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讓異性戀知道同性結婚會有好處就好過了

作者: AAAA3345678 (小兄弟阿哲)   2016-12-01 17:37:48
先說明 我是異性戀
現在會有人反對是因為很多異性戀覺得對我沒好處所以沒難過
如果同性也可以結婚的話
事實上異性戀也是有受益的
例如1 我剛入伍的長官說了一堆假 大家都知道結婚可以請14天假
在那時一群天真二十出頭的小伙子 都在討論說 那我們找人假結婚就可以請假了
還有人說 那男男結婚可以算嗎(那時候大家不知道同性不能結婚)
大家都在討論說 那今天我跟你結婚 放完婚假就離婚 再換個人結婚
這樣就可以放到退伍了 收假時我就問我當時的女友可以跟我假結婚嗎
當然是被拒絕了...
現在想想 同性之間假結婚比較容易被接受
因為男()女生會在意 老婆(公)曾經跟別的男(女)人假結婚 但如果是女女(男男)的話
就會相信哪是假結婚沒有感情的
婚假太誇張 一般公司可以刁 但如果是軍公教就可以開無限結婚離婚大絕
每個月去區公所報到 就可以放假到退休
更好運的剛好朋友有親人過世就可以請婚假加喪假
例如2 有人收入很高 要繳很多稅 有人擺攤 自己做生意 收入0 扣抵稅額都浪費掉
同性好友假結婚也比較簡單 反正大家都異性戀不怕被誤會 也不怕未來老公(婆)在意
收入高的就可以把收入低的扣抵稅額最有效運用
例如3 找人頭買房 到時候要過戶就結婚 可以省掉很多稅金
爸爸要給兒子錢也很方便 爸爸先跟好友結婚 開個戶頭轉到好友名下
好友在跟兒子結婚 就算幾億也不用繳稅
例如4 朋友是低收入戶 你收入也不高 就跟他來個結婚
一起享受低收入戶的福利
例如5 在國外認識到不錯的朋友 他想來台灣賺錢 那就跟他假結婚 收個紅包就好
這樣朋友就能來台灣了 自己也可以賺點小錢
應該還有很多好處 目前我只想到這幾個 大家幫忙想想
這樣宣傳出去 法案就很好過了 大家加油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7:42:00
你腦子裝的都是作假喔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6-12-01 17:44:00
什麼鬼
作者: eros0207 (緑)   2016-12-01 17:44:00
無法認同
作者: piovoso (柴犬高速螺旋)   2016-12-01 17:44:00
不要當豬隊友好不好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12-01 17:48:00
如果不願離婚到處打官司呢?科( ̄▽ ̄)
作者: whitehow (肥宅小羊)   2016-12-01 17:49:00
當兵苦到要假結婚 拍拍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7:50:00
轉文在幹嘛的阿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01 17:55:00
支持同婚的本來就該想到拉低下限後會有人知法玩法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7:59:00
所以現行制度沒人利用法律上的婚姻拿好處? 這邏輯和costco可以退貨 我拿來白吃白喝有和不可一樣扭曲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01 18:01:00
你只是強化論述罷了。現行都有人玩法了,拉低下限只會玩更大這社會太多制度都是基於異性戀考量下的產物 要一步到位本來就會衍生很多成本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8:03:00
很多東西都有漏洞啦 但最初立意是良善 不是給你拿來玩的 如果你要說 costco可以退貨 我拿來白吃白喝有和不可 玩這種小聰明很厲害?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6-12-01 18:03:00
結果不小心和隱藏真實性向的同性戀結婚 不肯簽離婚太好了你提供了一個同性戀設計異性戀跟自己結婚的辦法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8:07:00
我結婚沒多久才進陰間啦 別人開玩笑說你晚點結就可以有假 我也只是和老婆開玩笑說我們離婚再結而已 如果真的要做當我拿不到福利喔 玩這種有意義嗎喔 我不恐同 我恐反智的人 反邏輯的人回答問題阿 那你同性戀還是萌萌標籤只是在秀下限啦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6-12-01 18:10:00
侯~~~樓上恐同,誰叫你不說同性戀的好話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8:13:00
對呀 不順著支持就是恐囉 快來嘴我恐同還是恐萌萌兩邊都來嘴 快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01 18:14:00
☺ 不要激動嘛這樣我也想到一招跟大家分享一下想要有台灣國籍的朋友都可以用結婚的方式拉進來服役的問題再輪流結婚就可以放婚假到退伍,台灣國籍get!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01 18:19:00
很多人在做了阿...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01 18:19:00
順便享有台灣健保每月補助三萬!真開薰☺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01 18:20:00
以前的門檻比較高啊 現在三五好友揪一揪就可以達成順便解決人口老化,大家一起支持同婚好不好!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2-01 20:38:00
這個跟同性異性沒關係,現在就很多,會違法的就是會,無論用何種方式有錢就可以,你可以多關心這方面資訊你做不做的到只跟你口袋有關係
作者: platypus (鴨嘴獸)   2016-12-01 22:24:00
蠻有創意的,其實這些是立法要考慮到的,提出來改善不錯啊。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6-12-01 22:36:00
假結婚可能構成刑法第214條,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要亂教一次兩次可能不會發現,一直離婚結婚馬上被起訴,當大家瞎了?
作者: platypus (鴨嘴獸)   2016-12-01 22:57:00
怎摸定義假結婚啊~
作者: sk54869 (chuchu)   2016-12-02 01:20:00
公務人員的婚假好像只能請兩次吧?以為可以一路放太退休未免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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