
不管啦 你自助餐難道會挑不喜歡吃的嗎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53:00
通姦除罪會讓掌控經濟的那方可以不停外遇然後弱勢那方完全沒保障,以台灣社會中經濟弱勢大部分都是女方
作者: s2cbu (yesman)   2016-07-19 02:56:00
北車怒噓!!!竹北車站難道就不是北車?
作者: ecohaha (ecohaha)   2016-07-19 02:56:00
早期參與通姦立法的婦女團體也已經改變立場了,你的論點才是自助餐吧XDD
作者: semind (Lee)   2016-07-19 03:01:00
我認知的專業的女權也是支持除罪化,他們好像比較關切小三因通姦罪淪為別人失敗婚姻中的犧牲品。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7-19 03:02:00
因為實務上大多只告小三不告配偶XD
作者: semind (Lee)   2016-07-19 03:04:00
我覺得你說的比較像是保守婦女團體與自由派女權團體兩派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6-07-19 03:05:00
CEDAW的精神不是男女應有相同權利在決定任何決定包含家庭計劃嗎?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7-19 03:05:00
通姦成立才能離婚分財產啊 再你哪時看過男跟女要贍養費的
作者: semind (Lee)   2016-07-19 03:06:00
其實保守派婦團應該要同時反通姦除罪與反墮胎自由派女權則會同時支持兩者。若一般人沒仔細想,的確很容易在個案中迷失原則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6-07-19 03:14:00
還有一派的Radical也會支持兩者
作者: ikm5566 (副主顧)   2016-07-19 03:16:00
就是有仔細想了 才要有所選擇支持哪個 不然怎麼叫自助餐
作者: teras (Tera)   2016-07-19 03:21:00
ttt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6-07-19 03:21:00
Btw 我想借問一下intersection feminism的主張是什麼之前看到國外女演員說他是這種女權人士
作者: LydiaC (猜火車)   2016-07-19 03:24:00
真正支持女權的人是兩個議題都接受的,要求身體自主權同時贊成通姦除罪。只能說現在很多女生對於女權並沒有思考的很透徹,所以產生很多矛盾
作者: vobor (藍色大象)   2016-07-19 03:24:00
女權自助餐wwww
作者: teras (Tera)   2016-07-19 03:26:00
通姦不成立也可以離婚分財產的案例多得是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3:50:00
退啊啊啊是推
作者: q996786 (CYLin)   2016-07-19 03:58:00
推,又長見識了,看來我應該再多想想看
作者: CRAZYVIVI (~不經意的微笑~)   2016-07-19 04:04:00
同意
作者: xxGHOSTxx (oni扣除手續費))   2016-07-19 04:27:00
支持兩者
作者: biboga (逼波嘎)   2016-07-19 04:40:00
作者: lch2011 (LCH)   2016-07-19 04:40:00
"不想離婚有要老公的財產" 這智商,難怪能說出女權如何云云的扣帽外加扭曲推論
作者: retang (Renee)   2016-07-19 05:28:00
女權團體也是有分的吧 而且整個社會體制不需要看嗎
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6-07-19 05:40:00
QQ
作者: mooor (肚亂抖公主)   2016-07-19 07:09:00
我也是記得台灣女權團體在爭除罪化時被ptt的男人嘲諷餐女權自助,說自己不告的甘我屁事。結果女權團體做什麼都有人不順心。
作者: Ligamenta (黃韌帶)   2016-07-19 07:15:00
所以原Po也支持和國際接軌的廢死嗎
作者: jayway (阿給)   2016-07-19 07:57:00
最後一句 太讚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7-19 08:13:00
其實人流無需配偶同意跟通姦也不完全是一體兩面.畢竟想人流的原因不純粹只有外遇而已.
作者: ccbabe   2016-07-19 08:19:00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7-19 08:38:00
既然女方可以隨意生與不生,那男方是不是也有權利選擇養與不養,這方面的遺棄是否也應該除罪化?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6-07-19 08:48:00
通姦除罪並不是增加老公的權力吧?(到底增加了什麼權力?外遇的權力嗎?但通姦除罪化後外遇依然是犯法的好嗎)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7-19 08:50:00
哪來的數據很多?
作者: lyrics920 (心病沒藥醫)   2016-07-19 08:54:00
給推,這篇對女權自助餐的定義解釋得很清楚!
作者: a25785885 (SuperbbMan)   2016-07-19 08:55:00
你只會被說不懂女權啦
作者: h6x6h (BLZ)   2016-07-19 08:59:00
不想養就好好避孕R
作者: sunny21333 (Elisa)   2016-07-19 09:10:00
通姦罪又不是只限制老公xD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6-07-19 09:23:00
女人有身體自主權 男人沒有 推這篇的女權自助餐說法
作者: lyrics920 (心病沒藥醫)   2016-07-19 09:27:00
台女真的不用再噓了啦,結果也只是被原po打臉而已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43:00
我支持通姦除罪喔,不要自己不想分手就用法律壓人你大概看到那種保守的女性團體吧( ′_ゝ`)你一說自助餐,男鄉民就高潮啦~~~~~前面"台灣法律跟不上時代,女生可以決定要不要生"的內容,全都無視囉。不管啦女森就是自助餐啦~~~~那推這篇的男森到底認不認為女生可以自主終止妊娠啊?搞的我好亂啊還有通姦是男女都適用的罪行,不要裝傻
作者: roncarrot   2016-07-19 10:06:00
女生先檢討自己好嗎? 意見最多就是假女權支持者
作者: k355000 (番薯)   2016-07-19 10:08:00
通姦除罪只有免刑責吧 民事還是要賠償
作者: jeffrey40504 (Argus)   2016-07-19 10:09:00
你們時代好新 我跟不上 結婚不用對配偶負責 那跟同居到底有何差別 只是想辦婚禮戴婚紗? 要玩就在結婚前玩啊 權利已經無限上綱到有沒有結婚都沒差了這世界超詭異支持通姦除罪的 你們的配偶 都很可憐
作者: gto515 (鬼塚英吉)   2016-07-19 10:13:00
比喻太妙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7-19 10:32:00
台灣還是國際人權兩公約的簽署國,但人權公約廢除死刑我們法律還是有死刑啊 不是嗎所以消除婦女歧視公約主張通姦除罪化 台灣有嗎?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10:44:00
就說通姦除罪只是免刑責了民事還是要賠償 還有某樓說男生沒有身體自主權是怎麼回事
作者: moonchaser (Moonchaser)   2016-07-19 11:11:00
自助餐?哈哈哈
作者: h44256 (YOYO你好)   2016-07-19 11:12:00
我會被52樓笑死
作者: dacun10045 (肯兒)   2016-07-19 11:30:00
通姦除罪化男生沒有被保障到?都是女生反對?
作者: bbbing (無)   2016-07-19 11:31:00
如果通姦罪是男女平等,那廢了不是也平等嗎-w-
作者: somefatguy   2016-07-19 12:02:00
直接廢除婚姻這種東西大家都不會吃虧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6-07-19 12:06:00
推自助餐!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6-07-19 12:06:00
推這篇
作者: x3692161 (倒ㄌㄩ)   2016-07-19 12:08:00
自助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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