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她提分手 男持「12公分利剪」刺頸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7-02-22 07: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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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bizhuabing (我が名はめぐみ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她提分手 男持「12公分利剪」刺頸
時間: Wed Feb 22 06:47:21 2017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因懷疑女友出軌,常與對方發生爭吵,致女方不堪其擾,遂決定提出
分手。不料,徐男心生不滿,竟於去年10月闖進女子工作的檳榔攤,並持利剪朝她猛刺,
甚至還打電話恐嚇,犯案後還企圖服藥自盡,最後撿回一命。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懷疑47歲的陳姓女友在外有小王,雙方常發生爭執,導致女方忍無可忍,
於去年9月間提出分手要求。不料,徐嫌竟因此心生不滿,遂於同年10月15日晚間10時30
分許,持一把長約12公分的利剪,闖入陳女上班的檳榔攤,朝其後頭頸部、上背等處猛刺
,離去前又折返再刺。
所幸,陳女送醫急救後並無生命危險,而徐男獲知後,竟又致電對方恐嚇「如果你繼續在
那邊上班,我就拿菜刀過去殺你」,隨後便開車到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的重陽橋下
,吞下安眠藥企圖輕生。
不過,警方及時趕到現場,將其送醫急救後救回一命,事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地檢署
偵辦。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徐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也在庭訊時主動向陳女表達歉意,並請求原諒
,有明顯悔意,犯後態度良好;因此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後,依殺人未遂、恐嚇罪判處被
告3年徒刑,其中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https://goo.gl/HVkUHP
作者: Coffier (Coffie)   2017-02-22 08:20:00
開戰囉~
作者: wiaswing (靛紫)   2017-02-22 08:34:00
台灣男人真的很棒^_^
作者: EveHathaway (伊芙~*)   2017-02-22 08:38:00
所以女生到底有沒有小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2-22 08:52:00
有或沒有 都無法構成殺人的正當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2-22 09:06:00
這樣才判三年?
作者: irene50421 (芷)   2017-02-22 09:09:00
太可怕了天啊
作者: amilus0 (露可可)   2017-02-22 09:35:00
幹麻救?女的幫他打的電話嗎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2-22 17:14:00
台南真的很優秀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7-02-22 20:19:00
到底還要幾起案件,提分手就殺人超誇張恐怖情人很會裝,交往後爭吵才會有暴力行為,也有不少是沒暴力,提分手就殺人,與其提醒辨識,不如從家庭跟學校教育著手,太少情感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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