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文章字那麼多,只是在講一個字(錢)
換個奇妙的角度來探討這問題
我們假設不願生小孩的人60%是因為經濟壓力
根據養一個孩子大約要100-150萬來看
炒房族等於抹殺了那60%原本該出現的小生命
這十幾年來炒高的房價轉嫁給自住族
絕對超過養一個小孩的成本100-150萬
今天拿刀割一個小孩,鄉民希望給與重罪
那因為貪心,殺超多小孩的炒房族
為何不乾脆也判重罪呢 。。苦笑
這樣也許同時改善了,高房價,低生育問題
小孩多了,內需多了,旅遊業也熱鬧了
政府的育兒津貼也可以省了,大學不用退場,流浪教師更有機會轉正職。。其他好處不打了
假設時光倒流政府二十年前立法炒房利益充公
搞不好今天生育率會高出很多也說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