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 我是異性戀
現在會有人反對是因為很多異性戀覺得對我沒好處所以沒難過
如果同性也可以結婚的話
事實上異性戀也是有受益的
例如1 我剛入伍的長官說了一堆假 大家都知道結婚可以請14天假
在那時一群天真二十出頭的小伙子 都在討論說 那我們找人假結婚就可以請假了
還有人說 那男男結婚可以算嗎(那時候大家不知道同性不能結婚)
大家都在討論說 那今天我跟你結婚 放完婚假就離婚 再換個人結婚
這樣就可以放到退伍了 收假時我就問我當時的女友可以跟我假結婚嗎
當然是被拒絕了...
現在想想 同性之間假結婚比較容易被接受
因為男()女生會在意 老婆(公)曾經跟別的男(女)人假結婚 但如果是女女(男男)的話
就會相信哪是假結婚沒有感情的
婚假太誇張 一般公司可以刁 但如果是軍公教就可以開無限結婚離婚大絕
每個月去區公所報到 就可以放假到退休
更好運的剛好朋友有親人過世就可以請婚假加喪假
例如2 有人收入很高 要繳很多稅 有人擺攤 自己做生意 收入0 扣抵稅額都浪費掉
同性好友假結婚也比較簡單 反正大家都異性戀不怕被誤會 也不怕未來老公(婆)在意
收入高的就可以把收入低的扣抵稅額最有效運用
例如3 找人頭買房 到時候要過戶就結婚 可以省掉很多稅金
爸爸要給兒子錢也很方便 爸爸先跟好友結婚 開個戶頭轉到好友名下
好友在跟兒子結婚 就算幾億也不用繳稅
例如4 朋友是低收入戶 你收入也不高 就跟他來個結婚
一起享受低收入戶的福利
例如5 在國外認識到不錯的朋友 他想來台灣賺錢 那就跟他假結婚 收個紅包就好
這樣朋友就能來台灣了 自己也可以賺點小錢
應該還有很多好處 目前我只想到這幾個 大家幫忙想想
這樣宣傳出去 法案就很好過了 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