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同性婚姻影響 (法律層面)

作者: escenter (Escape)   2017-04-05 01:07:22
大家好
剛剛不小心跟好姐妹聊到這話題
結果「討論」了很久
其實我覺得我們兩個分別跳針 ~"~
不過後來統一出來的交集點應該是
她的立場:
「同性戀跟異性戀沒有差別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7-04-05 01:09:00
你先想想有那些是不能套用的?
作者: g7a7n7 (Caine)   2017-04-05 01:09:00
請他們改正
作者: mumuw (木木)   2017-04-05 01:12:00
推一樓
作者: cyl01 (丁)   2017-04-05 01:13:00
想法同一樓
作者: furos (furos)   2017-04-05 01:14:00
如果跟婚姻有關的法律沒有針對性別指定其責任義務(例如刻板印象男生養家之類)的話,我其實不理解在套用上有什麼問題,唯一想到姓氏的部分也早就改成雙方自行約定了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1:15:00
推一樓和樓上,事實上民法舊法中很多針對性別指定其責任義務的親屬法相關規定 早已經有很多條文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作者: phage1807 (肥雞)   2017-04-05 01:27:00
你先舉需要分出性別的條例再來討論好嗎?自己搞不清楚你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作者: ooooooxxxxxx (再吵跟你媽講OuO)   2017-04-05 01:45:00
就是 不過同性還是異性都是配偶啊 到底多難理解= =?現在“夫妻”能做的事修改之後“配偶”都可以做啊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7-04-05 01:46:00
網路上有非常多論點,你如果想了解可以去研究,在網路上這樣空泛問是得不到什麼答案的。要辯論也得有內容才能辯論啊孩子
作者: w603210326 (炎)   2017-04-05 01:51:00
月經文,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2:00:00
會影響什麼嗎=>不會 這就是朋友跟大家想告訴你的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00:00
如果無法指出確實或可以會造成什麼影響或不利益(這也是可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01:00
以繼續討論下去的前提),只能說恐懼都是自己想像的更正: ...或可"能"會造成什麼影響...而消除恐懼最好的方式就是多方閱讀,因為真相越辯越明婚姻平權大平台是你的好朋友 http://equallove.tw/台大法律系陳昭如教授的某篇文章中曾經計算了我國的所有法律規範中,用「配偶」當作法律主體去賦予他們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有多少條文(印象中至少有300吧?),這表示我國的社會福利制度有很大的層面是寄託在婚姻配偶關係之上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2:13:00
從你的文字裡看得出你"害怕未知的可能性"啊...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13:00
而這些法律條文大多只會規定「配偶」可以享有什麼權利義係,而「配偶」的定義還是必須要回歸到民法親屬編如何規定。所以這也是我一直無法理解法務部或任何人要用,保障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2:14:00
這不是什麼大問題 你對法律有疑問怕別人都預設立場的話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15:00
同性伴侶必須選擇最符合修法效益的方式去修法(如此就會傾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2:15:00
可以google一下民法思考一下改變文字後會有什麼問題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2:19:00
不懂那你就要自己去多找資料啊orz 伸手請人給你東西自然會有他的見解 你沒辦法自己了解只想吃人家消化後的懶人包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20:00
如您所說的「因為連動越多,影響越大」,我希望您能指出具體的影響到底在哪裡耶 這樣我才可以告訴您那不需要擔心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2:21:00
我覺得你的問題在於 你已經有先入為主認為"這不可能不會有影響!!"這種概念 如果是這樣大家怎麼說都沒用啊...嗯 想想我覺得你可能也需要找一下反方的資料會比較好如果你真的沒辦法信任大家的意見的話...XD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28:00
只有我覺得婚生推定是假議題嗎,依人工生殖法第23、24條所生的子女也不是自然血緣的子女啊大法官剛剛就同性婚姻釋憲案開了言詞辯論庭,原po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請您有時間的話先看一下http://www.judicial.gov.tw/videonews/video6.asp「比方領養有新法律」有什麼新法律/新草案出現了?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05 02:36:00
通姦罪 雙性戀 繼承 贈與 外籍配偶 居留
作者: eve9543 (無敵破壞王)   2017-04-05 02:43:00
就是有很多像你這種根本就不了解 又愛堅持自己立場不去找答案的人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44:00
建議您把言詞辯論庭那天出席的鑑定人的相關文章看拿出來看,不要只看其中一位的見解。就算是法務部委託他執行的研究 也必為表示那是真理 畢竟法務部長都可以說出考妣說更正: 也"未必"表示
作者: eve9543 (無敵破壞王)   2017-04-05 02:47:00
不懂就去找答案 不要一直出來製造恐慌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7-04-05 02:48:00
您如果不知道要從何看起,可以先從言詞辯論庭的相關文書和鑑定報告開始看起https://goo.gl/XVmyTn您可以自己閱讀 自己判斷 請不要以為任何人的話就是全面遠不遠是取決於您能否舉出「具體」的同性婚姻合法後會對領養這件事情,對誰和造成如何可能的具體危害吧到底危害了誰?有任何科學論證可以支持這種主張嗎?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05 03:06:00
自己孤狗正反雙方的見解吧,可能有影響,也可能不是問題,有爭議就表示需要思考,絕非「文字取代就好哪裡會有問題」或「換了名詞想也知道有問題」這兩種無腦大絕可以說明的事
作者: leilo (Lei)   2017-04-05 04:28:00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去辜狗了 只站在這裡伸手是沒用的這邊絕大部分都是支持同性法案的 要找反方要去別的地方找
作者: shelley0522   2017-04-05 04:39:00
你先找到所謂的"連動"再來討論吧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4-05 04:48:00
有一個例子是已經結婚的夫妻,但之後有一方變性之後婚姻就變得無效 可以試著從這個例子來看看將婚姻限定在"性別"、"性器官"上是不是真的合理而不荒謬我講的不是電影 而是台灣真的有發生過的案例像這種案例 原本擁有的一切權利只因為一方的性器官改變了就全部無效同樣地 若同婚是以立專法的狀態存在 在一方改變性器官之後 兩人就要大費周章改成用專法 性器官影響這麼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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