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13日公布了一項關於「性同意權」的調查,發現有超過六成五的男性認為
,如果另一方沒有強烈拒絕,就是同意發生性行為。基金會認為社會對性侵害的偏差認知
,將成為誘發性侵事件的溫床,強調「沒有同意,就是性侵」(Only YES means YES),
發生性行為必須要經過雙方同意才行,希望能強化我國性侵害防治觀念。
該基金會以問卷的方式,在線上調查各界網友對「性同意權」的看法,受訪人數超過
1,100人。調查結果顯示,有6成7的受訪者認同進行性行為前,應徵得對方同意;有6成4
的男性及5成3的女性認為,對方只要沒有強力拒絕,就是同意彼此發生性行為;有6成男
性表示同意「要使用暴力讓對方不能反抗才算性侵」,但同時也有超過6成以上的女性抱
持反對意見,雙方就暴力性侵問題,產生相當大的認知落差。
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說,實務上有許多加害人口語威脅和利用權勢強迫,使得被害人不敢
表達反抗,如「妳如果再掙扎,我就殺了妳」,或傳達「想要通過推薦徵選,就要跟我睡
」等,在許多職場都很常見,因此沒有表示反對並不代表同意性行為,若未取得同意、或
認為對方沒有強烈拒絕而進行性行為,如此性行為都可能構成性侵害。
林美薰也提到,就算雙方一開始同意發生性行為,但過程中如果突然反悔,或不同意性交
形式,都可以行使「性同意權」,隨時喊停。另外,「性同意權」不因伴侶身分而消失,
不論現任或前任伴侶都應尊重另一半的決定,就像吃飯一樣,任何人可以決定何時停止吃
東西、及吃什麼,只想吃炒飯卻硬要對方喝湯,中途喊停可能讓一方感到不愉快,每個人
都有拒絕的權利,而「性」也應該如此。
該基金會向社會倡導「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不應抱持
「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這種模糊態度,發生性行為須雙方都同意才行,任何一方沉默、
沒有反抗或沒拒絕,強行發生性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性侵。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14/904111.htm
女權自助餐 要甚麼自己夾去吃
無論是洋腸 蛇毒樣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