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強暴的時候該怎麼辦?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7-04-25 10:57:46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銘言:
: 最近一直在想有一天被強暴該怎麼辦
: 國中的老師教的是:
: 逃跑、趁亂攻擊、假意妥協給予對方致命一擊、掙扎
: 大清律令規定女性如果沒有拼死抵抗身受重傷,就算通姦。
以前有句話叫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不管你做什麼決定,遇到這種事情都很不好
最好的做法是別讓自己別陷入這種必須選擇咖哩口味大便或大便口味咖哩的窘境
不過很可惜的,現在流行的是不能檢討被害人
一切討論怎麼避免的行為都因為太政治不正確而不准說
所以我也不知道你要是遇到強暴該怎麼辦,因為講了就是在檢討了,自求多福吧
: 遭遇搶劫的時候,現在的人會說:不曉得他身上有沒有槍械,他要錢而已你就給他
: 現在如果在路上被搶、在家裡被偷、銀行小七被搶,人們不會討論:
: 搶劫真的那麼容易嗎?銀行為什麼不拼命抵抗?有人搶你你不會防身術嗎?
: 為什麼強制性交會呢?
要是有個人走過去笑笑的對你說【這是搶劫,把身上的錢全部交出來】
然後你也笑笑的跟他說【好喔,我身上只有三千全給你了】
事後不報警就算了兩人還一起去西堤共進晚餐,回家甚至line他今晚很開心謝謝招待
相信我,這樣不管是誰聽到你說被搶大概都會覺得黑人問號
: 大學的時候,教官說,以前因為很多強暴拼命抵抗的,有些導致重傷甚至死亡,
: 現在多半會告訴學生以安全為重,假意配合,直到安全的地方再說。
: 但是台灣法律就是,如果你身上沒有受傷,沒有積極證據證明違反意願,
: 就不是強暴。
: 刑法的謙抑性我懂,「強制」性交七年以上的重刑當然要謹慎。
: 我害怕的是,社會輿論二次傷害。
: 人們不會討論搶劫其實是被害人喜歡被搶,亂告,其實根本是自願的。
: 性交會,只要不是「強制-致人無法反抗(雖然修法了)」就一定是自願。 *1
: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要以「我要受傷」的念頭激烈反抗,賭一把生命安危?
: 還是像曾經被機車搶劫一樣,手就放開了。
: 我沒有受傷、沒有掙扎。幸好也沒有警察問我是不是自願的。 *2
: (雖然我的確是自願放開錢包的)
其他就不多說了啦,我只能講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自由心證的程度越高,亂搞的機率就越大
而且看你推文這句就很清楚了
【但我認為應往對方負舉證責任證明沒有違反意願】
都已經有罪推論了還講什麼,乾脆把看不爽的都先抓去關再要他們自證無罪好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00:00
這篇正解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00:00
我反正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1:01:00
所以在家裡被闖入行搶的歹徒臨時起意性侵的,算是將自己陷入窘境嗎?若自己家就是危牆,女生還能去何處安身立命?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03:00
"門窗鎖好"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5 11:03:00
這篇在公三小,講的好像避免危險場所就不會被性侵一樣,如果你也不知道被性侵要怎麼應對就不要回啊原文明明就是在問遇到怎麼辦,不是如何不遇到,硬要扯什麼檢討被害者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25 11:05:00
鬼島的教育就是先檢討被害人沒保護自己 卻沒有強烈要求男生克制傷害人的衝動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7-04-25 11:05:00
正解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25 11:06:00
前一篇才在公三小, 一開始談被強暴怎麼做, 後面跳針女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5 11:06:00
不積極反抗跟事後一起吃飯不報警差非常多好嗎,到底在扯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1:06:00
現在不流行檢討檢討受害者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07:00
現在不是流行文字獄跟水桶嗎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25 11:08:00
兩個主題綁一起, 又紮個不身受重傷不會判被強暴的草人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10:00
不要起爭議啦 立法以後人人頭上都裝go pro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13:00
你這篇太政治不正確了,我覺得台灣人很奇葩的是,不是每個男人都是理性的(就像夜店裡的豬哥),你總不能期待每個男的都可控制自己的情緒,跟一個不理性的人談尊重???在夜店跟一群豬哥喝酒喝到爛醉,事後被撿屍再來哭哭,我只能說活該。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16:00
樓上政治不正確 來人啊 放板龜咬人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16:00
如果碰到三樓那例子我只能說真的很衰惹QQ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1:16:00
要學會避免危險是真的
作者: xsdoggg (小隻狗)   2017-04-25 11:16:00
現在不流行檢討受害者?哪一次發生這種事被害者沒被酸?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16:00
樓上 我要森企惹~ 女森也有去夜店喝到爛醉的自由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17:00
哈哈哈 把不理性給合理化 高招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1:18:00
幫樓上mono大補充:女生也有暴露的自由!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20:00
那鬼父和男老師怎辦QQ 家裡不能待 學校也危險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5 11:22:00
有人覺得性侵都是夜店撿屍為大宗的話,他的世界真的很瑪麗蘇,性侵最大的族群是熟人性侵,父母親戚朋友老師各種你想不到他會強姦你的對象^^“ 不要看到性侵只會想到夜店 爛醉 活該好嗎
作者: Otter3 (P毛)   2017-04-25 11:25:00
性侵犯有60%是被害者認識的人,你覺得呢?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1:25:00
強暴人還可以這麼安適 也只有某幾個推文的台男平均上來說還是很優質的 不要被偏頗推文騙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25:00
跟熟人去夜店然後被性侵要怎麼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26:00
爸爸或男老師笑笑走過來 現在檢查身體褲子脫下來 以下開放留言 喔喔 O片情節原來都是真的 台O不意外啦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26:00
susuqi: 我捨麼時候把不理性合理化了QQ 我想表達的是,你無法改變他人,但你可以改變自己。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1:27:00
喔喔 r大現在是說某些人被強暴活該 被強暴應該囉QQ都是they的錯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25 11:27:00
有人就只會跳針主題 亂開戰場 逼哀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27:00
如果是碰到熟人性侵的,那就是只能說很衰啦QQ
作者: suzyn (蘇玲)   2017-04-25 11:27:00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以后所有出生男嬰直接閹了好了,牆都沒了,更不可能有危牆,選我正解,此法連熟人強暴都避免了。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5 11:28:00
除了很衰就沒別的意見的話,還是閉嘴吧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31:00
大膽 膽敢叫老娘改變自己 不知道世界是以老娘為中心轉的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36:00
我無法改變男人克制自己的性慾 但我可以改變我自己 啊如果還是被硬上 那就只能說很衰啦 是這樣嗎?
作者: yaokut ( )   2017-04-25 11:37:00
熟人性侵佔大部分,那怎麼辦?@@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38:00
因為熟人性侵占大部分,所以不用防陌生人也沒關係了(?)
作者: xsdoggg (小隻狗)   2017-04-25 11:38:00
回mono大 喝醉跟強姦有關係嗎?喝醉了就可以強姦?穿暴露就可以強姦? 就算喝的爛醉穿的再不檢點,不懂的保護自己,還是不可以強姦的吧,哪有喝醉活該被強姦的道理
作者: yaokut ( )   2017-04-25 11:40:00
多數都是熟人性侵,跟不防範陌生性侵有正相關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40:00
上面這句同樣回給X大 剛好接在你下面~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5 11:40:00
會怒的點應該是因為只檢討被害人但是不檢討加害者,好像加害者都沒錯一樣(?而且你說的那個是個案吧?可以預防當然是最好啦~但是那篇不是在討論如果真的遇到當下該怎麼反應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0:00
大部分性侵是男女朋友 再來是普通朋友和前男女朋友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41:00
我不太能理解,因為熟人佔大部分,所以就可以把自己放在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1:00
為了以防萬一 以後別做朋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2:00
啊所以你這篇是要針對夜店喝醉喔?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5 11:46:00
可是不是很多被性侵的女生都穿的很正常嗎?沒有暴露啊?
作者: yaokut ( )   2017-04-25 11:48:00
基本上,被侵犯的過半都不是穿著暴露的 @@
作者: xsdoggg (小隻狗)   2017-04-25 11:52:00
我真的很想了解你的價值觀沒有防備心就活該被強姦?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52:00
大多數年齡層是12-18歲 嗯..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53:00
我沒那種東西 謝謝,我也沒有認為這樣是活該 謝謝 ^_^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5 11:54:00
如果要針對夜店爛醉就另外討論,原文明明就是問遇到性侵如何應對,結果這篇一開始就打個“你自己要喝個爛醉被姦,怪我囉”的嘴臉,所以才提出所有的性侵都是爛醉被姦嗎???請問你要怎麼防範自己老爸或兄弟姦自己,從小男女分開來養嗎別陷入這種窘境的意思是被老師姦的那些女生自己活該要去學校上課被姦囉如果某些男性真的那麼厲害可以避免這些被姦的情況,是女森自己笨要暴露給大家姦的,麻煩你們出個避免被姦教學吧會很有幫助的
作者: xsdoggg (小隻狗)   2017-04-25 12:00:00
我還沒有笨到看不懂諷刺呢><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5 12:06:00
所以mo 大前面酸"女生去夜店也有喝到爛醉的自由"不是認為因為覺得喝醉被強姦的人是活該?如果是我理解錯誤那真不好意思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2:14:00
女生當然有要做什麼的自由啊......問題是發生什麼事情,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自己啊...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4-25 12:17:00
我覺得不去危險處是針對現況的消極做法,針對未來的積極做法是教育大眾"加害人要負全責,不要有僥倖心態",一個社會風氣的問題。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4-25 12:21:00
你怎麼會想在這裡講道理....多的是邏輯有問題跟跳針的....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5 12:23:00
所以你開頭所謂的“別陷入這種窘境”到底是何種窘境呢?預防專家快教大家如何預防啊顧左右而言他很難看你知道嗎,開頭就講不要陷入窘境,現在說就是不要讓自己被強暴,問你要怎麼不被強暴又說不出來,說說出來會被說檢討被害者,支支吾吾真的不知道po這篇公三小我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怎樣不會被強暴,快縮啊^_^
作者: tinabjqs (光)   2017-04-25 12:57:00
避免自己到風險性高的時間和場所是保護自己的一道防線,錯的當然是做錯事的人,但社會的黑暗面和光明是必定的存在,社會防範和自我保護缺一不可,不要去要賭那一個可能的萬一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7-04-25 13:15:00
不用理某個c開頭的啦 她之前在這裡被泡水就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先扣人仇女帽子 然後吃桶桶說轉移話題 開無視大絕 #1Myzc1l_ (WomenTalk) 看看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4-25 13:42:00
某C有夠盧的, 本串原PO雖然標題下被強暴怎麼辦,實則內容大談意願認定. 本篇原PO舉例得很好啊.笑笑地搶劫,然後笑笑地一起去吃飯. 對比性交或是性侵的意願認定. 事後笑笑地一起去吃飯, 然後才說被強暴.就很不合邏輯阿.間接的指出本串原PO所類比的情境本身就不一樣狀況了.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4-25 13:51:00
.
作者: annieyee (安妮子)   2017-04-25 14:09:00
比起限制被害人,不如把可能成為加害人的犯罪衝動消滅(閹割)
作者: freedls (阿嬤覺得你冷)   2017-04-25 14:26:00
在吵什麼 XDDD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4:54:00
閹割好痛QQ你們好壞壞="=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7-04-25 15:41:00
流行挑案子發文+1
作者: holishing   2017-04-25 18:39:00
說什麼預防勝於治療,有病的人不處理怎麼防都沒用R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7-04-25 22:12:00
Q:被獅子攻擊怎麼辦? A:首先不要在獅子區下車吧大概是這種感覺。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4-25 22:15:00
不喜歡這篇……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7-04-26 06:19:00
什麼叫做現在流行不能檢討被害人,是本來就不該檢討被害人好嗎?有人拿刀說要搶劫你,順從的交出錢包不會被輿論懷疑你是自願被搶劫,可是如果換成性侵,對方拿刀要強姦,被害人珍惜生命先順從事後再報警,還要被一些嘴賤嘴臭的人在那邊質疑是自願的、是價錢沒談好、不是強姦。(不要跟我說這不會發生厚,看看八卦版那精美的風氣)原文在討論的是強暴發生後受害者還跟加害者開心出去吃喝玩樂的狀況嗎?拿這種例子出來講有何意義?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26 06:37:00
推文吵什麼o .o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4-26 06:39:00
這篇文就說不要檢討啊,罵三小?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7-04-26 11:41:00
推文真聰明。不能檢討被害者就檢討建議者,多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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