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小心懷孕了...

作者: amy33212001 (狐雲)   2016-07-20 03:17:46
※ 引述《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8)》之銘言:
: 其實我回文跟本篇正文無關
: 單純覺得很多推文歎為觀止 所以想說幾句話
: "子宮是女人的 要生要墮還要老公同意?"
: "這不是代表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嗎"
: "這感覺像是配偶說了算 很不公平"
: 欸 你知道我們現在談的是"已婚者懷孕"嗎?
: 正常情況來說 已婚女子懷孕 孩子是丈夫的
: 雖然小孩放在女人肚子裡 但也是男人出了精子的
: 所以理論上來說 孩子有一半是丈夫的
: 就像婚姻板上常吵的 房子有出錢 就有話事的權利
: 丈夫理所當然應該有一半的權利決定孩子的去留吧?
: 有人說這樣像是對方說了算
: 欸 所以今天對方若沒有話事權 啊不就你說了算?
: "子宮是女人的 本來就應該女人決定啊"
: 推文有人說結婚後子宮要對丈夫負責被攻擊
: 這就是婚姻的權利啊!
: 啊不然你告訴我 丈夫的老二要不要對你負責?
: 老二是他的 難道他結婚後還可以去外面想督誰就督誰?
: 婚姻 就是兩個人的事情由兩個人共同討論一起決定 這才是夫妻
: "結婚"要雙方同意簽字
: "離婚"也要雙方同意簽字
: "兩個人的小孩"要生要墮當然也要雙方同意啊!
: 什麼?小孩不是丈夫的?
: 那廢話 台灣通姦罪還沒除罪化喔
: 丈夫當然更有權利知道 拎北頭上都綠的發光了
: 若是女人說"子宮是我的我有權利決定生"
: 在婚姻內生下的孩子戶口名簿登記直接就是"丈夫的小孩"喔
: 踏馬的不知情的綠光戰警爹還對這孩子有扶養義務呢
: 真的這麼不爽你肚子裡的小孩要不要生得經過丈夫同意?
: 不要嫁啊!
: 你可以先懷孕決定好要生以後再叫對方娶你
: 這樣你既有子宮話事權又不怕孩子沒爸爸
: 不結婚你要生十個墮八個也沒人有權力阻止你
: 謝謝大家
: ※ 引述《DaRouBang (妲柔邦)》之銘言:
: : 邦邦幫妳 Google 好惹:
: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83
我不針對原po,單純針對這篇提出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其實我非常贊同丈夫有知道小孩存在,以及參與孩子去留權利的這番話
沒有男人的精子,正常是生不出小孩的
但是
真正照理論來說,父親的權利應該不到1/2
所謂的1/2是母親提供卵子,父親提供精子的狀況下才成立
偏偏懷孕並不是這麼簡單
孩子接下來的十個月都在媽媽的肚子裡
前三個月危險期為了保住寶寶什麼都不敢做
中期開始有孕吐等不舒服的狀況
晚期挺著個大肚子,光是行動就受到拘束,躺不能隨意,站不能隨意
一直挺著肚子,很重,也很傷害脊椎及腿部
通常懷孕過的女人,因為脊椎曾經受到傷害,都會有腰痠等等毛病
孩子在肚子裡這段時間,吃東西也有很多限制,酒不能喝、高脂肪要避免、煙燻加工肉類
要避免、空糖食物要避免(可樂、糖果)
愛美的要忍受妳懷孕必須胖10~14公斤
到了生產,每一個生產都是有死亡率的
都是冒著高風險
生完後子宮收縮會痛,脹奶會痛
然後又要趁著這機會好好保養自己身體,不然會留下後遺症
每一次生產都是對母體造成減壽十年的損傷
同樣都是想要小孩,可是媽媽要承受的就是多了這麼多點
畢竟提供精子不會造成身體這麼大的負擔,也不會有死亡率(除非你有新血管疾病加上縱
慾過度)
所以父親跟母親決定小孩去留的權利不會是一樣的
當然我不贊同不告訴丈夫有小孩,就要人家養的情況
畢竟養小孩跟懷孕又不一樣
養小孩父親也是需要付出勞力、智力等等的東西
在養小孩這塊上,我覺得兩方才有比較平等的權利
然後我看了一下這篇作者對推文的留言,我想講的是
有時候並不是做了避孕措施,就可以完全杜絕小孩的出生,避孕藥的效果並不到百分百
也不是女人想避孕對方就會讓妳避孕的
多的是不戴套強上伴侶的男人
事後避孕藥這種東西也是不能常用,效果會漸漸薄弱,甚至會帶給身體很大的傷害(國高
中的健康教育就有提到)
為什麼不想懷孕還跟人結婚?
這就跟想要孩子的男人知道女人不想懷孕還要跟他在一起一樣
為什麼要讓不懷孕的女人痛苦,然後男人自己也痛苦
可見感情並不是這麼簡單就能釐清的
簡單一句 愛到卡慘死
至於切除子宮
切除子宮後可能會造成後遺症
一般手術有的出血、感染風險、以及全身麻醉的危險性
還可能有尿失禁、性生活不美滿等等的問題
台灣優良的醫療真的養出很多動不動就開刀的人,反正開刀後遺症還是有醫師幫你負責,
說不定還可以告告醫院看能不能賺到賠償費,我離題了
總而言之,請不要因為不想懷孕就把子宮拿掉,對身體的損傷並不會比較少
小孩去留現在也牽涉到生命權利等等問題
我看過一篇對於印度幼娼的報導
小小年紀被爸媽賣掉,賺的錢要不被黑掉要不就是要給爸媽
沒有能力贖回自己的小孩
在客人壓在她身上,只能看著天空幻想以逃避現實的眼神
那種絕望感我想我們可能不會懂
這世上確實有一出生便近乎絕望的人生
這樣會不會當初就不該讓他們出生呢?
還是要為了可能有的奇蹟,讓他們出生
畢竟活著才有希望?
我覺得這並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
以上是我的想法
有不同想法歡迎討論
作者: SoftPig (SoftPig)   2016-07-20 03:22:00
你可以去跟你選區的立委反映,修法之前先生就是可以有意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20 03:25:00
理論是哪篇學術報導或論文?單一權利但又不到1/2?原
作者: fantasyth (母☆教隱修士)   2016-07-20 03:26:00
婚姻就是這樣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7-20 03:26:00
En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20 03:26:00
來可以切分喔?那9/10墮掉,留一隻腳在胎裡代表男方的權利好了
作者: legendsleep (時渡)   2016-07-20 03:27:00
夫妻財產可以理論上1/2以上歸男方嗎?都男的在流汗耶
作者: s6525480   2016-07-20 03:28:00
奇蹟 進食20% 肺活量20% 排泄物只有20%
作者: fantasyth (母☆教隱修士)   2016-07-20 03:28:00
另外墮胎的人少拿小孩出生不幸當藉口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16-07-20 03:28:00
抱歉,所以你文章想訴求跟討論的是什麼?墮胎合法否?還是墮胎不必得配偶同意也行?看不到重點在哪…
作者: fantasyth (母☆教隱修士)   2016-07-20 03:29:00
真為小孩想過嗎?都是為了自己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20 03:29:00
這小孩是台灣人,實質上不會面臨太絕望的人生。小孩出生會絕望的是這個不負責任的女人,她的行為叫湮滅罪證
作者: s6525480   2016-07-20 03:30:00
萬一真有這種人能存活 又是女性 子宮自主權打完折剩20%
作者: aries198012 (Aries)   2016-07-20 03:33:00
想法跟妳差不多,只是我懶得打太多字就沒認真回文
作者: midfegod   2016-07-20 03:34:00
那是不是要順便討論一下世界飢荒和地球汙染呢?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6-07-20 03:36:00
如果不是1/2,該如何分?最後還不是淪為其中一個說了算。講究比例沒有任何意義那錢賺比較少的女性是不是也得按比例分配婚後的共同財產呢?因為出的力氣也有差啊你這篇的論點還是想支持女方自主吧?但你的文章模糊了你的論點
作者: momo1244 (亞洲廢文王-廢文界宮本武)   2016-07-20 03:55:00
媽媽怎麼樣也只有1/3而已 你有問過肚子裡的小孩願不願意被墮胎嗎?
作者: loverway (每一天…)   2016-07-20 03:57:00
我一直以為女版很多神奇思想是笑話,原來是真的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7-20 04:02:00
呵呵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6-07-20 04:08:00
噁心的護航文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6-07-20 04:21:00
拜託女性懷孕會有總總不適這個去怪上帝好嗎? 不是說女性懷孕不辛苦 不過生理上的不同造成的影響 要拿來跟男性論公平 那怎麼不來討論男性的生理機制會造成平均壽命比女性短啊?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7-20 04:24:00
東扯西打 指桑罵槐 轉移焦點 拿特例當通例
作者: MadAngel (真理不語)   2016-07-20 04:25:00
一個少十年 奶奶那輩的人要是不生小孩能活兩百歲吧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6-07-20 04:29:00
妳知道為什麼動物跟人會有伴侶或者配偶這種關係嗎?因為女人懷孕時 是他最脆弱的時候 雄性為了要保護後代所以才演申出結婚這種人際關係妳以為只有女的在懷孕喔? 男的不用在旁守護或者出錢嗎擁鮑自重 挾雙奶以令諸侯 現在又有挾子宮了嗎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6-07-20 04:56:00
台女救世界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7-20 05:05:00
我只想看趴體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07-20 05:07:00
原來還可以拆分這樣算? 男人的付出都是屁就對了
作者: wookor (水天宮)   2016-07-20 05:07:00
薪水不同就講男女平權,小孩子的權利就講女人風險大?妳們的行為跟自己厭惡的父權有什麼兩樣?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6-07-20 05:12:00
哀 有其道理也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7-20 05:31:00
拿雛妓來護航墮胎 我只想說...台灣是沒王法了嗎?想討論孕權還是什麼我不管 但雛妓不是給你消費用的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7-20 05:34:00
雛妓 是給你消費用沒對齊QQ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7-20 05:35:00
說的好像沒墮胎就是去當雛妓? 真的很莫名........阿 我說的消費不是那種消費 = =''
作者: shot0909 (紅豆小王子)   2016-07-20 05:47:00
妳的健康教育去重讀,避孕有很多種方式好嗎?現在都建議多重避孕了,笑妳不懂裝懂還有不戴套強上,算是違反意願了,算強暴好嗎?現在是要強暴合理化嗎?只能說臺灣的性教育真的很薄弱,教出一些只會皮毛卻以為很懂的
作者: hongou (我真的好帥= =)   2016-07-20 05:54:00
......
作者: Alcor (墨水藍)   2016-07-20 07:07:00
你怎麼不說男方的風險是有可能養到別人的小孩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6-07-20 07:11:00
婚姻制度保障的還有宗族後代的延續女權自助餐看到的卻只有財產
作者: bloodycrow (哈哈貓)   2016-07-20 07:18:00
要算成這樣連結婚都免了 還生什麼小孩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20 07:19:00
我同意你的看法 最主要是就算不給她墮,她堅持還是能找很多方法去讓胚胎不健康
作者: goblinugly   2016-07-20 07:34:00
好像坐計程車在跳錶算車資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6-07-20 07:44:00
推wookor 這是種自助餐的概念?
作者: st305018 (十者)   2016-07-20 07:46:00
大家都知道,你為何不去找立委
作者: lanpadick (懶又如何趴又如何)   2016-07-20 07:53:00
時間越久,女性的努力越多。但抱歉,墮胎等不了那麼久
作者: zaq266 (zaq266)   2016-07-20 07:59:00
糟了,是世界奇觀
作者: simon0529 (simon0529)   2016-07-20 08:03:00
推文竟然還有人認同,真的世界奇觀
作者: ragwing (有女萬事足!)   2016-07-20 08:14:00
奇文共賞… 整個就是女權自助餐的最好例子…
作者: eggbird (小焰影)   2016-07-20 08:18:00
奇文共賞......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6-07-20 08:23:00
這不叫女權觀念,這個叫自我中心主義,自私又自我
作者: Windkiller (別叫我岳父)   2016-07-20 08:23:00
神奇
作者: thebulbul (千里掐指)   2016-07-20 08:32:00
我一直以為女版很多神奇思想是傳說,原來是真的
作者: black411114 (用生命燃燒)   2016-07-20 08:33:00
邏輯很差 建議重修
作者: Kingofknife (L-E-X)   2016-07-20 08:34:00
有沒有母體減壽10年平均壽命還是屌打男性過太爽的卦
作者: mxr   2016-07-20 08:41:00
勸妳別交男友 不然也是愛到卡慘死 幫妳未來QQ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08:43:00
今天中午就吃自助餐吧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6-07-20 08:46:00
最後一段雛妓是在共三小 邏輯零分
作者: cunel (  ￾  ￾  )   2016-07-20 08:47:00
所以結婚到底有什麼意義?
作者: robin426 (MR.Ghost)   2016-07-20 08:47:00
奇文共賞
作者: honeydog7772 (哈尼狗)   2016-07-20 08:52:00
XDDD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7-20 08:56:00
奇文共賞
作者: ddm0925 (美少女嘟嘟)   2016-07-20 08:57:00
補血推,妳很努力了
作者: AKAHOSHI (赤星)   2016-07-20 09:03:00
女權鬥士 看了我都哭了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6-07-20 09:08:00
哇賽...那孩子所有的費用父親是否也不應該付到一半?權利義務相等麻,照你這樣說媽媽要多負擔一點費用啊
作者: Rogozov (哥發的不是冗是寂寞)   2016-07-20 09:22:00
原來會減壽十年真是太恐怖了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6-07-20 09:29:00
減壽十年XD原來女性平均壽命比男性長還是減壽後的結果
作者: ssam506 (ㄅㄆㄇ)   2016-07-20 09:38:00
這什麼鬼文章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16-07-20 09:39:00
好廢的文章
作者: aupo (阿泡)   2016-07-20 09:44:00
奇文共賞
作者: compact   2016-07-20 09:45:00
工沙小跳針歐...
作者: Jsayta (纖)   2016-07-20 09:45:00
什麼啦
作者: Joshliu (Josh)   2016-07-20 09:49:00
純噓生小孩減壽10年 那我奶奶生7個現在94歲 那她都不生不就能破世界記錄
作者: Rongshih (Rong)   2016-07-20 09:50:00
.....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6-07-20 09:53:00
J大的奶奶本來至少164歲的哈哈
作者: ratiugyokai   2016-07-20 09:55:00
哈哈哈
作者: Spiralspiral (螺旋中的螺旋)   2016-07-20 09:59:00
奇文共賞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7-20 10:07:00
我說一句話好了,妳可以選擇不結婚沒人逼妳當女人也沒人逼妳生小孩,不想生就去找不要小孩的男人結婚,不要在那邊丟人現眼,看了很礙眼,滾,女板就是有妳這種人才會這麼爛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7-20 10:13:00
不知所謂 = =a
作者: leoon (白開水)   2016-07-20 10:17:00
=口=?
作者: roncarrot   2016-07-20 10:18:00
你可以不結婚 ,退一萬步來說也可以不內射
作者: zzzziv (這蠢貨居然)   2016-07-20 10:22:00
沒人逼你當女人XDD這想法也是很神
作者: wanlinchi (小頑邪)   2016-07-20 10:23:00
很多知識請查明後再說,謝謝
作者: windjoe27 (君にあいたいよ)   2016-07-20 10:30:00
邏輯真爛,你的老師要哭了
作者: NewPassat (新手爸爸蠶豆酥)   2016-07-20 10:41:00
所以你說懷孕很辛苦所以媽媽有全權把孩子拿掉就是惹?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6-07-20 10:50:00
照你的邏輯,你對小孩的權利大於1/2,所以你對小孩的義務也要大於1/2喔
作者: motinablack (黑桑)   2016-07-20 10:54:00
奇文共賞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56:00
扶老太太過馬路很辛苦,所以我決定殺了老太太如果妳不想生幹嘛要懷孕?
作者: Nerv   2016-07-20 11:04:00
生理差異真的不適合在本案例討論,那是天生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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