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為啥要三次耶
有人可以說個讓大家信服的理由嗎?
我自己是不支持這種啦 一次沒有試著出錢的動作就該淘汰了
想想看 前兩次都是你請客
第三次我就會以為這是常態 習以為常
到最後就是 什麼 我以為我們不是朋友才這樣嗎
更別提以前看過氧氣版 有人以吃免費的飯兩三次就換人的
想到之前類似的文
有個女生回的文情並茂: 雖然我表現大剌剌 但人家畢竟還是女生啊
雖然我明白要平等 但人家就是希望有那種被呵護的感覺啊 有安全感阿
就算我試著問多少錢 但是私心希望男人要有點擔當 有點責任感
不然以後^%$@!@&@!!&~
結果底下還推到爆 說道我心坎裡、真心大推、對沒錯女生真的這麼想
後來爆文引起注意被很多人連噓就刪文了
這種人不就是女權自助餐嗎 平權時代還要霸占著父權的好處不放
我想以後大家也不希望出現以下的文吧?
「男友劈腿3次了 表示5件事你要注意」(表示前兩次都可被原諒?)
「老公去嫖3次 意味著2件事情」(表示前兩次都容許?)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女生約會3次都沒掏錢」 他說表示2件事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04/961372/
: 蘋果即時
: 出門約會究竟誰該付錢?而認為男生都應該要付錢的女性究竟在想什麼?一篇2015年於《
: 商周》刊登的撰文最近又在臉書熱傳,作者要解答「一個女生跟妳出來3次都沒打算掏錢
: ,那表示2件事情!」《商周》轉載張國洋(識博管理顧問執行長,《大人學》創辦人、國
: 際專案管理師)於「專案管理生活思維」專欄的一篇文章,他說據與朋友聊天以及個人經
: 驗,「如果你跟一個女生約會,三次之內她沒有提議Go Dutch或是回請的意圖時,這女生
: 原則上就不能交往。」
: 張國洋認為,有些女生錯誤的認為,好的結婚目標,應該要在金錢方面非常大方;若女生
: 說要請客,「好男人」應該一律要搶著付帳。但他覺得這是有些誤解的。因為約會這檔事
: 情中,女生要試驗男生,但同時間男生也在試驗女生。男生若條件好的,自然也會想找個
: 合適自己的伴侶,會想要找個能幫自己守成、打拼、或是賢慧能理財的女生。
: 所以,張國洋認為當女生約會3次都沒打算掏錢,那表示兩件事情。
: (1).她被男人奉承慣了
: (2).她對你很可能只是短線的心態,反正有飯吃就吃、有禮物拿就拿、單純只能佔些便宜
: 。
: 張說,如果一個女生覺得每次約會都該是由男生付錢的,那這不能交往更不能娶。「這方
: 法非常很有效。
: 女生3次沒表態,基本上馬上可以考慮切斷或是退回來當普通朋友絕對不會錯的。」(即
: 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