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檢察官、法官從成長的時代中
都是環繞著男性思維所以建立的權力以及架構
很少探討到女性的感覺是怎麼樣
在評斷是非時,直接從女性的行為而非感覺來判斷女性的思考方式
如此忽略女性可能前後兩天的感覺差異以及心口不一的情況,就做出判定,如此的男性沙文主義難道不該被譴責嗎?
為何判斷一件事情只單純思考真相而沒有探討感受,難道所有的事情只有理性以及事實嗎?把感性的空間放在哪裡
就像以往許多男性從國中開始穿制服就要顯示學號以及姓名,名字早在國中以後大家都看到不想看了,如此個資問題在哪裡
難道法律不能思考一下女性因為感覺需要平衡而透露朋友的部分隱私給他人的需求嗎?
難道許多人
不能因為同情女性就幫女性出一口氣嗎?
總結來說,就是男性沙文主義作祟
導致女性受到壓迫,因此是社會結構問題,請不要檢討女性個人,是社會的價值,導致人的思想出現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