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8)》之銘言:
: 其實我回文跟本篇正文無關
: 單純覺得很多推文歎為觀止 所以想說幾句話
我以為這個問題,國際已經討論透了。是台灣沒有跟世界接軌。
其實人工流產議題在 CEDAW 的會員國之間已經有相當的討論了,他們得出的共識
就是取消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
CEDAW就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台灣已經簽署且立法了。
不過台灣某些人可能無法接受這種觀念吧。拆除束縛在女性身上的所有枷鎖。
有些女生,其實也是很依賴這個枷鎖的。
人工流產無須配偶同意,和通姦除罪化,其實是一體兩面的事。
如果婚姻契約無權支配個人身體自主權,那照理來說,婚姻契約也不能支配
個人的性行為。
但是,台灣很多女生,甚至很多主張女權的女生,支持人流取消配偶同意,但是卻
反對通姦除罪化。
(降低婚姻對女性的約束力:好棒棒,本來就要這樣,女生要有自主權。
降低婚姻對男性的約束力:唉啊不行,這樣子結婚對我就沒有保障了。
這就是我看到的主張女權的女生,同一群人,只准自己增加權利,不准
老公增加權利)
所以我常笑台灣的女權,是自助餐,只夾自已愛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