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23873
: 輔仁大學一名男大生(21歲),去年6月,獲邀參加學姊跟同學在教室舉辦的私人畢業
聚
: 會,大家一起喝酒到凌晨,學姊不勝酒力,該男大生說要扶學姊回家,途中見學姊意識
不
: 清,竟然就在電梯口地板性侵她,正好被學姊男友撞見,事後也相當後悔,當時未在現
場
: 報警。
: ......
: =========================
: 心得:如果上面這則報導屬實,似乎有幾點怪怪的...
: 一、在學校教室拼酒,女生竟能喝到意識不清...
: 二、學弟竟然在電梯口也行...
: 二、男友目擊犯行,竟然沒衝過去把學弟打一頓...
: 結論:大家都喝醉了??
昨天我某個男生朋友也是跟我在那邊迴圈,吵著到底是合意性交還是性侵,還迴圈到法律
還沒判王生。
但我今天會這麼看重這件事情的原因是:
1.不管是否有性侵,沒讓雙方各自提出證據,直接讓王生神隱,並先入為主的判定巫是酒
後亂性,這是對的嗎?
2.完全不保護諮商者(因為我的邏輯是在若無被害者的情形下)的個資,連工作小組與諮
商者的對話內容都直接引用,這沒有違反專業倫理?
3.在比例原則下,覺得可以犧牲諮商者的感受,保護自己的學術研究自尊和系上名譽?
你希望你的心理師把你的個案資料公開?
你希望你除了壓力無法宣洩之外還要被心理師未審先判?
更不用說如果她們裡面從政的如果真當選了,會用何種態度為民服務了(我的利益大於你
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