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13日公布了一項關於「性同意權」的調查,發現有超過六成五的男性認為
,如果另一方沒有強烈拒絕,就是同意發生性行為。基金會認為社會對性侵害的偏差認知
,將成為誘發性侵事件的溫床,強調「沒有同意,就是性侵」(Only YES means YES),
發生性行為必須要經過雙方同意才行,希望能強化我國性侵害防治觀念。
該基金會以問卷的方式,在線上調查各界網友對「性同意權」的看法,受訪人數超過
1,100人。調查結果顯示,有6成7的受訪者認同進行性行為前,應徵得對方同意;有6成4
的男性及5成3的女性認為,對方只要沒有強力拒絕,就是同意彼此發生性行為;有6成男
性表示同意「要使用暴力讓對方不能反抗才算性侵」,但同時也有超過6成以上的女性抱
持反對意見,雙方就暴力性侵問題,產生相當大的認知落差。
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說,實務上有許多加害人口語威脅和利用權勢強迫,使得被害人不敢
表達反抗,如「妳如果再掙扎,我就殺了妳」,或傳達「想要通過推薦徵選,就要跟我睡
」等,在許多職場都很常見,因此沒有表示反對並不代表同意性行為,若未取得同意、或
認為對方沒有強烈拒絕而進行性行為,如此性行為都可能構成性侵害。
林美薰也提到,就算雙方一開始同意發生性行為,但過程中如果突然反悔,或不同意性交
形式,都可以行使「性同意權」,隨時喊停。另外,「性同意權」不因伴侶身分而消失,
不論現任或前任伴侶都應尊重另一半的決定,就像吃飯一樣,任何人可以決定何時停止吃
東西、及吃什麼,只想吃炒飯卻硬要對方喝湯,中途喊停可能讓一方感到不愉快,每個人
都有拒絕的權利,而「性」也應該如此。
該基金會向社會倡導「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不應抱持
「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這種模糊態度,發生性行為須雙方都同意才行,任何一方沉默、
沒有反抗或沒拒絕,強行發生性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性侵。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14/904111.htm
女權自助餐 要甚麼自己夾去吃
無論是洋腸 蛇毒樣樣有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14 20:06:00板規14.注意
作者:
STGCBA (我不是乳牛)
2017-04-14 20:07:00婦團真的是台灣的亂源之一...男生好可憐..
作者:
STGCBA (我不是乳牛)
2017-04-14 20:11:00要尊重女生.男生不用尊重了
作者:
fuhu66 (⊙)(⊙)
2017-04-14 20:22:00聽說吃蛇毒可以強身耶,是真的嗎
本來就應該尊重女生的身體自主權,不要只會檢討被害人
講太複雜了啦。統一一個理由說會痛要對方停就好啦。突然反悔什麼的,真的很多餘。我不信正常人會在伴侶做到痛還硬要做完的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4-14 20:34:00板規14後段根本贅文
會痛不舒服就想停啦,這不就是做到一半反悔,跟自助餐有什麼關係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4-14 20:35:00你反悔幾次過?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4-14 20:37:00我之前弄到一半,她女兒回來,我一時激憤也是拔出走人。
有人可以幫忙測一下這個婦團的智商嗎?做到一半反悔,根本就是給誣告訟棍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做完反悔的誣告都這麼多,做到一半反悔根本貽笑大方
唉 男森真的要好好的保護自己 以後做做前一定要簽好契約 因可歸責於一方之事由而不履行債務時,就告債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7-04-14 21:27:00所以做完不爽就吉人就是最棒的體現啦!果然民間領先政府啊!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7-04-14 21:28:00根本不用爭取,台女已經這樣做行之有年了。
作者:
lolicum (壓力大 想想蘿莉就舒壓了)
2017-04-14 22:40:00想吃炒飯不想喝湯這比喻怎麼看都是吞O真是妙不可言
作者: DerLuna (陽月) 2017-04-15 00:36:00
Yes means yes我同意阿, 那先yes 做完被告到底怎麼辦?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7-04-15 00:45:00雙方尊重吧,只不過我很想嘴飛機座到一半你也喊停?
作者:
ppc ( )
2017-04-15 03:23:00做到一半女生很爽的表情說停但身體又一直迎合怎辦...
作者:
witnessg (超認真鄉民設計師0'_'0)
2017-04-15 14:47:00嘴巴說不行身體誠實要改版成可以吉的意思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