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伴侶交往七年 同居五年
我現在不懷疑他愛不愛我
但一直到兩年前,早上起床這件事仍然是我們的「大戰」
也為此找過學校諮商
(附帶一提,昨天我們約好早上九點一起去運動,我八點起床準備好八點半出門,
我叫了他幾次,他躺在床上揮揮手跟我說掰掰,十點打電話給我,開頭就是:
varda對不起!!我睡過頭了!!!Q口Q)
我無法理解明明兩個人差不多時間睡覺,睡滿十個小時,一個人早上八點起不來
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伴侶只要躺在床上,說的話彷彿命運好好玩的自動程式
而且從不記得
我花了五年的時間理解
原來就是有一種人,他可能需要很長很長的睡眠時間,是以十六小時為單位
原來就是有一種人,還沒清醒的話都要當作是夢話
原來就是有一種人,除非這件事被他當作危急生命的大事,不然他不會記得起床
而我又怎麼忍心逼迫他把兩人快樂的在一起約會視為危急生命的大事
(其實是多年了還是失敗了)
雖是淡淡的說「理解」
但我們花了人生四分之一的時間為這件事情爭吵、一半的假日泡湯
他也花了 (咳咳) 的時間重修
沒有人沒有「壞」習慣
很少人簡單的因為「伴侶」就把壞習慣改了
不要給彼此這麼大的壓力,很多時候這就是個「習慣」,跟愛不愛沒太大關係
年輕的時候以為「愛」可以改變彼此
現在發現他還是一樣早上起不來,我還是一樣喜歡等食物從天上掉下來
那些剛交往時視為禁忌的壞習慣,隨著時間好像改了又好像沒改
頂多就是在理解與包容間彼此微調 (當然還有社會洗禮)
在論辯的時候,愛情彷彿是絕對的條件論
「跟伴侶約會遲到=不愛」
但現實生活中,愛與不愛是交錯的
大部分的事件都能解讀,解讀為愛、解讀為不愛
相愛不是勾選條件,六十分及格
而是彼此願意溝通
一起將大部分的事件轉變為愛
「前天我問他要不要一起運動
當天時間到了他繼續睡,我理解他需要睡眠
當他睡到自然醒,匆匆忙忙的打電話道歉、趕來陪我吃午餐、一起回家
明天,因為他少運動一次,所以我要架著他去運動」
現在這只是我們戀愛的日常
但兩年前我會花上一整天、一整週跟他爭吵
為什麼明明答應我一起運動卻食言
為什麼早上起不來、為什麼不早點睡
要不要過來陪我、要不要補運動...每一段文字都是千錘百鍊的吵點
這是我們花了七年的時間溝通的一小部份結果
我無法告訴你相愛的步驟、條件
我唯一的建議就是
末忘初衷、好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