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很差,又不知能跟誰講,上來討拍拍而己
我也知道專業要問律師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有關我母親婚前財產分配,目前已委任律師
(去法律版問也沒人回應,只有人詢問要不要委任)
今天去開調解會,但對方丟出的事證,
律師當下無法回答,我也不知跟誰討論,而且每天必看本版
覺得可以得到一些意見
違反規定自刪
前提:
母親為二婚配偶
(結婚23年,前妻3名子女跟母親年紀差不多,我是拖油瓶)
父親為怕母親日後被趕出來,寫下及交待遺產分配內容(但未公證)
內容包括房產母親跟另名女兒一人一半,母親永遠住裡面
他一過世沒幾天就要其他子女就要賣房,
我放棄繼承,母親名下財產拿出來給他們分
就用所有錢都是婚前財產,不同意母親半月退俸為由,
逼我們簽協議書,我們當下也簽了(簽的現場只有3名繼承人,
我與母親簽完就5份協議書拿走)
事後也我們去委任律師,也了解有剩餘財產請求權,
原來協議書也準備用程序不符申請無效
(非所有繼承人在場簽,強調為初稿不是定稿等)
再者,父親婚前曾把房子過給前女友,分手後逼前女友轉回來,
時間剛好在父母結婚登記日後,
想說我們嬴面比較大
今天開調解庭,對方拿出婚前購買契約(有過戶事由),繳稅等證明
證明房子是用婚前財產買的
而我手上只有向地政調的異動索引表(無過戶事由),
調解官說那要看法官用過戶事由日期還是最後登記日期,
2邊都有風險,看要不要各退一步,直接分5份
如果行使剩餘財產權,可再貸點款買偏遠的房子,也可留點錢給母親過晚年
如分5份,就別想買房子,終身租房(無人租房給老人),只有一點現金而己
我原想貸款買房,也每月給我媽生活費,請她不要工作度過晚年
如果分5份,依我薪水根本什麼都做不到,要如何帶著我媽生活
看今天調解庭對方一直講些扭曲的事情,我真的很生氣現場嗆
我到底要如何走下一步啊
感覺律師、調解官只想順利調解,要我們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
我真的不想,但怕官司一打下去
除了讓在旁邊協助調解的法官觀感不好,又怕判成婚前財產就什麼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