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問原PO:你真的有仔細看新聞嗎?
你貼的新聞中就寫道:「主計總處專門委員侯美鈴解釋,男女員工薪資上受本
身的職業、工作年資、教育程度等因素影響,導致薪資水準以所差異。」隨隨便便
的就把這數據引申到同工不同酬,只是誤導方向讓事情更沒有辦法解決。
首先,同工不同酬多半會有個狀況——職場充斥女性、排擠男性勞工甚至造成
勞工運動仇視女性運動——這在西蒙.波娃的《第二性》(這本書太萬用了)有被
提及到。
因為以前女性所需的收入低(賺錢只為了貼補家用),她們在勞動市場上可以
接受較低的薪資。
一個男人你給他低薪他會跟你吵說:「我還要養老婆小孩耶!」然後轉身去找
更高薪的工作;一個女人你給她低薪她則會說:「可以再高一點嗎?」然後領著這
個「還可以」的薪水回去「貼補家用」。
所以當工會在罷工時,看到一堆女人走進工廠,「工賊」兩個字就迸出來了。
那現在台灣有這種狀況嗎?或許,但是沒有像以前一樣明顯。同樣的職業中,
如果雇主會因為「貼補家用」的刻板印象而給予需要獨立生活或養家女性較少的薪
資,那這個女性要嘛和男性一起換工作,要嘛男性和貼補家用的女性一起領低薪。
現在造成薪資差距的因素不再是「同工不同酬」一項,主要是偏向職業的差別。
兩性會因為先天的基因與後天社會期待等因素而選擇不同的職業。比如男性會
因為天生比較好練肌肉,而傾向選擇軍警職業;也會因為社會期待他約會要付錢要
養老婆小孩還要收入比女方高,而傾向選擇高薪職業;同樣女性會因為天生語文能
力較強,傾向選擇人文與心理類職業;也會因為社會期待不要求女方請客、主動扶
養丈夫,而不特別要求高薪職業。當然以上的部分屬於一般論,每個人的成長經歷
不同,不能一概論之。
由於傳統社會中,對於陽剛氣質的崇拜,男性職業的價值都會提高而且成為社
會主流;女性職業則有可能不被重視導致被貶低甚至毫無價值。
舉例而言,家管的經濟價值基本上被貶低為零,尤其家庭主婦的家務勞動該如
何計算價值與酬勞又是一個狀況。這個議題在日劇《逃避可恥但是有用》(我好高
興我這次終於不用再引用《飛天小女警》了)中被討論了很多次,雖然編劇最後沒
有給出觀眾們理想的解決方案(給出來神作就變糞作了),但我們明顯得知這種困
境是十分複雜的。
另一個狀況是,社會的主流職業多半是替男性打造的,考量男性的需求所營造
的工作環境不一定適合女性。在不適合自己的工作環境中,工作成果必然會受到影
響,最後不是升遷困難就是直接拒絕這項職業。
這不是女性比較難搞,而是原本這些工作在形成和演進時就已經解決或預防男
性所不能忍受的問題。如果一個男性到專為女性設計的廚房煮菜,他可能會被低矮
的櫥櫃撞到頭、狹窄的空間讓他無法蹲下找廚具。
生育對於工作的影響又是另一回事,一個理性自利的雇主面對兩個具有同樣能
力的員工,一個可能結婚後會懷孕:減少工作效率、生產:減少工作時數、育嬰:
離開工作岡位半年;另一個則可以「自願」不請陪產假還有育嬰假,正常人會選哪
個應該很明顯。這點我悲觀地認為,除非讓每個勞工每年都能有這麼長的休假期,
否則法律的規範只能治標不治本。
面對這些因素與困境,把國人兩性薪資差距解釋為同工不同酬是不負責任、不
願檢討問題且南轅北轍的。我們真正該做的是:
1.從教育著手,讓兩性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從事自己想做的職業。這或許無法改
變天生性格導致的職業取向,但至少降低社會期待對於孩童成長與擇業的影響。
2.提升女性傾向的職業的價值,或創造高價值的女性傾向職業。直接從這部分著手
不但可以改善在職女性低薪的困境,也可以提升這些職業工作者的尊嚴。
3.改善職業間對特定性別不友善的工作環境。讓人們真正的可以在自己喜好的職業
就業與升遷。
4.同時也依然落實勞動檢查,防止雇主給予同樣員工落差薪資,不對等升遷。這樣
持續的防堵,才能降低同工不同酬對女性就業與收入的影響。
※ 引述《MonkeyCL (可愛的小猴子)》之銘言:
: 日前根據主計處公布,
: 105年女性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新台幣4萬4168元,
: 男性為5萬2824元,女性為男性的83.61%,
: 高於104年的83.01%,兩性薪資差距縮小。
: (新聞連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2240103-1.aspx
: 雖然較前一年差距有縮小,然是幅度不大,
: 然且兩性薪資仍有8000元以上的差距。
: 男女在工作能力上沒有明顯的差異,
: 但是女生薪水卻比較少,
: 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因為性別不平等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