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專法真的是歧視嗎?

作者: needy (needy)   2016-11-29 22:21:22
※ 引述《lightingray (lightingray)》之銘言:
: 先說我支持同婚(不然會說我恐同),
: 不管是立專法或是修民法,
: 反正只要能達到同志一開始要求的目的就好了,
: 但這段時間看了下來,對於一些支持同婚的理由感到不解,
: 1.我們結婚乾別人什麼事
: 的確,如果贊成這點的話,那兄弟姊妹爸爸媽媽阿公阿媽、三等親、幾等親都能結婚,
: 因為這個想法已認定不管能否繁殖,都能結婚,
: 過去會給予限制是因為優生學等等,
: 但現在只有不生,其實沒差,
: 要以這個理由來推同婚的話,
: 近親、直系、旁系,這些都得修,
: 你可以說我滑坡,
: 但如果國家應給予充分戀愛自由的話,
: 包含之前吳宗憲講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都應當給予,
: 反正只有元配或其他配偶沒意見就好了,
: 又沒妨礙其他人,
: 我們都應給予祝福,如果你只要一絲絲猶豫就是歧視,
: 不管,愛最大!
這點大概是你整篇唯一對的地方
事實上 近親性交或通婚的議題已經有人在討論了
這本質上跟同性婚姻議題很接近
德國也有倫理學會贊成近親通婚 不過只能說這個概念還太先進
或許100 200年後這個議題會像同性婚姻一樣 越來越多人接受
: 2.生小孩不能當作基礎,這樣不孕症也不能結婚
: 這個通常用來反駁同志不能生小孩論,
: 但這個例子真的很爛,
: 因為我們國家並沒有規定生小孩前夫妻都要接受精子卵子的檢查,
: 或是沒有婚前性行為,結了才發現一方不舉或性冷感,
: 除非硬性規定婚前性行為或是要檢查精子卵子,
: 不然一對一男一女的夫妻,
: 結婚後發現不孕,國家也不可能叫他們離婚吧,
: 未免太慘忍。
我覺得你有點搞錯重點了....
問題在於 有部分的人會拿生育之必要性來反同婚
但是這樣無法解釋為何我們沒把不孕者(遺傳性疾病 不孕症 老人)排除在婚姻體制外
你不覺得你自己都把答案講出來了嗎XDD?
"因為我們國家並沒有規定生小孩前夫妻都要接受精子卵子的檢查"
既然我國沒有這樣規定 也無禁止老年人結婚 那就表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要條件
那既然如此 拿生育必要性來反同婚不是很奇怪嗎?
總之 我國沒讓不孕症者結婚
絕對不是"因為我們國家並沒有規定生小孩前夫妻都要接受精子卵子的檢查"這種瞎理由XD
: 3.跟狗結婚
這個也不是不可能 但至少要世界進步到有辦法確認貓狗意願才有討論空間
: 其實黃安也沒有說錯,甚至搞不好是先知,
: 因為台灣的狗權跟貓權逐漸提升,
: 甚至越來越多人認為貓狗是家人,
: 也很多政治人物認為應該把貓狗當家人,
: 法律上把貓狗當物品還會被民眾幹罵,
: 所以照著這趨勢下去貓狗或許會在法律上當人,
: 既然當人了,怎麼不能結婚?
: 你說不能確認其意願,
: 但我們在認養貓狗時,也不能確認其意願就把他們納為家人了,
: 為何結婚就要貓狗其意願呢?
阿... 不知道怎麼吐槽了 你真的知道你在說啥嗎XDD?
認養貓狗時不確認其意願就把他們納為家人
不就是因為我們沒把貓狗當作"人"來看待嗎?
所以貓狗根本沒有享有和一般人相同的權利義務
: 以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2:26:00
貓狗在我國法律是財物啊,除非翻譯機做出來,讓貓貓狗狗能做意思表示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29 22:30:00
中職菇呢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6-11-29 22:36:00
幹嘛拉?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29 22:36:00
沒有你在我不習慣QQ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1-30 00:26:00
在向內建上帝系統機器人告白嗎?他是反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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