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0422 (里æ)
2017-04-13 12:35:56大家好
先說在前面
我自己沒吃過
同時覺得看別人吃貓狗感覺怪
(貓狗很可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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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主題
但是今天政府立法禁止人們吃
我的感覺是有點奇怪
覺得管太多了
今天貓狗又不是什麼保育類瀕臨絕種
動物
因為大多數人不吃 就禁止
就跟因為大多數異性戀婚姻
而禁止同性婚姻
的邏輯有什麼不同呢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13 12:37:00不合理,要立法也是先禁吃人肉才對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04-13 12:37:00為選票爭取無腦人事力挺阿
作者: mglynite 2017-04-13 12:39:00
不合理 超偽善的
作者: su4vu6 2017-04-13 12:39:00
禁止私人屠宰就好了吧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13 12:40:00當然先推容易的 再慢慢擴及其他物種阿...
作者:
akame (光)
2017-04-13 12:42:00不合理啊,太偽善+1
不禁止也沒人敢吃吧 這種年代還缺肉嗎 禁止了 想吃還是想辦法弄 動保又在無病呻吟了 無聊
作者:
chith (74)
2017-04-13 12:43:00我反對寵物被抓去吃,反對為了吸引人潮創造什麼吃狗文化但沒反對人家吃狗吃貓啊(雖然我不喜歡這種食癖)這種法條居然會過讓我覺得我投給他們真的是腦子有洞
作者:
bio2133 (琤)
2017-04-13 12:43:00不會吃,但不合理
其實本來就不合理 只是因為傷害民眾的感情所以禁止的
作者:
hsinyu28 (W.H.Y)
2017-04-13 12:48:00可愛就是正義啊
作者: zinika 2017-04-13 12:52:00
雖然感覺怪怪的,但貓狗應該不只是因為可愛而被保護吧?
作者:
harunatsu (harunatsu)
2017-04-13 13:01:00怎麼不禁止吃魚翅?貓狗死光不會怎樣,但鯊魚死光會影響海洋生態。根本偽善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4-13 13:04:00同三樓XXXD 不過兔子也很可愛也是有吃兔肉的~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7-04-13 13:05:00我猜是因為貓狗的肉太少不符合效益? 要養成經濟動物
支持這法條的 都絕食算了貓狗的肉少就不能吃 這什麼邏輯?不符合經濟效益的東西太多了 這樣就禁止台灣就是濫情兼理盲 立這種低能法條本人沒吃牛肉 我也不會禁止別人吃啊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4-13 13:10:00
發展食用貓狗比較有用啦
不管有沒有食用 只要合法宰殺 無傳染病以及瀕臨絕種人類就有自由可以吃蛇肉一樣有人吃啊 肉那麼少 怎麼不禁止
作者:
ikusou174 (ikusou174)
2017-04-13 13:13:00戰不完der啦
作者: domorita666 (大王) 2017-04-13 13:31:00
超不合理 根本超智障
作者: rutp6j35566 2017-04-13 13:41:00
就可愛動物保護法啊
雖然我也愛狗愛貓…但這法條真的很莫名其妙= = 禁止的原因是什麼?
作者:
yougottt (hello)
2017-04-13 13:57:00這個法超級莫名其妙 果然可愛就是正義嗎XD
這樣是不是豬雞牛鴨我覺得好可愛~也都要禁止兔子聽說很好吃 換肉比率也非常高 結果卻...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13 14:15:00XD 我知道不合理 但身為愛貓狗的人 還是傾向支持這種時候是感性大於理性的時候
作者: Mike9 2017-04-13 14:17:00
低能的法
作者:
g7a7n7 (Caine)
2017-04-13 14:22:00不合理 欠吃
作者:
cashko 2017-04-13 14:24:00文化影響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7-04-13 14:27:00講法律還在那邊感性大於理性 就是護家盟水準我知道不合理 但身為基督徒 還是傾向禁止同婚你無法說服我 因為這是感性問題 啦啦啦啦啦啦
作者:
lrip (yun)
2017-04-13 14:32:00不合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13 14:32:00是啊!這種就是價值判斷的問題比方說重視經濟發展高於一切、或是重視環保高於一切也同樣是一種意識型態啊你覺得反核的人真的都是因為精算過利弊得失才理性反核?這不一定啊!有可能核能還是有優點,但我就是不要核能就算風險不大,但民眾可能不願承受任何風險有沒有可能這樣? 當然可能啊?
作者:
a2396494 (xihuan7814)
2017-04-13 14:49:00違憲了…法律真的不該禁止人們想吃什麼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5:02:00那為何不能吃人 也可以發明可食用的人啊
樓上滑坡謬誤哈哈 要吃人就要先殺人 已經犯下殺人罪了這條法就是惡法 說感性問題的 就好像在講惡法亦法
我不吃肉 但別人吃任何非保育的動物我ok 只求別虐待能慢慢走向瑞典的人道伺養與屠宰。此外我覺得你把此議題拿來與同婚類比很蝦 因為『所有物種人類皆可食』的論述與同婚剛好相反。然後不是甲也非動保的我這樣講大概又會被人說崩潰了吧 頗呵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5:33:00你以為人比較高級啊 人是最髒的動物 這麼愛吃肉 為何不吃人 你吃別的動物也要殺他們啊 是有多難理解啊殺人罪也是人訂的 為何殺貓狗不能訂 無聊
作者: p300 (pp) 2017-04-13 15:35:00
因為自己家的寵物好可愛噢就禁止別人吃貓狗,莫名其妙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5:35:00今天殺貓狗也犯罪 是有多沒常識因為自己的小孩好可愛 就禁止別人吃人 莫名其妙
作者: p300 (pp) 2017-04-13 15:37:00
貓狗本最愛的就是把人狗相提並論,顆顆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5:38:00不知道是誰先把貓狗跟其他動物類比的 不過在我眼裡 有些人真的遠不如貓狗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5:40:00法都立了 反而是一些不如狗的人崩潰了有本事怎麼不去抗議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5:52:00是有多玻璃心啊 快去 這麼會對號入座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7-04-13 16:00:00快好嗎 不要出張嘴 不想讓我智商變很低 不回了
嗚嗚,你說跟我說話會降低智商,我要檢舉你,準備水桶
作者:
Demenz (列斯)
2017-04-13 16:30:00不合理,自己也不吃
釣到可愛動物本啦 哈哈本來就不能私人宰殺了 問題根本不是殺 是吃
狗守家門 忠心 撫慰孤單主人的心 無價 豈肯忍心殺之?
作者:
therious (BZJ超正)
2017-04-13 16:50:00不合理
作者:
loveing (Illusion)
2017-04-13 16:57:00超不合理啊 對於貓狗自身的感性化不想吃是自己選擇不吃不讓其他人吃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4-13 17:27:00現在同性戀的等級已經落到貓狗這個層級了嗎? XD
作者: yumika 2017-04-13 17:35:00
教育你還有比吃更重要的 不好嗎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04-13 17:46:00不合理
作者:
sa523aaa (青蛙 呱呱叫)
2017-04-13 18:20:00不合理夠偽善
作者:
aj46 (僕は君に恋をする)
2017-04-13 18:22:00不合理
作者:
hikku (還我無憂的日子)
2017-04-13 18:47:00很正常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13 18:48:00挺不合理的,畢竟貓與狗也是牲畜,牠們應也有被吃的權利
作者: cons5531688 (Lawren) 2017-04-13 20:06:00
不合理 太假掰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04-13 20:26:00哪裡不合理?不限制等下你吃到別人家養的寵物怎辦?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7-04-13 23:28:00不合理 偽善+1吃到別人寵物是偷竊或搶劫 侵佔別人東西的罪
作者: cchhhhhoh 2017-04-14 00:38:00
不就是因為長得比較可愛,奇怪的法律
某D真可悲最好你都不要吃東西 你吃的東西哪個不是生命?
作者:
bobee (剝筆)
2017-04-14 09:37:00不合理充分顯示台灣人的理盲又濫情
作者: ii9 (ii9) 2017-04-14 10:25:00
S大好煩XD 好好笑X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