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這篇文有點長...
我媽也有在看 ptt
因此希望大家能低調 以噓或箭頭的方式推文
或是站內給建議
如果嫌文章太長 可以直接 end 看後面的重點整理
小妹是在外地念書的大學生
父親為退休公務員 目前是里長
一個月里長事務費+退休金 收入約有 90k 左右
弟弟為小學生 有過動症 不好照顧
母親因為身體虛弱 不太能工作
因此負責家務 照顧我弟 以及幫父親處理里長的各項雜事
現在住的房子是外公出錢的
而里長的事務處也是我母親的舅舅免費借我們的
但是父親只給母親 20k 的家用 (3人的菜錢 + 油錢 + 林林總總開銷)
有時候母親還要用自己的錢倒貼
母親看病的錢也都是用自己年輕時存的錢
我自己在經濟寬裕的時候 也會匯給母親一兩千塊
不過實在是杯水車薪
現在父親有幫母親繳國民年金
但是嫌母親的國民年金很浪費他的錢
若是家裡又有其他開支 又會嫌我媽浪費他的錢
我爸卻每個禮拜帶我弟或自己去吃一頓五百多的大餐
也常常借錢給其他人 但借款人多數都不還 父親也不介意
最近聽說公務員的福利又要被砍了吧 (不太清楚狀況)
因此又要刪減給我媽的家用錢
母親覺得自己多年來為家庭付出許多 但是卻被父親百般瞧不起
還要看他臉色拿錢 日子過得沒有尊嚴
想要賣了現在唯一的房子 用剩下的錢自己度過餘生
其餘的爭執實在過多 不在此贅述
曾經有請想親戚和母親娘家出面
不過因為背後太多複雜的因素 實在沒有辦法靠他們解決
小妹不希望母親用那麼激進的方式解決問題
因此想幫助母親離婚
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樣訴請離婚才能拿到贍養費
(印象中是判決離婚 才能拿到贍養費?)
以上的狀況是否能告父親不履行婚姻義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