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kumi (mokumi)》之銘言:
: 每一個人的反應都不一樣 不管事情是真是假
: 大眾如果拿這個當判斷絕對是錯誤的
: 他第一時間可能不太確定發生了甚麼事 或是第一時間根本不想面對事實
: 我記得小時候 曾經發生過阿里山小火車出軌死人的意外
: 當時我爸我媽我妹全部都在阿里山 而且我知道他們要去坐小火車
: 當我看到新聞的時候 第一時間不是趕緊打電話給他們確認他們是否平安
: 我居然跑去打電動 還打得很高興...
: 當下應該實在太有可能是家人出意外 內心呈現「我眼睛業障重 假的~~」
: 完全不想面對事實
: 不過其實家人並沒有在那列火車上 他們搭乘的時間好像略早一些啦!
: 總之有巨大衝擊後 反應如何 來的快或慢 都是不一定的
: 你拿其他當證明都沒關係
: 你拿「如果被性侵了 隔天怎麼可能還可以看球」當證據 就絕對是錯的
俗話說的好, 道理是越辯越明, 就如同這個事件一樣
以下歡迎各式論點討戰我的說法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所以我們只能透過事後證據來推論最有可能的情況
有人說父母死了不難過甚至大吃大喝跟朋友有說有笑
但我從小讀書讀到大, 形容父母死亡大多都是難過或悲傷
難道我要因為你一個特例, 來影響我判斷事情的天秤 ?
那我豈不是人人口中的恐龍法官
以下舉些例子
(一)
法官: 葉少爺, 你撞死人了還可以回家呼呼大睡, 晚上甚至繼續去夜店狂歡 ?
葉: 撞死人的時候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去夜店狂歡不代表我不悲傷懊悔
法官: 了解, 那你還有教化可能唷 ^_<*
(二)
法官: 你為了詐領保險金殺了你父母, 晚上還跟女友和朋友去徹夜狂歡 ?
: 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而且 PTT 說不能用徹夜狂歡來當作一個依據
其實我那時候心裡都在懺悔, 一直跟我爸我媽說抱歉
我朋友阿里山小火車翻車回家還可以直接打電動
法官怎麼能用這個當成一個依據呢 ?
法官: 說得太好了, 的確是這樣呢 ~ 那你還有教化的可能 ^_<*
試問大家怎麼說 ?
希望剛剛噓文的都能出來辯論唷
備註: 難怪台灣恐龍法官越來越多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