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文長)

作者: kisweet999 (淘氣喵)   2016-08-29 18:54:07
※ 引述《mokumi (mokumi)》之銘言:
: 每一個人的反應都不一樣 不管事情是真是假
: 大眾如果拿這個當判斷絕對是錯誤的
: 他第一時間可能不太確定發生了甚麼事 或是第一時間根本不想面對事實
: 我記得小時候 曾經發生過阿里山小火車出軌死人的意外
: 當時我爸我媽我妹全部都在阿里山 而且我知道他們要去坐小火車
: 當我看到新聞的時候 第一時間不是趕緊打電話給他們確認他們是否平安
: 我居然跑去打電動 還打得很高興...
: 當下應該實在太有可能是家人出意外 內心呈現「我眼睛業障重 假的~~」
: 完全不想面對事實
: 不過其實家人並沒有在那列火車上 他們搭乘的時間好像略早一些啦!
: 總之有巨大衝擊後 反應如何 來的快或慢 都是不一定的
: 你拿其他當證明都沒關係
: 你拿「如果被性侵了 隔天怎麼可能還可以看球」當證據 就絕對是錯的
俗話說的好, 道理是越辯越明, 就如同這個事件一樣
以下歡迎各式論點討戰我的說法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所以我們只能透過事後證據來推論最有可能的情況
有人說父母死了不難過甚至大吃大喝跟朋友有說有笑
但我從小讀書讀到大, 形容父母死亡大多都是難過或悲傷
難道我要因為你一個特例, 來影響我判斷事情的天秤 ?
那我豈不是人人口中的恐龍法官
以下舉些例子
(一)
法官: 葉少爺, 你撞死人了還可以回家呼呼大睡, 晚上甚至繼續去夜店狂歡 ?
葉: 撞死人的時候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去夜店狂歡不代表我不悲傷懊悔
法官: 了解, 那你還有教化可能唷 ^_<*
(二)
法官: 你為了詐領保險金殺了你父母, 晚上還跟女友和朋友去徹夜狂歡 ?
: 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而且 PTT 說不能用徹夜狂歡來當作一個依據
其實我那時候心裡都在懺悔, 一直跟我爸我媽說抱歉
我朋友阿里山小火車翻車回家還可以直接打電動
法官怎麼能用這個當成一個依據呢 ?
法官: 說得太好了, 的確是這樣呢 ~ 那你還有教化的可能 ^_<*
試問大家怎麼說 ?
希望剛剛噓文的都能出來辯論唷
備註: 難怪台灣恐龍法官越來越多 XD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8-29 18:55:00
越辯越明個鬼 已經禁止討論了 妳這大概是最後一篇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8-29 18:56:00
小燈泡當時不也一堆人胡亂嘴她媽媽不愛她每個人都有自己面對悲傷的方式又不是每一個女生被強暴就回家開大水衝澡
作者: shadowpower (POI)   2016-08-29 18:59:00
現在是犯罪這在用嗎???
作者: cpks (123456)   2016-08-29 19:09:00
連法律都沒念過的人笑法官恐龍?哈哈哈哈別笑死我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8-29 19:09:00
犯法者該面對的是他的行為而不是他犯法後的態度好嗎?
作者: shadowpower (POI)   2016-08-29 19:20:00
原來提出告訴 是一個犯罪行為...所以檢察官都是罪犯???再說 你舉的例子 真這樣搞 一定被判有罪阿你以為"教化"就等於無罪喔?而且 現在是在無意識狀態下"受害"你的例子是 在無意識下"加害" 董差別了嗎?
作者: ariel0912 (方塊三)   2016-08-29 19:45:00
受害之後一定要大哭大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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