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還沒有結婚,但昨天剛簽完所謂的民事同居契約,也算是跟結婚一樣有法律
效力的東西,應該還算有那麼一點點資格來談一下這個問題。
其實我在看到你的標題時,就有點傻眼了,我以為「結婚」是兩個人都有默契的
狀況下而產生的一種結果,原來結婚還需要「說服」的?
你考慮得很多很多,生育年齡、經濟問題、居住地、長輩奉養,的確都是需要考
慮的東西,但是你難道沒發現就是缺了一個最重要的關鍵要素嗎?
那就是兩個人的共識。
你考慮了一堆東西,可是那都是你的想法啊!你有真正嚴肅認真地兩個人面對面
坐下來討論「結婚」這件事嗎?你說你不能丟下現在的女友,所以你就要想盡辦法「
說服」她接受「結婚」這個選項?你有沒有想過搞不好她在這種狀況下還比較可能選
擇要你放生她啊?
你自己都很清楚,她一個人過得滿好的,既然如此,很明顯地,你們兩位對於未
來的人生規劃已經有了分歧,你不想承認也沒關係,但根據你透露的所有基本信息,
板友們的理解差不多是這樣子的。既然你急著想要成家,我建議你真的找個時間、兩
個人面對面(遠距離也可以視訊)好好談清楚,不要耽誤彼此才是上策吧!
祝你們盡快達成共識、也祝你們都得到彼此真正想要的東西。
※ 引述《foxgoodboy (i have a dream)》之銘言:
: 如何說服女友結婚 @@
: 都到適婚年的年紀 35 好像有點老了
: 身邊的同學一個一個都結婚 我好像是最後一個
: 有點急 但我是為我女朋友急 因為在不結婚生小孩就太老了
: 有什麼方法 可以說服女友結婚嗎 @@
: 對了 他是公務員 八職等 在台灣工作 (月薪約七萬)
: 我在英國工作 今年年底可能會去 瑞士 或 紐約工作
: 基本上錢對我們兩個都不是問題
: 但就是錢對他她不是問題而且他本身也無太特別興趣 就看日劇
: 所以他似乎對結婚興趣缺缺 一個人過也蠻好的
: 我身邊不缺主動告白的女生 但基於感情潔癖與先來後到 的原則
: 我不能丟下現在的女友 接受別的女生 但卻又無法解決他不想結婚這問題
: 各位女生們 有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