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我想很客觀地和大家討論這個問題。
: 大部分的人很直覺得都會同情被害人,這是人之常情。
: 但是,但是,但是...
: 即便在法院,法官都要讓雙方有答辯的機會,
: 而不是只有片面之詞,不是嗎?
: 更何況老師不是法官,老師沒有調查權,
: 老師本來就不能做什麼很有效的處置,
: 否則只偏聽一方說詞就下決斷的話,
: 不就像前一陣子女板板主的錯誤嗎?
: 大家試想一下,如果你是老師,你會怎麼做?
你還蠻不客觀的。
標準流程是送法院和性平會,根本沒有創立工作小組這選項,夏要另闢蹊徑這要怪X同學嗎
?
2016530夏自言:『我是提議成立小組的心理系老師,也是工作小組成員之一』
我要是老師喔。
當然是按照標準流程走法院和性平會啊,自創工作小組,做的好是應該,做不好就滿身屎,
沒事找事。
我不是心理系的,但用腳趾想也知道走出傷痛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
而且也沒有每個心理諮詢師都可以讓受害者走出來吧,
工作小組集審查調查撫慰於一身,結果就是最應該做的撫慰做不好,結局上新聞。
X同學說沒吃案,那就是沒吃案,我只是覺得攬了事,做不好,學生出來哭哭,也是蠻合理
的,畢竟這本來就不是標準流程啊。
問題在於院長沒有解決的能力還攬事。
我們可以承認夏很善良的要幫X同學走出傷痛,但不可否認的是X同學在這過程中受了傷,難
道因為夏的起點是善意的,就一切正確?
你給的角度很難共鳴,換一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