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之銘言:
: 四叉貓不在了, 大家不用再怕因為反同婚而被水桶了
: 大家覺得會支持同婚嗎?
: 我個人是覺得專法就好了,
: 另外也不要動到小朋友的奇怪性別教育, 同性戀捐血, 還有什麼不分男女的廁所 那些
: 再這樣下去台灣只會越來越亂
: 大家覺得呢?
: PS:不開放吵架, 大家都有彼此的立場, 所以吵架也不會有結果, 所以也不用爭辯
專法或是修法最矛盾的是
在談論修法的時候,支持者說根本不會有任何影響,沒有差別,
只是修改成同志或是同性別也適用.
那既然沒有任何影響或差別堅持一定要修法而不要專法的理由是什麼?
主要是說專法有歧視的"嫌疑"
可是,專法真的會造成歧視嗎?
我個人覺得不會.
這就跟主張修法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差別、感覺是一樣的.
一方說專法不會造成歧視,無法達成共識
一方說修法不會造成改變,無法達成共識
如果同志結婚會受到歧視,那絕對不會是因為使用的法條不同.
就算是修法而在同一法條之下,也不會改變相同性別結婚的事實.
對人們來說,差異在於同性與異性, 而不是一個是異性婚姻法,一個是同性婚姻法.
如同說修法對於生活完全不會有感覺差異是一樣的.
難道"法條只是法條"和生活無關就不能套用在專法上面嗎?
還是說上面這句話本身就是錯誤的,或是可以是雙重標準的? (當然不能雙重標準麻)
要說專法是歧視而反對專法,
我覺得比說修法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差別,感覺還沒道理.
說回修法這件事,我相信大多數的人根本不熟民法.
也不會因為同性婚姻而去詳讀民法.
結婚根本不必熟透了民法才能結婚.
但是如果是修法,那法條的改變是肯定的.
即使只是用詞遣句的不同,還是改變.
就算要說口語上或是生活上沒有差異,但總是還有會產生差異的地方,不管多細微.
那就會產生一個問題,
為何本來就這樣的異性婚模式"必須"要因為同性婚姻而去產生改變?
專法是否有歧視的事實或是專法是否會受到異性婚姻法的壓迫?
之前好幾篇文都在吵修法.
為什麼不要修法,為什麼要修法,修法會不會有影響等等等
但我真的好想知道,那為什麼不要專法,專法會不會有影響?
真的會因為這對生活毫無影響的東西而造成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