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chiahan ()》之銘言:
※ 引述《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近日國內同性婚姻議題吵得沸沸揚揚
: 沒想到公司的Line群組內 居然也在激辯 = =
: 雖然已經勸過雙方 在公司群組內吵這個議題非常不妥適
: 但雙方依舊故我 吵得不可開交 甚至還會cue某人出面回應
: 小主管絲毫沒有想調解的意思
: 只說群組內大家有興趣的話 什麼議題都可以討論 然後呼籲雙方良性溝通
: 由於這議題實在太敏感 而本人已經被指名出來表達意見...........
: 大家有遇到類似的問題嗎?有建議的解決方式嗎?
認真回妳:這議題已經簡直變成藍綠議題的二分法了。妳就想像成群組裡在
戰國民黨跟民進黨時妳會怎麼回應。
通常最佳解是沉默螺旋,就是裝死,呵呵哈哈去洗澡。根本不要上身最好。
(小主管就是用這招不是嗎?XD)妳就回說:我沒什麼研究就跟想法耶。
明哲保身。
這個周末下來,從臉書發現現在會出來發聲的大概都是有比較極端的想法的人,
像我這種兩邊言論都很不認同但真心有疑問的,就同時被兩邊唾棄。
若把兩邊陣營想成光譜的兩端,目前會發聲的大概就認為光譜只有黑與白兩色。
民法這麼大的法,直接動法源勢必要動相關法條。比如說通姦罪的定義是性器
交合才成罪(講直一點就是必須陰莖插入陰道才成罪),同性婚姻下(非伴侶法)是
否同性戀與婚姻外第三者有性行為也不會成罪? (抱歉我怎麼想都想不通同性性
器如何交合....??生理上就不可能。)還是說,同婚必須搭配修改通姦罪?但是
通姦罪修改本身爭議就很大...主推同婚的尤美女也在推廢除通姦法...
民法中親子定義為"從己身所出",女女伴侶透過第三人生下孩子,生父有沒有
扶養義務?生父老了小孩有沒有扶養義務?小孩跟其代理人可否反悔然後上法庭
要求生父扶養小孩?生父可否反悔上法庭爭取監護權?還是說,必須修改民法中
的親子定義?還是根本要改人工生殖跟代理孕母的相關法律?
每次提出這問題,同運支持者就覺得我在挑戰他們,一直聽到反同、歧視、人權
這類負面的標籤一直貼,但沒人回答。最多就是回說:"先通過同婚,其它慢
慢再修。"....慢慢修是幾年呢?或者,是幾個總統任期才會完成呢?
我贊成先通過伴侶法,其它部份一起配套好再改同婚(英國就是這樣),然後
又是反同、歧視、人權迴圈...定義範圍都給你們定,話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護家盟那邊就不用說了(翻白眼)。我跟他們有更嚴重的對話困難。
台灣就得是100%的藍或者100%的綠嗎? 非極端的想法可以不被認同,但連話語
權都沒有實在悲哀。
求法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一下上面的法律問題。真心想瞭解,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