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ggy51016 (雷雷雷)》之銘言:
: 近親之間是否也可以
: 如果都是行為能力人的話
: 那同婚支持者的終極目標是否也該一力推動
: 我思考了兩天
: 發現不管我自己怎麼覺得聽起來他的說法都是合邏輯的
: 但總是覺得怪怪的
: 想請各位邏輯高手告訴我我的思考哪邊有盲點
想用邏輯來辯倒反而是不可能的,
這不是邏輯問題,是群體的道德與價值觀的問題。
正方: 同性戀不能生小孩,結婚幹嘛?
反方: 近親也可以立法不准他們生小孩,結婚不等同生小孩。
正方: 近親在教養中有上下關係,不能結婚。
反方: 那該是扶養者不能結婚,不是近親不能結婚。
接下來呢? 沒了,
正方只會開罵 "那你去跟你老媽上床啊~~~"
反方也就反唇相譏的說 "你去給男人捅屁屁啊~~~"
就只剩下這種沒意義的謾罵譏笑了。
但就像我說的,這不是邏輯問題,
是普世價值觀的問題。
所謂的普世價值觀,就是絕大多數人的價值觀,
說白一點就是看哪邊人數佔絕對多數的贏。
有很多人能接受同婚,
也有很多人站出來支持,
所以這題目能成立。
只有極少數的人能接受近親婚,
而且沒人站出來要求這權力,
所以這題目不能成立。
就這麼單純。
為什麼不支持近親婚?
因為我不能接受。
為什麼不反對同婚?
因為我覺得沒差。
但是我不認為反對同婚的人是腦袋有問題,
就像我不覺得我反對近親婚是腦袋有問題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