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應該原諒強暴犯嗎?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6-12-16 11:08:50
是呀 誰不希望強暴犯得到正義的下場
但 正義的下場很容易得到?
報案後 一系列的拍照 然後做筆錄
得重新回想經歷幾次強暴的過程?
然後 不是沒有一些警檢體系中的王八蛋會看著那些照片
私底下講一些評斷身材的畜生話(陪同學報案時聽到)
筆錄中問一些白癡問題 影射不一定是強暴
  你說不的時候 很堅決嗎? 
  OOXX 不就是不 很難理解嗎?
  怎樣態度才是夠堅決可以不被誤以為說"不"其實是"是"??
  你雙手都被抓到瘀血 你還會跟對方開玩笑嗎?
  這位警察先生你可以示範給我看嗎?
即使經歷了這一切 還不見得告得成功
因為總是會有一些白癡 以為強暴就是價格沒談好 雙方有誤會
施暴者如果是生活圈中的人
也不是沒有白癡小人在那邊亂傳謠言
談什麼社會責任 都他媽被強暴了
自己的生活亂成一團 心理生理還沒擺平
還一堆路人甲忙著幫戴上
如果沒幫助避免下一個受害人就是幫兇的大帽子
拜託 不是每個人都夠堅強 可以走過這些過程
在那邊講風涼話 自以為是的批評
看到這些清高推文 只想說
去你媽的社會責任 = =
※ 引述《floatcoffee (看屁啊乾)》之銘言:
: 最近我有個朋友跟她的朋友A出去喝酒
: 他們一群人 她只認識A
: A答應她會帶她回家
: 之後喝醉了
: A特別交代B要照顧她 就自己先回家了
: B跟我朋友是當天喝酒才認識的 其實也沒說幾句話
: 沒想到最後 B趁我朋友毫無反應情況下強暴了她
: 她跟我說 她雖然醉了 但是她有意識
: 從頭到尾都有知覺 可是醉到完全不能動
: 所以她知道她正在被強暴
: 最後我問她要怎麼處理
: 她說B在事後非常有誠意的道歉
: 她不想提告 但也不想原諒
: 只告訴B說永遠不要再見到他
: 而A朋友非常自責 表示認識B那麼久從沒想過會發生這種事
: 我覺得她應該要提告才是 怎麼能這樣放過
: 她說 被性侵只有提告這一路嗎
: 如果提告 就要很長的時間 都要不斷回憶這個過程 還要上法庭看到那個人
: 我說私下賠償和解呢
: 她說她真的不想計較了 看在他那麼有誠意份上算了
: 雖然她這麼說 可是被強暴以來 她明明每天都在偷哭
: 很多人都問我朋友怎麼能這樣放過他
: 想問大家 被強暴 除了提告跟賠償以外 選擇原諒是很奇怪的嗎?
: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6-12-16 11:12:00
而且她是趁機性交,不是強暴,到時候又會再被酸一次.......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6-12-16 11:13:00
很奇怪 只有強暴會被質疑 搶劫偷竊打人都不太質疑受害者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2-16 11:13:00
被搶會被質疑受害者阿... 哪不會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6-12-16 11:14:00
至少不會質疑事件的真假 被搶是真的 可是強暴會被質疑是假的
作者: loveian16   2016-12-16 11:15:00
不管怎樣都該尊重當事人意願,一直要她報案甚至要第三人替她報案= =沒有比較好...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12-16 11:15:00
被搶會被問"你說不的時候有很堅決嗎?"????被搶會被問"你有很奮力保護你的財務嗎?"???
作者: jimrex12025 (萬能麥斯)   2016-12-16 11:16:00
會被質疑可能是最近誣告的案子越來越多了吧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2-16 11:16:00
被搶的時候不會被嘴"價格沒談妥"
作者: NCTUamine (Yenming)   2016-12-16 11:16:00
還不是 太多人合意性交翻臉 誰知道你不是這種人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12-16 11:17:00
被搶會被問"對方是否誤以為是你自願要送他的?"????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2-16 11:18:00
真的!很多沒同理心的人。
作者: su4vu6   2016-12-16 11:18:00
會問 因為真的有自己送他反悔說他偷走的他根本沒走過這過程 他只是想像而已
作者: Agilitar (Agilitar)   2016-12-16 11:22:00
因為現在誣告太多了,詐欺、強制性交、竊盜、毀損,只要價錢談不攏或不爽就以刑逼民,懂?
作者: su4vu6   2016-12-16 11:22:00
想像很可怕 實際不可怕的事情一堆
作者: canfish (能魚)   2016-12-16 11:23:00
我要是犯人 看到你寫這種強力誤導報案好難好可怕 警察好過分 路人異樣眼光好殘忍 告又告不贏好丟臉的文章 一定會愛死你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12-16 11:24:00
樓上會這樣講就知道你不可能會是強暴犯了啦今天我跟你說"對,女生絕~~對不敢告你的",你就真會想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6-12-16 11:25:00
愛誣告的老鼠屎太多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12-16 11:25:00
去強暴女生了嗎?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2-16 11:26:00
我不認為警察的問話有問題 現在性侵誣告的新聞一大堆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6-12-16 11:26:00
"女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h4352635 (三峽令狐沖)   2016-12-16 11:27:00
生日 你害我又想去找系列文章來看惹~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6-12-16 11:32:00
作者: ev7e (嗜肉糨糊腦ev7)   2016-12-16 11:39:00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16 11:40:00
推這篇。的確有講出重點。我認為關鍵點在於『妳是在為誰考慮?』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6-12-16 11:40:00
推推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16 11:41:00
如果妳是站在路人角度,或者高舉社會責任大旗要求別人一定要去報案,否則就是對不起社會對不起國家,
作者: lyfeih   2016-12-16 11:41:00
作者: su4vu6   2016-12-16 11:42:00
當事人優先幹麼 讓加害人被懲罰才是優先r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16 11:43:00
傾聽當事人的看法,選擇最有利於當事人(受害者)方式處理
作者: zouer (alike)   2016-12-16 11:43:00
要怪就怪太多女森事後反悔就說被強暴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16 11:44:00
之後的司法過程和資訊揭露對她來說是不願意承受的代價當事人希望走原諒的路,她自己覺得她那樣選擇比較好如果是朋友的話,為什麼不能支持她的決定?
作者: su4vu6   2016-12-16 11:46:00
是朋友才更應該叫他告r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16 11:47:00
思考不要那麼僵化 社會上事情也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候身體上受的傷害,還沒有心理上的傷害那麼重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2-16 11:49:00
因為這些喊告不告就是社會罪人的路人不是當事者的朋友 隨便講講最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16 11:50:00
有些心理創傷不一定來自性侵的那段時間那個晚上反而是之後的過程可能會造成更大心理創傷,或二次傷害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12-16 11:52:00
怕你在演不行嗎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6-12-16 11:54:00
推 現在的制度就是逼你二次三次四次傷害 法官只會說依規定辦理 我也沒辦法 除非投訴立委什麼的才有用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2-16 11:56:00
不要跟某些仇女認真嘛 照他們邏輯 那住新北的台男都要被預防性羈押了
作者: qwert65732 (今天發U文了嗎)   2016-12-16 12:02:00
一定有人會說自己管不住小頭 還怪人誣告
作者: rainneko096 (一場不停的雨、)   2016-12-16 12:03:00
存點錢 套點關係 私法解決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12:05:00
還私法勒,冤冤相報何時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慎之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6-12-16 12:05:00
沒辦法。誣告太多了。怪那些愛誣告的女的吧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6-12-16 12:05:00
就是這樣 所以才會有教養院的事件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2-16 12:06:00
如果用新聞來塑造台灣人 那台灣人就是一無是處的敗類 廢渣全台有兩千三百萬人 誣告太多嗎 還是因為新聞習慣報壞不報好的關係
作者: yeay (非心)   2016-12-16 12:24:00
這不是簡單一句去你媽的社會責任問題,照你這種講法,被砍的人,被酒駕撞傷的人,被家暴的人都不需要去告傷害者囉。只因為不想面對你所講的內心創傷問題,放任這加害者繼續做他認為"沒錯"的事。如果妳今天被強暴了,而妳後來才知道加害者是慣犯,只因為大家都像你講的"去他媽的社會責任"所以不告,妳還是一樣這樣的態度嗎?!
作者: aikopake (money)   2016-12-16 12:25:00
男生幫推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12-16 12:26:00
問題在恐龍法官太多!有很多案例是法官認定原告並沒有堅決表達說不而判被告無罪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6-12-16 12:32:00
搶劫偷竊也會阿,有些人出門忘記鎖門,或是包包隨便放也會被檢討阿
作者: b258963147 (火龍果)   2016-12-16 12:40:00
誣告太頻繁,上次不是還有篇上網公審的,保護自己三小的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6-12-16 12:41:00
推...一堆人只會嘴,去他的社會責任
作者: molle   2016-12-16 12:44:00
有些死腦袋的會說被強暴的人因為誣告的人而被亂酸是合理的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6-12-16 12:58:00
有沒有鍵盤律師要從法律角度去解釋警察幹嘛那樣問?
作者: yasai (野菜汁)   2016-12-16 13:02:00
又沒說是被強暴者的錯 只是幫下一個受害者QQ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6-12-16 13:30:00
不想檢討誰,但警察問清楚有錯嗎,不講清楚,最後告不成還不是自己吃虧
作者: jomaysong05 (small-talk)   2016-12-16 13:56:00
對 都別人的錯 所以受害者以後就乖乖吞下去 不準報案的意思??提醒要報案就在那邊扯社會責任 那都不要報啊 看下個倒霉鬼是誰
作者: tinabjqs (光)   2016-12-16 14:51:00
勇敢的說出來提告我們給予最大的讚揚,但連自己該如何面對未來和每天醒來都覺得無法活下去的受害者該尊重她的意志,發生在自己再來說的那麼容易
作者: Cliffx   2016-12-16 14:53:00
不想報案就吞下去阿不用多說什麼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16-12-16 14:59:00
so 就這樣算了? 道歉還真好用 你的言下之意是支持動用私刑嗎
作者: Cliffx   2016-12-16 15:01:00
要不然你的立場是什麼 報案不一定有用就不要報案嗎
作者: kamehameha12 (益菌多壞菌就少)   2016-12-16 15:36:00
兇兇
作者: icake729 (是潮蛋糕兒)   2016-12-16 16:13:00
笑死,不代表警察什麼都能問?好大官威好怕怕@@刑事訴訟法您寫的?閣下林鈺雄還王兆鵬?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2-16 16:17:00
仇女肥宅那樣的外表不可能面對被強暴的恐懼所以沒同理心 唉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12-16 21:08:00
屁孩。剛好而已
作者: Wolowitz (Howard)   2016-12-16 21:29:00
你法律常識有待加強
作者: jomaysong05 (small-talk)   2016-12-16 23:17:00
補噓 一點都沒屁用的回應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6-12-17 08:12:00
因為現在不少母豬新聞,明明自願卻事後反告性侵的,調查過程當然也得預防這種母豬的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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