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pxu664 (井底之哞)》之銘言:
: 中間略刪
: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銘言:
: : 我只對這句話提問:
: : 為什麼一個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危險行為?
: : 那你們為什麼忍心指責一個女人,只因為他跟一群男人喝酒?
: : 這些都不應該是個危險行為啊!
: : (情緒發洩文)
: 一個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不是危險行為不會影響到加害者是誰
: 換句話說,不論是不是危險行為,加害者依舊是性侵犯。
: 倘若您認為一個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不是危險行為
: 您儘管去
: 如果一個女人穿著薄紗進一群男人的房間不是危險行為
: 您儘管去
: 如果你一個人自行前往ISIS周遭不是危險行為
: 您儘管去
: 這麼不危險的事,建議您全做一遍
: 倘若一個不小心,您回來發文,我還是給您拍拍,因為您是受害者
: 但發生在您身上的事卻不可逆。
這個我覺得很簡單啦
就是任何人,都有在任何時候不被任何人不正當侵犯的權利。
(如果連這都沒共識的話也不用吵了啦)
今天如果是其他被害事件大家頂多噓「你個版?」
一遇到女人被性侵大家就嗨了,一定要來檢討一下,
(我就直接說女人啦,畢竟根本只有女人被檢討)
(有人說是為了避免悲劇發生,我是分不出這與檢討有什麼不同)
不知道「女人」、「喝酒」、「性侵」有什麼神祕力量?
你說的沒錯啦,後果是不可逆的,
不過如果不能喝酒,身為「人」的一部分就不完整了,
「任何人都有在任何時候不被任何人不正當侵犯」的權利,也被大大的減損了,
這又可逆了嗎?
不能飲酒作樂,做人幹嘛呢?
為甚麼「女人」要因為「性侵」而需要承受「這麼多(超多)」不完整呢?
明明喝酒不是錯的,性侵才是錯的呢!
這些不完整要怎麼逆向回復呢?
所以逆不逆不是重點啦,還是要正面去討論一些價值,
我的價值是,好人不用向壞人低頭,
的確很多事情是不可逆的,
但本來就屬於我的權利,我就能做,
就像人能為了言論自由、種族平等,等等等等,
而做出許多不可逆的、很大的付出。
現在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由、平等,以前是意想不到的,
希望有一天,
女人單獨跟異性喝酒、
受害不被檢討該或不該做什麼,
這樣簡單的價值、權利,
也能變成理所當然,
不需要你我唇槍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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