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下班回家,媽媽突然神秘地問:你是不是有寄明信片?
我說:沒有啊
結果我媽拿出一張明信片,我看了超傻眼,
原來是上週三11/9我寄到出版社,要參加喜歡的作者的抽獎活動的明信片,
可是我家的地址明明就寫在左下方寄件者的地方,
右邊也寫對出版社的地址,收件人也寫了XX出版社...
怎麼會寄回來給我自己咧?百思不得其解,
我可以明天拿去郵局(我之前投郵筒)請他幫我同一張在寄一次嗎?
但是郵戳章不要把我重蓋或是重覆,因為出版社郵戳為憑的(重點是我要抽獎阿)
以前是聽過橫式信封有人傻傻地寫相反然後寄回自己家裡
從沒想過直式的一般名信片,資料也都寫對地方,也回寄回家裡的
郵差你累了嗎?問題時郵局在分類的時候也分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