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1-29 23:20:00贊成,覺得爸媽養小孩很好,不能反證同志雙親養小孩 不夠好且通過同婚領養後,實際在比的(評估條件)跟我們想的不一樣我們現在設想的可能是一般同志伴侶的情況,適不適合領養,可是收出養的機構要求非常嚴,要上課,有愛心,經濟,穩定度所以到時能通過評估的,應該都是條件非常好的同志伴侶,
作者: corholio (Joshua Li) 2016-11-30 11:17:00
現在很多爭取的是希望能收養,配偶在前一段異性婚姻中小孩(判給配偶)的領養權,早有家庭關係及居住事實,法律上關於親權相關權利義務還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