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你再加個幾項:
1.男方結婚時必須到女方縣市居住,如果有工作就必須辭掉重找
2.男方婚後找工作必須配合小孩的上下課時間
3.小孩在學校有突發事件男方需要放下手邊工作,優先到學校處理
4.男方在女方下班前需要負責督促小孩子的飲食、功課
過節習俗什麼的老實說現在也越來越少家庭會遵守了,漸漸變得
以方便為主。跟雙親同住也慢慢變少了,就不多講喇。
※ 引述《junseimika (masa)》之銘言:
: 剛好跟上男女付錢的議題
: 有女孩兒說
: 因為小孩跟了爸爸姓所以男生付錢是應該的
: 那麼
: 不嘴砲
: 問一下板上女性跟男性
: 如果今天男方願意
: 1.小孩跟女方姓
: 2.婚後過年節初一在女方家過(初二後隨意)
: 3.掃墓,祭拜雙方祖先
: 4.雙方父母都一起照顧
: 簡單來講就不是嫁入男方家了
: 換取
: 1.婚前婚後 大部分金錢開銷由女方支應
: 2.房子女方購買
: 不知道板上有多少男生或女生願意??
: ps:可以註明一下自己是男是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