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覺得不論婚姻的狀態為何,小三就是不該介入別人的家庭;同理,一個家庭會出
問題也不全然是小三的錯。
原原PO家庭一開始的問題其實就只是爸媽兩個人的問題。
媽媽積欠債務→爸爸勸導還債→媽媽繼續欠卡債→爸爸外遇
不知道時間軸是否正確,但是從原原po描述大概是這樣的情況...
原文提到爸爸為了離婚大鬧,然後原原po罵爸爸不孝...或許爸爸為了離婚驚嚇到爺爺奶
奶家是相當不理性的行為,但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媽媽願意離婚爸爸需要大鬧嗎?
當然不是合理外遇了就要拋家棄子的行為,但會不會在還沒有外遇前原原po爸爸就提過離婚
,而媽媽不肯?
不肯的原因可能是老人家勸和、可能是小孩,但更有可能的大概是因為債務?
原文小三最大的錯,就是她介入了別人的家庭,不論她是否知道對方的婚姻狀態,都不該
介入,甚至不離開。
而原原po提到的小三害家庭四分五裂這點...坦白說那個阿姨只是個催化劑,主要原因還
是出在自己父母的身上。
認真說起來也不是什麼為了情過不去,單純就是為了錢而已。
就像原原po回文提到的,擔心爸爸走後財產是否會被瓜分掉一樣...心死是一回事,錢又
是另外一回事。
原原po只是不想承認自己的父母是他們婚姻破裂的最大問題,只好通通一股腦的都怪到小
三身上。
不過看原原po的回文也有點替爸爸感到同情。
不知道替前妻還了多少債,養大了小孩,好不容易爭取到自己要的離婚了,小孩也開始擔
心未來自己走後,財產的分配...
當然以上都是以爸爸有幫媽媽還債作為前提,我的想法。如果今天媽媽的債務都是自己還
掉的話,那我就會認為爸爸只是個外遇的_男而已。
總而言之,原原po現在能做的就是過年的團圓飯幾個孩子帶著媽媽出去吃就好,這樣就不
用看到小三了。
原文提到※《YeWook (小思)》的觀察啦:
:
: 文有點小長~稍微說了始末!
:
: 以下文章開始!
: 還記得那天,約莫是十年前吧,那時我還小,是國小正好動又自以為成熟的屁孩年齡,一
: 如既往的那一天,家裡開了個家族會議,大家神色沉重,好像要告訴我些嚴重的事情。
: 「你知道老爸為什麼很少回來了嗎最近?」啟口的是我大姐,比我大六歲的她好像承受了
: 許多,最近都不見笑顏,我緩緩搖頭,心想不就是因為工作忙嗎?還是...?
: 「您老杯低襪靠帶女人啦!」老媽近乎氣憤的回答。
: 老爸帶小三?其實很驚訝,但最近家裡氣氛古怪年紀還小的我似乎也感受的到。
: 「嗯...我知道。」我淡淡的說出似是而非的答案,接受這個現況,同時也知道這個家好
: 像回不去了。
: 那年我記得弟弟剛出生沒多久,二姐讀國中,而大姐讀高中。
: 聽說老爸似乎還懷疑過弟弟不是他的種——在弟還在媽肚子裡的時候。
:
: 「小司,老爸剛剛又回來亂了,還說...他要離婚,不給他離婚他就要去死...,他在阿嘛
: 家還撞牆,嚇死阿公阿嘛了。」這是我在高中時接到大姐的電話,聽到我真的很無語,那
: 也是我第一次自以為叛逆的在臉書上大罵自己的老爸是不孝子,怎麼能這樣對待全家人芸
: 芸。
: 在東窗事發這四、五年期間,幾乎是一個月一小亂,數個月一大亂,接姐姐電話已經接到
: 手軟。
: 又或者他每個禮拜唯一一次回家帶我們四個小孩去採購生活用品時,會對我們唸道:「爸
: 爸會這樣是因為你媽當初真的太過分了,欠了幾百萬的卡債,當我逼她剪掉一張張的卡,
: 她總能繼續欠,所以爸爸才在外面帶阿姨,你們要諒解我。」
: 我們怎麼會不知道,你們一個錢關過不去,因丈夫外遇脾氣陰晴不定,總把氣出在小孩身
: 上,雖然不會打,但會叫我們說謊,就為了多拿一些錢。
: 而一個情關過不去,忘了何時就已經搬出去跟那女人同居,一個禮拜只回來一次,漸漸的
: 變成沒事就不會回來。家裡烏煙瘴氣的,那時連回家都不想,只有常常留在學校晚自習。
: 可你們對我們不好嗎?不、老媽拉拔我們四個小孩長大,老爸賺錢負責所有開銷,就算你
: 們做了再多錯事,也掩蓋不掉你們養我們的事實。
: 我們縱使再怨懟你們,但畢竟還是父母啊。
:
: 應該是十年後的現在,你們吵了、糾纏了那麼多年,母親這邊總算像是放下,兩年前答應
: 離婚,當然代價一樣是錢,贍養費,和維持老媽與我們一起住在一起這個事實不變。
:
: 但,幾天前,我爸跟我說他要帶那女人回來吃家族的團圓飯,我近乎死了心的回答說我只
: 把她當空氣,因為我討厭她,厭惡到不行,因為她我的家庭四分五裂。
:
: 本以為不會在有什麼事發生....沒想到還是繼續想嫁進我家啊那女人
:
: 在離婚那時,我老爸可是說跟那女人分乾淨了呢,人生果然很呵呵。
:
: 問問各位女版的朋友們,我該如何面對攻入家裡的小三,除夕的那頓團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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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謝謝各位嗚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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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nebula (銀河食屍鬼)
2017-01-25 08:44:00哈哈遺產哈哈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7-01-25 08:55:00如果媽媽的卡債是自己無法控制購買欲而欠下的那我不覺得爸爸有必要付 但從原文看起來,似乎前妻的卡債先生是幫了不少,還持續提供經費把小孩養大如果是發順序和文中所指一樣 那原文老爸真的很可憐唯一沒做好的就是該先離婚 但婚真的也不是單方面要離就可
是啊...其實我覺得扣除外遇這件事情,原原po的爸爸對於前妻也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
看內文是負擔一切債務+日常支出 也早就沒感情搬出去了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7-01-25 09:04:00是啊,看起來早就分居了,這種情況下能算小三嗎?我是不清楚台灣有沒有合法分居這種婚色地帶不過國外有些講開都已經分居(只差簽字)的夫妻 都各自發展
只是被迫不能離婚 不過欠那麼多錢還要別人擦屁股不會不好意思嗎?
其實如果狠心一點 妻子若無合理理由欠下債務 早可訴請離婚 又是因為什麼不這樣做 覺得仁至義盡了呀...其他人(奶奶)也是幫兇 如不要只想著維持表面和平 大家好聚好散對雙方以及小孩會比較好也不會造成像現在小孩仇恨的心態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7-01-25 09:08:00老一輩都勸合不勸離啊,從小不知道看過多少次(翻白眼)早點離一離 大家都快樂 死都不肯離大家才痛苦
沒有實質感情了 早該離婚搞不好還是對方在幫她爸打理生活 ~
中肯,文中的爸爸超可憐,如果今天他不會賺錢,我想小孩應該也不會理他
覺得他要老婆剪卡也努力過了,原po媽對這感情有做過什麼努力嗎?繼續欠債爽爽過
作者:
rotwein (紅酒)
2017-01-25 10:49:00幫補血
作者:
ccuyin (YIN)
2017-01-25 11:52:00他爸就是最慘的離不掉阿,對方擺爛想離沒辦法還要被罵外遇,明明就是對方擺爛阿,而且負債的人有能力養小孩嗎?原文還覺得媽媽在養小孩,就出不了錢了好歹出力阿!爸爸出錢就應該是給小孩的,媽媽出力就好偉大…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7-01-25 16:21:00我覺得就算他爸再婚或怎樣,他爸不給小孩的小孩本來就不能要,除了法定特留份,就算指明都給原po口中的小三那都是原PO父親的決定,看到顧慮錢的部分,感覺上很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