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不知道該說什麼……
※ 引述《vivian6332 (*番茄*)》之銘言:
: 11月中騎機車為了趕公司辦事,
: 騎乘斑馬線迴轉,被闖紅燈的奧迪撞上,人輕傷還好,車子嚴重扭曲變形報廢。
機車不能跟行人號誌走斑馬線迴轉好嗎?
奧迪真的是闖紅燈嗎?
還是人家只是綠燈右轉……
這點我抱遲疑態度
: 雖然肇責對方較重,卻因為對方車子維修費用高昂,而我只是和他人轉買的三萬機車,車
: 齡十年,幾乎沒有殘值。
: 在沒有住院,也無其他重大財損下,雖肇責較輕(被對方保險公司認定三成)但還是要賠
肇責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拜託一下,
都在哭說沒錢了,
打一下110叫警察不花錢欸,
保護自己好嗎?
: 對方十萬,但對我月薪三萬的小資女還背學貸和房租下(又沒了機車),真的以淚洗面覺
: 得很不公平。
你沒違規安全駕駛被撞還要賠,
再來喊不公平吧…
: p. s本身第三人責任和強制險因從他人過戶,沒有被提醒到車禍才發現過期,也是非常萬
: 萬不得的疏忽
: 第一次調解完全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