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本來對同婚沒有意見的
可是我個人認為定專法沒什麼不對
看到下面大部分挺方都認為異性婚和同性婚沒差別所以不該立專法
可是它們就是有差別啊
可是它們就是有差別啊
可是它們就是有差別啊
本質上就是不一樣的東西
這兩個人是沒有生育能力的不是嗎
不要跟我說有沒有生育能力對民法沒影響這種屁話
不是不能接受同婚
但是民法上很多東西都不適用於同婚
即便現在要修民法
那看到修過的民法內容若是你們又認為有歧視
那改來改去要改到什麼時候
民法是最常使用到的
總不能為了你們少數人犧牲多數人吧
如果立專法都能讓你們感到被歧視
那在民法裡把同婚當特殊案例處理你們也會認為被歧視吧
至少我不認為有什麼好歧視的 吃飽太閒?
歧視人很累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成熟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