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期發生過一個車禍。
那時候晚上八九點,我因為被同學載所以有飛出去,當時候還有非常多人停下來幫忙(非
常感激),於是我被送去醫院檢查,之後我們就到警局寫和解書。
肇事比例應該是我們這邊要負比較大,但一到警局,有對方,對方的媽媽跟一位地方人士
(代表),在和解的過程中,地方人士一直想把責任由我們全部承擔,雖然心底不是很開
心但也不敢講,畢竟出門在外讀書也不想惹事。
只是覺得非常普通的和解有需要找人來欺壓我們嗎?
簽完和解書要走前,一名員警默默拿給我一張名片,告訴我如果之後有問題可以打電話給
他。
當下有點想哭,警察大哥大概是也看不過那個男的對我們的態度如此差。
其實社會本就是現實與不公平,但至少活著還能感受到溫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