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稱包養半月騙走近4萬 渣男詐欺又恐嚇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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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12:42 LTN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蕭姓網路男蟲在網路上自稱「呂承文」,認識鍾姓女子後,以
每月願支付3萬5千元包養為誘餌騙取信任,陸續誘使鍾女買遊戲點數、支付現金等達3萬
3900元給他,最後鍾女不想再受騙,蕭男還出言恐嚇,不買就將兩人的事情告知鍾母,台
中高分院依判蕭男詐欺罪4月,恐嚇罪7月有期徒刑,需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蕭男自稱「呂承文」,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鍾女,在網路上自吹自擂,以每
月3萬5千元來包養鍾女為誘餌,獲取鍾女信任,從104年11月16日起至同年月21日止,以
他日後包養費將以支票支付,申辦支票帳戶須支付手續費為由,騙鍾女購買智冠科技MY
CARD 遊戲點數,買了7次總計1萬7500元。蕭男取得遊戲點數授權碼後即轉售換現金。
蕭男又繼續耍詐,向鍾女佯稱欲領用支票須支付手續費,要求匯款3600元至某指定帳戶,
又是一去不回。
同年月30日,又以藉口向鍾女拿了1800元現金。而鍾女慢慢起疑,蕭男更可惡,明知鍾女
與他交往之事,不敢讓鍾母知道,竟基於恐嚇得利,揚言告知鍾母,要加害名譽而威脅鍾
女,鍾女竟又聽話購買6500元及4500元之遊戲點數,還是讓蕭男拿去轉售牟利。
法官計算約半個月內,鍾女「包養費」還沒領到,就被騙走3萬3900元。審酌被告向被害
人詐騙取得遊戲點數及金錢,又以加害名譽之事威脅被害人以索求遊戲點數,甚至被害人
因此感到痛苦而自殘時,被告無動於衷,還繼續向被害人索求遊戲點數,依詐欺罪判4月
,恐嚇得利部分判7月徒刑。
心得~
以前會覺得女生應該就是被害人
但是現在又會覺得 好像不一定是這樣
而且怎會包養的反而給錢咧XDD
這個邏輯好像不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