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剩餘財產請求

作者: vttv (哈哈)   2016-11-16 20:28:04
心情很差,又不知能跟誰講,上來討拍拍而己
我也知道專業要問律師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有關我母親婚前財產分配,目前已委任律師
(去法律版問也沒人回應,只有人詢問要不要委任)
今天去開調解會,但對方丟出的事證,
律師當下無法回答,我也不知跟誰討論,而且每天必看本版
覺得可以得到一些意見
違反規定自刪
前提:
母親為二婚配偶
(結婚23年,前妻3名子女跟母親年紀差不多,我是拖油瓶)
父親為怕母親日後被趕出來,寫下及交待遺產分配內容(但未公證)
內容包括房產母親跟另名女兒一人一半,母親永遠住裡面
他一過世沒幾天就要其他子女就要賣房,
我放棄繼承,母親名下財產拿出來給他們分
就用所有錢都是婚前財產,不同意母親半月退俸為由,
逼我們簽協議書,我們當下也簽了(簽的現場只有3名繼承人,
我與母親簽完就5份協議書拿走)
事後也我們去委任律師,也了解有剩餘財產請求權,
原來協議書也準備用程序不符申請無效
(非所有繼承人在場簽,強調為初稿不是定稿等)
再者,父親婚前曾把房子過給前女友,分手後逼前女友轉回來,
時間剛好在父母結婚登記日後,
想說我們嬴面比較大
今天開調解庭,對方拿出婚前購買契約(有過戶事由),繳稅等證明
證明房子是用婚前財產買的
而我手上只有向地政調的異動索引表(無過戶事由),
調解官說那要看法官用過戶事由日期還是最後登記日期,
2邊都有風險,看要不要各退一步,直接分5份
如果行使剩餘財產權,可再貸點款買偏遠的房子,也可留點錢給母親過晚年
如分5份,就別想買房子,終身租房(無人租房給老人),只有一點現金而己
我原想貸款買房,也每月給我媽生活費,請她不要工作度過晚年
如果分5份,依我薪水根本什麼都做不到,要如何帶著我媽生活
看今天調解庭對方一直講些扭曲的事情,我真的很生氣現場嗆
我到底要如何走下一步啊
感覺律師、調解官只想順利調解,要我們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
我真的不想,但怕官司一打下去
除了讓在旁邊協助調解的法官觀感不好,又怕判成婚前財產就什麼都沒了
作者: leilo (Lei)   2016-11-16 20:37:00
為什麼官司打下去法官會觀感不好 是你們的就要爭啊
作者: einnoc ([Q])   2016-11-16 20:37:00
就算沒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你問律師遺囑有無符合法定要件
作者: youareabitch (超健全空間)   2016-11-16 20:37:00
如果是婚前財產就不是了阿QQ~
作者: einnoc ([Q])   2016-11-16 20:38:00
若有符合你們還是可以主張遺囑內容 特留分再研究看看怎麼分配 還沒談妥前房子無法過戶的 不用擔心只是要有點耐心處理不要慌張 請相信律師 多溝通看看
作者: poeoe   2016-11-16 20:41:00
..看起來就不像婚後財產阿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11-16 20:41:00
不過看起來似乎像婚前財產…那遺囑的部分完全無效嗎?
作者: poeoe   2016-11-16 20:43:00
婚前購入不就是婚前財產
作者: einnoc ([Q])   2016-11-16 20:44:00
遺囑你講得很含糊 因遺囑很容易無效 但你的內容還ok 頂多有些瑕疵 不會因為違反特留分而全部無效所以請你問律師遺囑的事情吧 另外婚前購入是用甚麼名義過戶給前女友?買賣、贈與?過回來又是甚麼方式?他們大概是想主張借名登記 其實中間很多爭點可以努力看看另外異動索引一定都看得出來過程的 不可能看不到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6 20:47:00
借名登記目前實務搖擺中喔
作者: einnoc ([Q])   2016-11-16 20:48:00
遺囑有很多種方式 不一定要公證 但律師若看過應該是不符合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1-16 20:48:00
不理解你跟你媽媽明明就要遺產為什麼還要簽協議書矛盾欸到底是要放棄還是不要放棄
作者: einnoc ([Q])   2016-11-16 20:50:00
其他方式的規定可以調的到、另外遺囑若有效對你們就很有利 其他四個人只能主張他們的特留分很多東西 要多表達看看 若不放心 請多問專業人員吧遺囑不是這樣算的喔 遺囑如果有效其他人頂多請求他們的特留分 你概念混淆掉了
作者: poeoe   2016-11-16 21:00:00
很難算婚後啦 如果被定性為取消贈與 就回復原狀還是婚前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6-11-16 21:06:00
婚前花的家買的房子本來就是人家的呀,遺產分到已經很好了吧
作者: einnoc ([Q])   2016-11-16 21:15:00
你媽的應繼分和其他人一樣都是1/5 特留分是1/10才對1/2是主張剩餘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不一樣喔我剛剛看到問題點了 因為你爸遺囑留一半給大女兒那就有點尷尬了喔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1-16 21:26:00
你在算的時候要先扣掉大家的特留分不是先扣應繼分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16 21:42:00
調解法官跟審判法官是同一個沒有錯我覺得先從遺囑下手可能比較好 畢盡剩餘財產分配有婚前婚後的問題 而遺囑只要符合要件且沒有違反特留分就是有效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1-16 21:47:00
感覺你們比較理虧,另外既然委任律師了就請相信專業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16 21:48:00
那棟房子也蠻危險的吧 可能是婚前財產 就算是婚後但感覺像是無償取得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1-16 21:48:00
常看到搞不清法律主張的當事人在網路上亂問,很多當事人覺得不重要所以沒有提到的細節,往往才是訴訟勝敗關鍵遺囑不一定要有公證,只是要符合相關要件
作者: backlover (mewha)   2016-11-16 22:04:00
去工作防止在家越來越遲緩搞不好是件好事,我是認真的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1-16 22:06:00
調解委員會都是要和解的啦,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作者: curaredomgl   2016-11-16 22:21:00
調解委員會都是要雙方合解+1
作者: Fireya (☆*"`'*-.,)   2016-11-16 22:24:00
連你都搞不清楚房子怎麼回來的 你要你的律師怎麼回答呢?QQ那開完調解庭 你的律師跟你說了些啥?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1-16 22:49:00
呃...所以事實上就是婚前買的阿!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再想了只會心情差而已
作者: Fireya (☆*"`'*-.,)   2016-11-16 22:55:00
過戶是贈與回來的話應該就肯定bye了 民法1030-1自己看一下我哪知啊這又不是我說了算的 你去地政事務所調資料啊1030-1你有沒有自己看一下 如果你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你是應該看的 1030-1排除「無償取得之財產」所以如果當初登記原因贈與應該肯定bye了 買賣就小心被舉證證明那是你爸無償取回來的 實際上都是你爸出錢的對吧現在她們不就提出啥契約稅單了嗎?這是我這麼認為啦你可以把我講這些話跟你的律師確認 討論看看你們要怎麼作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6-11-17 00:10:00
找律師打財產分配起價10萬 然後太菜又怕打輸妳先找法扶諮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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