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很多人針對「一個女孩去跟一群男人喝酒」的問題在戰。
這其實也是婦女團體提倡的「就算我全身脫光光你也不可以碰我!」
(請容許我用婦女團體而不使用女權團體,因為這與真正的女權理念差很遠)
我想一個有素質有教養的男人都知道絕對不可以去強奸女人、去性騷擾女人。
但為什麼社會上還會出現許多的性侵害案件呢?而且加害者還有不少高學歷的?
最大的問題點差在荷爾蒙,正常男人的雄激素分泌是女人的20倍,你可以理解成「男人的
性慾是女人的20倍大!」
但我這麼說只是希望大家認真思考男女之間的差異化,並不是男人可以合法犯罪的理由,
男人犯罪還是應該被責怪的!
在下提供兩點解套方案:
第一、提高男人的自制力
第二、不要讓自己暴露在虎群中,即使誤入虎群也希望你記得帶獵槍。
男人失去理智就是狗,雖然講的很難聽,但這是事實,你不會期待一條狗懂法律懂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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