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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ipait (GoG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同性伴侶法」 法務部:全球僅2國 直接
時間: Tue Nov 29 08:39:36 2016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同性伴侶法」 法務部:全球僅2國 直接實施同婚制
3.完整新聞內文:
「同性伴侶法」 法務部:全球僅2國 直接實施同婚制
2016年11月29日 04:10 郭建伸、王正寧/台北報導
日前傳出法務部正在擬定「同性伴侶法」,且限同性且無婚姻忠誠義務,引發同志團體反彈,認為這部法更加深對同志的刻板印象。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明確表示,並沒有擬定「同性伴侶法」。民進黨內部則對是否立專法未獲定見,部分立委認為一定要修《民法》才能達到平等,但也有綠委傾向「同性婚姻法」。
根據法務部提供的書面資料指出,截至2016年5月止,全球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僅有南非、以色列沒有先採取伴侶制,而是直接實施同性婚姻,其餘21國都是先採伴侶制;另有15個國家僅承認同性伴侶,而非同婚。
另司法院資料顯示,承認同婚的國家中,挪威、瑞典、冰島、丹麥及美國康乃狄克等州,是先有伴侶制度,待同性婚姻合法時停止伴侶制度,另有17個國家是伴侶登記與同性婚雙軌並存;目前除了南非、英國是另立專法,其餘17國則採修正婚姻法或《民法》的方式,但以色列則是以法院判決承認在外國成立的同性婚。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表示,若要訂定專法,他個人傾向應該是「同性婚姻法」,且權利義務要比照《民法》,希望本會期前進入委員會併案審查,並一起送出委員會。
吳秉叡說,訂定專法是否違歧視可以討論,「但有些事情確實性質不同」,如《民法》婚生推定,在異性婚相對概念明確,但同婚子女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是否比照生父追及、或是婚生推定等,比如兩名女同志,若有一人完整懷孕生產,另一名配偶究竟該是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另據國民黨公布同性婚姻民調顯示,51.7%受訪民眾贊成修改法律讓同性戀可以結婚,但53.3%支持立專法或特別法,64.1%不認為立同性伴侶專法是對同性戀的歧視。
調查結果顯示,如果要將同性婚姻法制化,53.3%同意立專法或特別法保障同性婚姻權益,32.2%主張將《民法》中婚姻由男女當事人自訂的男女改成雙方即可。不過,有63.3%認為同性婚姻修改《民法》會涉及很多法律權利問題,在相關配套修法未完成前不應該急著修法。
這份民調是委託趨勢民意調查公司於11月22、23日成功調查1070個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正負3個百分點。
(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9001304-260118
5.心得:
一開始以為修法好像只要改變幾個字,就好像完全沒問題了
可是事實好像不是這樣
現在沒想到的問題,難保以後不會遇到,畢竟還是有點不太相同吧
就像文中提到,有孩子後,另一配偶究竟該是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